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且对红烛相痛饮(第4/4页)
叶初雪似笑非笑扭头看着平宗,见他的面孔被火光映得阴晴不定,神色间颇有尴尬意味,留意到她的注视的时候竟有些心虚。叶初雪几乎乐得要笑出声来,幸好平宗及时送上一杯葡萄酒,堵住了她的嘴。
这酒还是斯陂陀留下的,味美香醇,叶初雪心情畅快,毫不扭捏地将酒一饮而尽。放下杯子听见四周突然一阵喝彩声起。原来她喝酒的模样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不少人对她的酒量大为赞赏。
草原诸部本就豪爽热情,尤其见到叶初雪这样一位南方美人如此善饮,许多以前没见过她的人都立即生出好感,一拥而上,纷纷要与王妃共饮一杯。
叶初雪来者不拒,一杯又一杯的喝下去,就连平宗也没见过她如此豪饮。
好在后来平宗终于看不下去了,起身一伸臂挡住了所有人,将叶初雪打横抱起,笑道:“你要再喝下去,一会儿就没办法与我喝合卺酒了。”
众人又大声起哄,平宗抱着叶初雪转向众人,道:“欢宴连续三日,诸位贵客且自尽欢,我就不奉陪了。”
众人纷纷笑道:“晋王且去陪新妇,我们这里不需你赔。”
乐手与歌奴见此情形,也趁兴弹奏起草原上最火热的歌谣,只听歌奴唱道:“他那深情的眼睛,印在姑娘的心上;他那矫健的身躯,让姑娘大声歌唱……”
众人哄笑声中,平宗将叶初雪抱进了装点一新的大帐。
帐中红烛高招,平安为他们准备了全新的锦被罗帐,这却是龙城的风俗。今日诸部送来的裘皮珠宝都堆放在一角,在烛光下熠熠生辉。
叶初雪问:“刚才他们唱的是什么?”
平宗将她放在床榻上,一边解着自己的腰带,一边笑道:“给咱们鼓劲儿呢。”
叶初雪嗤笑起来:“你还真把自己当新郎洞房啊?”
“那当然。好容易把你娶到手,从此后你就是我名正言顺的妻子,当然要当新郎进洞房!”平宗说得理所当然,取过早就备好的合卺酒递给叶初雪:“快,快喝了咱们做正经事。”
叶初雪被他气得快要笑出来,两人干脆利落地一起干了杯,平宗一下子就将叶初雪压倒在床榻上,将铺好的锦被一掀扔到一旁,笑道:“咱们要不赶快点儿,一会儿他们喝完酒了说不定会冲进来围观。”
叶初雪吓了一跳:“啊?这怎么行?你们怎么还有这样的陋习?”
平宗三两下将叶初雪的衣服褪尽,说:“放心,安安会挡着他们,但到那个时候你肯定就没有兴致了。”
他俯下身去亲吻叶初雪,片刻突然又抬起上身,盯着叶初雪说:“叫我!”
叶初雪两眼笑得月牙儿一样,眼睛滴溜溜地转了两圈,叫:“晋王?”
“岂有此理!”他在她的鼻子上咬了一口,“这个时候难道该叫什么你都不知道吗?叫错了就要惩罚你。重新叫。”
叶初雪露出坏笑:“平宗?”
“还是不对!”他在她的胸前重重咬了一口,痛得她细细叫了一声。
“还叫不对那边也要咬!”
“你是人还是狗啊,怎么尽咬人呢?”她浑身微微颤抖,颊边的发丝随着渐渐激烈的气息漾动。
“快叫!”他持续着手下的动作,“自己想该叫我什么。”
她叹息一声,语气软软的:“阿护,你别折腾我了。”
“我喜欢你这样叫我。”平宗低下头去含住她的嘴唇细细品尝,就在她渐渐火热地缠上来时,突然又咬住她的下唇轻轻一扯,“但你还是没叫对。”
叶初雪恼怒起来:“你真麻烦!”说着作势转身不理他,却被他拦腰给拽回来,惹得她惊叫了一声:“哎呀你做什么?叫什么你都不高兴,不跟你费神了。”
平宗把脸埋在她的颈窝处,声音在亲吻的间隙传出来:“你知道我要听什么,却偏偏不说给我听,是觉得这场婚礼不作数吗?”
她经不住他的磋磨,捧住他的脸让她看入自己的眼睛,然后郑重其事地叫了一声:“夫君。”
平宗却一时呆了呆,随即笑起来:“真好听,你再叫一声。”
“每天一次,再多不能了。”
“那好些天见不到你,能不能攒在一起叫了?”
“等你回来再说……”
两人的声音越来越散乱,话语被喘息和呻吟所取代。
红烛静静地燃烧,将他们纠缠在一起的影子投在帐壁上,火光摇曳,把帐中的一切都照得无比温暖旖旎。
叶初雪突然想起一件事来,推开在她身上不停亲吻的平宗,喘着气说:“你还没告诉我‘邬娜’是什么意思呢。”
平宗对突然被打断十分不满,捉住她的手放在口中吸吮轻咬,根本顾不上回答。
“快告诉我,‘邬娜’是什么意思?”她却执着地追问。
他于是放开她的手,凑过去吻她的唇角,口中含混地说了两个字。
叶初雪没听清楚,一把挡开他的脸问:“到底是什么?你说清楚。”
平宗无奈,只给停下来,清晰地说:“雁娘。”
叶初雪无论如何没有想到会是这样两个字,登时一怔:“雁娘?”
“嗯。”他又去吻她,不经意地解释,“南来北往,大雁的雁,雁娘。”
如此就再没有误读了。叶初雪只觉心头微微一沉。平宗的头埋进了她的胸前。
她抱住他的头,手指插入他的发髻之中,抓住他的头发略微用力,眼睛颓然闭上。
红烛终于烧到了尽头,噗的一声,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