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喂我(第2/3页)

简令是最怕疼的一个人,眼下又有人宠着、呵护着,更肆无忌惮,坚定地摇头,“不想吃。”料定了罗一慕不忍心强迫她。

罗一慕当然不忍心强迫她,可是简令没料到,罗一慕哄人的法子更让她招架不住。

卧室里没有桌子,罗一慕才摸了简令的头发,也要去洗手,洗完手顺便拿了一张方凳过来,把托盘放到方凳上,自己端起碗坐在床边,舀了一汤匙热粥,吹得半温,送到简令嘴边,柔声哄她:“就吃一口,我熬了快一个小时,阿令乖,给点面子尝尝是什么味儿,你觉得不好吃我绝不逼你,行不行?”

“我不想吃。”简令耷拉着眉眼,肩膀也垮了,可怜地求饶,“慕慕,我喉咙痛,吃不下。”嗓子像拿木头茬子划过一般,沙哑得厉害,罗一慕听她说话都心疼。

“我喂你吃也不要么?”罗一慕诱惑她。

“用嘴喂么?”简令任性地说。

罗一慕微怔,还真没想过她会说这句话,“用嘴喂你就吃?”

“嗯!”简令满怀期待,用力地点点头,扯着了喉咙连接胸腔的那根筋,又是一阵抽痛,龇牙咧嘴的,表情格外滑稽。

“好,我喂你。”

罗一慕果真用筷子夹了一片黄瓜,衔在齿间,身子稍向前倾,送到简令嘴边。

红润的嘴唇,雪白的贝齿,翠绿的黄瓜,如同红宝石、羊脂白玉和翡翠的相互映衬,漂亮极了,简令看在眼里,胸口发热,迫不及待地凑上前去叼罗一慕齿间的黄瓜片,顺带连她的下唇一起含进口中吮吸,清新爽脆的口感,混着让简令陶醉不已的、独属于罗一慕的暗香,把她肚子里的馋虫勾了起来,感觉到饿了,把那片黄瓜嚼了嚼咽下去,才张着嘴耍赖说:“还想吃。”

“剩下的自己吃。”罗一慕笑说,“我也到现在都还没吃饭呢,阿令难道忍心自己让我喂饱了,眼睁睁看我饿肚子?”

简令生着病,狡猾不减,眼珠子转得飞快,嘿嘿坏笑,“阿慕,那我喂你怎么样?用嘴喂。”

“你还是老实把自己的粥喝完吧。”罗一慕无奈地摇摇头,在床上架了张折叠小桌子,把粥碗放到她面前,自己也端起另一碗来喝。

罗一慕没开玩笑,她的确饿了,中午十二点吃的午饭,晚上一到网吧就发现简令病了,提心吊胆地送她去医院,后来又陪她睡觉又给她做饭,到这会儿已经九个多小时滴米未进,铁打的人也受不住。她吃得很急,一碗粥两三口就喝完。

简令和她一桌吃饭,从来都见她吃相优雅,矜贵含蓄,还是头一次见她有了点狼吞虎咽的架势,知道她是为了照顾自己才熬到了现在,心里愧疚起来,暗骂自己怎么那么不懂事,慕慕都被自己折腾成这样了,自己竟然还想折腾她,简直是个不知道心存感激的白眼狼!当下也不出什么幺蛾子,默默地端起碗来自己喝粥,不时夹两口小菜吃。

腹中有了食物打底,简令渐渐感觉到了饿,粘稠温润的香粥下肚,喉咙没有负担,反而因为温暖的滋润,比刚才还要舒服一些,清炒黄瓜滋味足又爽口,很下饭,简令喝完一碗粥,舔舔嘴唇,忍不住还想再喝一碗,刚好罗一慕的第二碗也吃完了,又去盛了两碗过来,这会儿两人都是半饱,对坐着慢慢吃,也不着急。

一碟小菜吃完,锅里的粥也见底,简令肚皮吃得浑圆,出了一身汗,鼻子也通畅了,满足地靠着床背,拍拍肚子,“真香。”

能把病号饭做得香成这样,除了一个罗一慕,恐怕也找不到别人。

罗一慕笑了笑,把床上的小桌子连同碗筷托盘一起收走,顺手洗了,又把锅台擦干净,才端了盆热水回到卧室里,给简令擦了擦身,顺便换衣服,做完这一切,自己也去洗澡。

洗去一身汗水和疲惫,顿觉神清气爽,再进卧室时,简令正半偎在床上刷手机,见她进来,赶紧掀开被子在自己身侧拍了拍,示意她进来。

罗一慕钻进去,把被角仔细地掖好,确认不会漏一点风进去,才抱着简令的肩膀,躺在床上与她闲聊。

“对不起。”简令靠着她的肩,哑声说。

罗一慕笑着问:“为什么道歉?”

“我今天,脾气坏,净折腾你了。”

简令吃了两碗热粥,身体的难受减轻多了,神色也清明起来,想起自己发烧时跟罗一慕又闹又哭又耍脾气,即使她三尺厚的脸皮,这会儿也有点绷不住,羞愧之意涌上心头,脸带薄红跟罗一慕道歉。

“我没生气。”罗一慕的笑很温柔,“所以你也不用道歉。”

“我平常……不这样的,今天不知怎么了……”

简令平常不爱哭,她以前被人欺负,打掉牙和血吞,就是不掉一滴泪,今天一个晚上已经哭了好几回了,好像在罗一慕身边就特别容易脆弱。

其实是特别容易肆无忌惮。

简令从前不哭,因为哭了能给谁听?没人疼的孩子,哭了只会让那些欺负她的人看笑话、更得意起来。

现在有个全世界最好的慕慕疼着她宠着她,为她的眼泪心疼,简令是打心底里知道罗一慕绝不会笑话自己,只会为她的眼泪心疼不舍,所以才能在她怀中哭得这么肆无忌惮。

简令一面不好意思,一面又喜欢罗一慕喜欢得不得了,心里埋怨自己这是恃宠而骄,仗着罗一慕喜欢自己,舍不得说半句重话,就在罗一慕面前撒娇得无法无天了,压根不为慕慕考虑一点。

比如吃晚饭的时候,竟然想不起来慕慕饿了九个多小时的肚子,仍要任性耍脾气,万一把慕慕的胃饿坏了可怎么办?

想到这里,简令万分懊悔,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自私的人,慕慕为她付出这么多,她一点也不知道为慕慕考虑。

喜欢都很自私,大多从自己的角度出发,甚少考虑另一半的感情。

爱却是无私的,一味地想对对方好,多多地考虑对方的委屈,开始懂得反思自己,心疼对方。

简令从前很喜欢罗一慕,在不知不觉的时候,对罗一慕的感情已经由喜欢变成了爱,所以总看到自己的缺点,开始懂得为罗一慕着想。

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有勇气说出那个“爱”字。

简令在罗一慕面前太自卑,总觉得以自己从前的花心,不配对罗一慕说爱。

而罗一慕又因害怕吓跑简令而怯缩,也不敢先开口。

一个自以为是情场高手,一个又是初尝情爱滋味,两个人都小心翼翼地试探着彼此靠近,越近越胆怯,都怕伤害了对方,其实说到底都不怎么懂得爱人间的相处之道。

不过有什么关系呢,反正她们还能黏黏糊糊地在一起好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