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爱从那年起】(第2/3页)
这一晚我睡得极其香甜,我认为再无人比我更加幸运。
周末这天我起的很早,隔壁甚至还有叮叮当当的装修声,可是我的情绪却丝毫不受影响,这当然要归功于明思。
十点半刚过,明思准时造访。我打开门时,他正慵懒地倚着门框。
我看了眼墙上的挂钟:“你总是这样准时。”
这句夸奖人的话却并不令他受用,他耷拉着眉眼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有什么办法?我低估了今早的交通质量,害我在这门前等了将近二十分钟。”
我不禁捂着嘴笑,就会装,谁信你?
见我自顾自地笑,他又说:“别在那傻笑了!算我奉劝你一句,不要轻易把帅哥凉在门外,小心遭人围观。”
真臭屁!我连忙侧身做了个“请”的手势,他像变魔术似的从身后拿出一瓶红酒。
“想我的时候也不用出去买醉了。”
我又忍不住要笑,见他一个不耐烦的眼神过来,只得忍下。
“能不能参观卧室?”
我歪着头笑盈盈地看他:“请自便。”
明思毫不客气地坐在我的床上:“你喜欢这个色调?”
“没错!”
正是因为这个颜色,我租下了这套单身公寓。虽然这里离市区较远,但是远也有远的好处,有的时候这里安静得甚至听不到风声,在喧嚣的闹市呆久了,便觉得这份宁静尤为的珍贵。
“我知道有种花与这颜色非常接近,叫做香罗兰。”
“我只听过紫罗兰,不知道还有香罗兰。”
“咦,想不到你还留着这个。”
明思从床头拿起一个八音盒。翻开盖子,《致爱丽丝》缓缓流淌出来,一个美丽的少女随着旋律翩翩起舞。已有七岁高龄的八音盒,电池换过无数,仍有这样的音质,这令明思甚为惊讶。
那是我十八岁那年,即将离开家乡时,明思送给我的生日礼物。那一年发生了太多事。较为轻松的一件便是他转学到了我们班。
我还记得那一天,高高瘦瘦的他穿着补丁裤,沙滩凉鞋,还有映着骷髅头的大背心。他的头发也不是与班上男同学一般中规中距的寸头,而是头顶与额前略长的那种,看上去有些怪异,但配上他棱角分明的脸却又说不出的好看。
老师将他安排在我身边的空座位上,我一侧头刚好看到他耳鼓处的耳钉乌亮地闪着金属的光芒。这无疑是对校规和师权的挑战,当时的我也曾暗暗为其捏了把汗。那时他时常迟到或是旷课,有时甚至来学校时身上还带着伤。同学们都相传他是当地有名的小混混,大家都不敢与他亲近,老师亦对其处于放任状态。
有一次,他在课间时才匆匆感到,我发觉他胳膊肘处还在淌血。
“你去哪了?”
他一只手捂着嘴做了及其夸张的表情:“原来你会说话!”
我被他这滑稽的表情逗笑了。
他又做出一副很懊恼的样子:“别人见了我都是哭,怎么你一见我就笑?”
听到这话我更是笑得一发不可收拾,笑过一阵后我指着他的手肘说:“还淌血呢!”
“男儿流血不流泪啊,流点血又何妨!”
“不处理恐怕要感染,要不去校医那里?”
明思满脸的不屑:“嘁!让我去找那个内分泌失调的老太太?她就知道告状,与其找她我宁愿自生自灭!”
“唔,那我替你去!”
到了校医室,那老太太上下打量了我一眼,便又回去看她手上的《知音》。我刚要看口,只见她头也不抬地说:“唔,我是不会替人开请假条的,你不要想偷懒。”
我想了片刻,脱掉一只凉鞋:“新买的鞋子不怎么合脚,磨破了皮,要开些什么药么?”
她说这自然而然就好不必小题大做,可我还是坚持要了酒精棉和消炎粉。
“喏,拿去!”
“哇,真有本事!”
见明思笨拙的扳着自己的手肘,我便忍不住:“我来帮你。”
我专著地用酒精棉帮他擦拭伤口,全然无视他的呲牙裂嘴。
“为什么要打架?”
他诧异:“你怎么知道?”
“难道是你小脑发育不全害你天天摔跤?”
“嘿!这倒是个好借口……还不是我哥们被人欺负好多次了,今天替他出气了……那小子!”
这是一个不错的开端,我和我们那出名的小混混成了好朋友。我本以为明思像大多数的小混混一样出自于一个问题家庭,然而真相却总是出乎人意料的。
“我爸妈是艺术学院的教授。”
“真的?”我上下打量他:“怎么你没有继承一点先人的优良基因啊?”
对于我的冷嘲热讽,明思表现的毫不在意。
他将双手枕在脑后,翘着二郎腿说:“嘁!这话我听多了,只是你们这些俗人看不到我与众不同的艺术气质而已。”
我疑惑地看他一眼,他“腾”地坐了起来。
“我会一样乐器,你猜是什么?”
我看了看他的手,那确实是双指节分明而修长的手。我摇了摇头。
“哈哈,你一定猜不到,我会这个。”他比划了几下,“二胡!”
我错愕了一刻:“这与你的气质还真是……不符。”
看到我的表情,他终于满足地又靠回了椅背。
“那么……父母感情不好么?”我小心翼翼地问。
“喂喂!我在你眼里有那么差劲么?我还不至于将自己的错记在父母头上。他们很好!”
我有些后悔自己竟问出这样的话,而明思也因此不快许久。好在后来,因为那一年发生的那些不轻松的事情,我们总算冰释前嫌。
我离开家乡前往大学的那一天,我永远不会忘记,那是我的生日。我一早起来便知那日是我的生日,但是我一度劝自己忘记这个日子,在经历了那许多事后再无人有闲暇去纪念那么久远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