第一百一十四章 他都不怕,我怕什么 (谢谢妞妞蛇宝宝打赏葡萄酒)(第3/4页)

其实,陆景重的尸体根本就没有找到,所以,当高明找到我,让我挑选一套陆景重生前的衣服的时候,我面对满满当当的男士衣柜,从最里面拿出来一件黑色的休闲装。

我只记得,这套黑色的休闲装,是和陆景重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穿的,整个人笔挺的好像是一棵松树,身形俊朗。

然后我又拿出我的一条红色的裙子,这条裙子我记得清清楚楚,是在第一次来C市的时候,陆景重拉着我去商场里买的,是我这辈子第一件价格上千的裙子。

高明看见我把裙子给他的时候,确实是愣了一下,看着我:“你这是……?”

我说:“把我的裙子跟他的衣服放在一块儿。”

高明说:“这不吉利。”

我笑了笑:“他都不怕,我怕什么。”

高明听了我这句话,看了我好几眼,终究还是一句话都没说就出去了。

等他出去后,我坐在床上愣了好长时间,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想的,为什么会忽然冒出陆景重其实没有死这样的念头。

首先就是因为高明,按理来说,高明是陆景重的助理,就算是忙也应该是去海边搜救船上,但是在得知坠机的第一时间,他却为了陆家的事情焦头烂额,甚至说出“你让他怎么安心做事情”这种话来。

第二就是当时在海边陆景重的二哥朱启鸿的表现,太沉静了,甚至比当初第一面见到我的时候都表现的沉静。如果不是太冷血,那就是绝对是他知道陆景重没有死。但是,也可能是我自己多想了,判断失误。

第三就是昨天中午在御满楼吃饭的时候,遇上了裴斯承,裴斯承的那一句“陆景重是走了,但是陆小五还在你心里”,彻底点醒了我。

也许,我在打比方,也许,陆景重只是想要借由这一次意外,来伪造一个现场,伪造一个陆景重已经不在了的假象,那么陆家的这个所谓的二少爷就不存在了,那个必须在公众场合和蓝萱秀恩爱的Vincent也就不存在了,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陆小五,能拉着我在大街上走……

当我冒出这种想想法的时候,我自己都被吓坏了。

难道自己真的是魔怔了,为什么会有这种诡异的想法,我到洗手间里洗了洗手,抬头看着镜子,竟然会恍惚间觉得陆景重就在我身后站着,他的气息仍然萦绕着我。

真的是我自己想多了吧。

去葬礼前,我换上了一条黑色的裙子,就是那天在和郑娆逛商场,在试衣间试的那条裙子,而就是在那间试衣间,我听到了噩耗。

穿上这条裙子,我在头上别了一朵白色小花,外面套上一件黑色的羊绒大衣。

高明的车停在楼下。

就算是临近过年,在教堂外等待的媒体记者也很多,我下车的时候,刚好遇上了蓝萱,蓝萱的脸色也很白,看起来也瘦了,更加衬出一双大眼睛黑漆漆,好像是两个漩涡,在教堂门口略微站住脚步等了等我,才携手走了进去。

葬礼是按照一般的流程进行的,只不过当亲人向棺木鞠躬的时候,我也走了过去,抬眼看陆高风,正扶着陆妈妈以免她精神不济摔倒,我知道跟我一样伤心的,或者说比我更伤心的,是这样一双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父母。

低头的那一瞬间,我一直强忍着的眼泪就扑簌地流了下来,滴答一声掉落在地板上,心里在那一刹那就全空了,就好像是瞬间被人搬空了的储物间,刮着悠悠荡荡的穿堂风。

葬礼过后,高明开车并没有送我回家,而是开着车在公路上飞驰。

我看着车窗外被一下子甩到身后的景物,连成一条条流线,在这样的公路上飞驰,总会产生一种行走在人生路上的感觉,没有尽头,也没有退路。

开车开了很久,从城市过渡到城乡结合部,再到乡镇。

高明停下车,让我下车。

我看着外面的一栋公寓楼房,忽然觉得很熟悉。

高明说:“不记得了么?你应该来过这里。”

是的,我来过这里。

那个时候,打开房门,客厅里给人一种洗劫一空的错觉,靠近里面有六间卧室,在这个房子里,我见到了朱启鸿、李遇,也再度认识了梁易。

高明说:“Vincent没有死。”

听到这句话,我的内心并没有起太大的波澜,只是瞪着高明。

高明笑了笑:“你肯定已经猜到了,对吧,你一向很聪明。Vincent那个时候确实是买的出事的那一架航班,但是等到了机场,他发现他把一件最重要的东西忘在了酒店里,就回到酒店,路上颇费了一些工夫,就错过了那一趟航班,只好乘坐下一趟航班,在机场的时候,就听说航班失事坠海了。”

“后来的事情你就知道了,他伪装自己仍旧在那一趟航班上,”高明说,“刚开始我不是太理解,但是后来那些动作,都告诉我,他是想要为你正名,为了陆家后续做的那些事,还有为蓝萱……以后没有Vincent这个人了,也没有陆家二少这个人了,只有陆景重,只有陆小五。”

我大口的喘气,好像跑了八百米一样气喘吁吁,心脏被人攥紧了,蓦地松开再攥紧。

高明顿了顿,说:“其实在当时,我听他说忘了一件最重要的东西,本来是想要他乘坐那一趟航班,我回去给他拿的。但是他说,那是对他很重要的东西,必须要自己回去拿。也幸好,要不然我会恨死我自己。”

高明递给我一把钥匙:“这是511的钥匙,我就不上去了。”他说着,就开车门坐进了驾驶室,然后熟练地倒车,离开了这个普通的居民楼小区。

我站在房门前,手里握着高明递到我手里的钥匙,手指竟然克制不住地开始发抖。

我又一种感觉,打开门,我就可以看见自己想见的人,而这个人,此时此刻,正透过门板,看着我。

忽然,身后有一只手伸过来,直接覆上了我的手背。

我只是微微挣扎了一下,就不再动了。

因为,我在他的身上,闻到了一种叫做熟悉的味道,我的后背靠着他的宽阔的胸膛,他一只手掌放在我的小腹上,喷吐在耳边的呼吸都成了滚烫的。

我看着覆在我受手上的这只手,手指修长,指骨分明,指甲修剪齐整,他的掌心带着让人心动的温度,咔嚓一声,锁就打开了。

他手掌微微用力,将我一把拉近房间里,反手关上了门。

面前的这张脸,是我已经整整十天没有再见过的脸,却印在心里整整十天,就连午夜梦回,眼前全都是这张脸,英气逼人。

陆景重下巴上有细小的青色胡茬,眼眶有些凹陷,也许是瘦了的缘故,他脸庞的轮廓格外鲜明,线条十分硬朗,他低着头看着我,抿着唇,却一句话都没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