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簪 春灯暗 十八(第5/7页)

黄梓瑕听得她的声音,仿佛从心肺中一字一字挤出来,坚定而冷硬地说道:“既然我能从歌舞伎院中登上大明宫最高处,便能有从冷宫中再度回到大明宫的一日!这大唐,这世上,能击垮我的人,还没出生!”

黄梓瑕跪在她面前,百感交集,一时无言。

而这个强硬的女人,在半残的宫灯之中,在凄清寂静的古宫之中,卧看着窗外的星河,在这一瞬间,抬手捂住了自己的脸,也将一些即将滑落的东西,抹杀在自己的掌中。

宫漏点点滴滴,长夜再长也终将过去,耿耿星河欲曙天。

黄梓瑕默然向她磕了个头,想要起身退出时,却忽然听到王皇后低喑的声音,缓缓传来:“黄梓瑕,你这一生中,曾遇到过让自己觉得不如死掉的绝境吗?”

黄梓瑕应道:“是的…在我的父母家人全部死去,我被指认为凶手,四海缉捕时。但我没有想死,我就算死,也不要带着一个毒害全家的罪名去死!”

“而我却真的曾有过…想要死掉的那一刻。”她静静地卧在锦榻之上,密织辉煌彩绣的七重纱衣覆盖着她的身躯,她淹没在丝与锦的簇拥中,柔软如瀑的黑发宛转垂顺地蜿蜒在她周身。她素净的面容上,满是疲惫与憔悴。

“你…见过雪色吗?她和我长得,是否真的相像?”

黄梓瑕摇头,说:“可惜,我与她前后脚在外教坊擦肩而过,却并未见过她。”

“嗯…我也永远不可能有机会,再看见自己女儿长成的模样了。”她叹了一口气,低低地说,“我最后看见雪色的时候,她刚刚过了五岁生日。那时我二十三岁,原本一直对我说,不介意我歌舞伎出身的敬修——程敬修,是我那时候的丈夫,他说,在这种地方长大,对女儿毕竟不好,要我跟他离开。”

黄梓瑕不知她为什么忽然要对自己说这些。但看周围一片死寂,在这样冷清的宫廷中,长夜漫漫,看不到前路,又看不到去路,她望着面前的王皇后,不觉恻隐地便静听她说下去。

“其实云韶苑虽然是歌舞伎院,但绝非青楼。我们一众姐妹都是以艺养身,自敬自爱。可我与敬修争执几次之后,也只能无奈答应了他,带着女儿随他一路北上,到京城碰运气。因他认为自己一手画技,泱泱长安定然会有人赏识。

“可惜一路上并不太平,兵匪作乱,我多年的积蓄散佚无几。到长安时我们已经囊中羞涩,只能租赁了一间小厢房住下。敬修一开始也出去碰运气,然而他无门无路,谁会帮他引荐?很快他便因处处遭受白眼冷遇,再也不想出门了,只坐在房中唉声叹气。

“在扬州时,敬修风流倜傥,每日只需作画自娱,对我又温柔,所以我们感情是很好的。然而一旦到了长安,贫贱夫妻百事哀,我突然发现了,原来我所找的男人,竟然连生存下去的能力都没有。而那时雪色又生了病,在阴湿寒冷的小厢房中,连敬修给我定情的那支叶脉凝露簪都当掉了。我们饥寒交迫,衣食无着,更别提给女儿治病了…我抱着雪色跑遍了医馆,可因为没有钱,就算跪在医馆门口痛哭哀求,也依然无人理会。敬修赶来拉我回去,骂我丢脸,我只能整夜地抱着女儿,给她擦身子,睁着眼睛听她的呼吸,看着窗外的天色渐渐亮起来…那时,也是这样的长夜,也是这样,似乎一闭上眼,就要留不住眼前一切的绝望…”

即使是十二年前的旧事,她此时说来,依旧是绝望而凛冽,轻易便割开了她的心口最深处。她伏在枕上,睁着一双茫然没有焦距的眼睛,口中的话飘忽而混乱,仿佛不是讲给面前的她听。

“雪色命大,终于熬了下来,可敬修又因为心情郁卒而病倒了。眼看因为交不起房租,我们一家即将被丢出那间破旧厢房,我只能瞒着敬修,一个人到西市找机会。

“我记得非常清楚,那时是寒冬时节,西市的街边,槐树的枯叶一片片落下。有个年纪大约有五六十岁的女人,披着破烂的褐色麻衣,坐在西市的街口乞讨。她抱着一把断漆斑驳的旧琵琶,唱着荒腔走板的一曲《长相守》,嗓音嘶哑。又脏又乱的头发蓬乱地堆在肩上,衬着她肮脏褶皱的一张脸,就像风化的石块上堆满干枯苔藓。可是没办法…她身上的破衣根本遮不住刀子般的寒风,她的手已经冻裂出血口,嘴唇也是干裂乌紫,而那把琵琶的音轴也久已未调,枯弦歪准,哪里还能真的弹出一曲琵琶呢?”

王皇后那双怔楞的眼中,终于缓缓滑落下两行眼泪。她捂着自己的脸,哽咽道:“你不会明白…那时我心里的绝望。那一日,我在那个女人面前站了很久很久。寒冷欲雨的下午,西市寥落无人。我看着她,仿佛看见了三十年后的自己,从一枝灼灼其华的花朵,活成了一团裹着破衣乱絮的污黑糟粕…无依无靠,贫病交加,最后麻木而苍凉地死在街头,无声无息地朽烂了尸骨,没有人知道我曾拥有万人争睹的容貌与才情…”

她长长地,颤抖地深深呼吸着,艰难地说:“就是那一个下午,我抛弃了我所有的天真,明白了所谓的爱情,其实在现实面前,不堪一击。我真正需要的,不是和敬修相依为命,而是——我要活下去,而且我还要活得好好的,永远不要有抱着琵琶在西市乞讨的那一天!”

黄梓瑕默然看着她,并不说话。

“就在那个时候,我遇见了当初和我一起学艺的一个姐妹。她本是那么笨拙的人,长得不好看,琵琶老是弹错,学了三个多月都没有学会一首曲子——可她嫁了一个茶叶商,穿着簇新的锦衣,鬓边大朵的金花,七八只步摇插在头上,一种田舍翁陡富的土气,却比我光鲜一百倍。她坐在马车上叫住街边独行的我,用同情与炫耀的神情,问我怎么沦落成这样了,又问我是不是需要帮忙,给我找个教授琵琶的活儿。

“当时她连车都没有下,居高临下地看着我笑,而我依然觉得是自己的幸运,因为我真的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若没有她,我不知道我接下来会走向哪一步。我跟着她去了琅琊王家,只说自己是她的远房亲戚,因为父母双亡所以沦落京城。我的琵琶技艺让众人都叹服,于是就留了下来。我回去收拾了几件衣服,把那个姐妹接济的一点钱交给敬修,说,等发了月银,再送过来。”她的声音幽幽的,轻若不闻,“那个时候,我甚至没有告诉他我要去的是哪里。雪色抱着我的腿大哭,我只能咬牙把她抱起来,交到敬修的怀中,而他只沉默地看着我。我走出了院门,他依然一声不响。我忍不住回头,看一看自己的丈夫和女儿,却只看见敬修抱着雪色坐在床上,夕阳的余光照在他的眼睛上,他那双空洞洞的眼睛一直盯着我,一直盯着我,直到现在,还在我的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