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business is business(第3/6页)

“那你为什么还要请我?”

裴瑜笑着问:“你是想听真话还是假话?”

“都要。”

“假话就是,我请你,因为无论如何,我一直把你当成非常重要、非常特别的朋友。”裴瑜凑近卫哲,含情脉脉地看着他,“真话是,请你参加,其实是为了给我自己一个当场反悔的机会。”

办公司外几个人凑在一起八卦,江达琳的眼神时不时飘进卫哲办公室的方向。

艾米摸了下手指甲:“谁订婚还真的邀请前任啊,又不是拍电影。反正我是做不到,这婚礼上看见前任,真不知道是谁恶心谁。”

路易斯翻看着文件,闻言道:“这可不一定,有些人天生情商高,买卖不成仁义在,恋爱不成友谊在啊!”

卫哲送裴瑜到电梯口,两人边走边聊。裴瑜挽了下他的胳膊:“我是说真的,你现在点个头,我没准就改变心意了,回去就跟他说分手,你信不信?”

卫哲拉下她的手:“行了,我送你下楼。”

众人面面相觑,艾米嘟哝道:“白富美就是白富美,连任性都那么与众不同。”

江达琳转身回了办公室。

卫哲将裴瑜送上车,朝她挥挥手,看到沿街走来的邦尼,笑着打了招呼。

裴瑜开着跑车呼啸而去,邦尼微微蹙眉,走上前问:“卫哲老师!那不是裴小姐吗?她来找你啊?”

“她要订婚了,来送喜帖。你来找江达琳?”

“对啊?”邦尼往DL传播走,“不过好像也可以找你。”

卫哲微微挑眉,领着邦尼去了江达琳办公室。

“我觉得你完了!你想啊,如果我跟谁说了我爱你,对方没回应的话,我一定会气死的好吗?而且气死的程度和你拖延的时间成正比,所以你与其有空纠结,还不如想想怎么补救。”

邦尼看向卫哲:“卫哲,你说呢?”

卫哲摸摸鼻子:“我觉得,这件事应该没有你们想象中那么严重,绝大部分男人在这方面,没有女人那么敏感。但林肯又和很多男人不一样,他特别单纯,很有可能这也是他人生第一次说我爱你三个字。”

“唉,我就知道,我真的不想伤害他的。”邦尼抓了下脑袋,随机又想到发型不能乱,松开了手,“哎,卫哲,你有没有对谁说过我爱你啊?”

江达琳瞬间看向卫哲,没有忽略方才一瞬间的心悸。

卫哲愣了下:“没有。”

“这三个字太隆重了,昨晚真是给他吓出一身冷汗,算了,我自己琢磨吧。哎,你们都别跟林肯说啊!”

邦尼的手机有一声提示音,她点开之后失笑道:“西区萨特,又约我见面吃饭了。”

“那是谁?”

“邦尼的一个直播粉丝,给她送了好多车队了,最近在穷追猛打的想约她真人见面。”

邦尼皱眉道:“你们说我到底要不要跟他见面啊?人家挺有诚意的,而且我觉得他谈吐学识方面都特别好,很有教养。”

江达琳下意识觉得不要:“我觉得还是算了,其实我一直觉得,这种会在直播上为了一个不认识的人砸好多钱、闲着没事跟女主播聊天的男人,能有什么好东西啊?有那些钱为什么不做慈善?有那功夫为什么不陪家人?”

卫哲晃了下手指:“No, no, no,你这么说过于武断,你怎么知道人家没做慈善?你怎么知道人家没陪家人?可以做慈善陪家人的同时找一些娱乐活动嘛!”

江达琳试图在邦尼这里寻找认同感,谁知道邦尼接着说:“我觉得卫哲说得有道理!都像你这样想,你让我们做直播的都去喝西北风啊?”

正在开会的薛义收到一条消息:位子我订好了,今晚七点,杜兰朵餐厅5号桌,邦尼订位。

薛义看了一眼,露出一个笑容,收起手机后示意舒晴继续。

舒晴愣了愣,继续笑着说:“目前市场上的奶粉产品,基本都是明星代言,性价比不高,转化率也低,再怎么拍广告也很难一下子脱颖而出。所以我们提议,用几位拥有高知名度、又有宝宝的精英女性,取代常规明星艺人来做小力士奶粉的代言。这样一方面这些妈妈都可以视作是平衡事业和家庭的典型样板,会引起妈妈们的共鸣和向往而且,另一方面,这些女性本身在各自行业拥有巨大的知名度,传播力度不比明星小。”

“嗯,也可以进一步地让小力士这个品牌接接中国的地气,这是个不错的想法。”薛义翻着策划案,“不过,你们列的这几个人选,我觉得还可以更好一点。你们现在推荐的这几个,什么女企业家,女艺术家,这些人确实都很厉害,但看到这些人的时候,我并没有觉得眼前一亮,反而觉得这些人,离生活很远,明白我的意思吗?”

“明白,我们再想想。”

薛义点头,起身吩咐CICI:“CICI,跟司机说一下,今天我要早走。”

邦尼精心装扮后坐在出租车上,电话另一端的江达琳还在担忧:“你还真要去跟西区萨特见面啊!我还是觉得不太合适。他认识你,你不认识他,万一遇到什么脑肥肠满居心叵测的变态可怎么办?”

“哎呀,这就是个再普通不过的网友见面,你有什么好担心的。第一,以我对西区萨特的了解,我认为他或许会居心叵测,但一定不会脑肥肠满,也不可能是变态;第二,为了防止你说的情况出现,我特意选了一家特别热闹的自助餐厅,订了两张桌子,还故意早到一小时,这样我就可以先观察清楚,再决定是否露面。你就放心吧。”

邦尼走到热闹的自助餐厅,跟着服务员走进去:“我的朋友要过一会儿再来。我记得你们是含红酒的吧?”

“对,可以去那边倒酒。”

邦尼看了眼空无一人的5号桌,走去了用餐区。她站在用餐区拿了一杯红酒,大口喝完后又拿一杯。

忽地人潮涌动,用餐的人都朝门口走去,邦尼走过去看到戴着墨镜的某明星正在保镖的护卫下往外走,她冷笑一声,嘴角流露不屑。

她身后突然出现脚步声,回头一看,竟是薛义。

邦尼端着酒杯回头:“哎,薛总?你怎么也在这里。”

“约了朋友吃饭。”薛义指了下明星,“你不喜欢她?”

“哈,我为什么要喜欢她,我喜欢她,可她连我是谁都不知道,更不会喜欢回我,我为什么要喜欢一个不认识我的人?”

薛义笑着摇头:“可是她很红啊,那么多粉丝。”

邦尼摊手:“所以我永远不理解追星族,这些明星很漂亮,很出色,so what?那些光鲜亮丽都是打造出来的人设,你拼了命去讨好她,她不会多看你一眼,但你如果是投资商,是广告主,就算你不是粉丝,她也会来陪你吃饭,给你敬酒。所以有功夫喜欢明星,不如去喜欢花花草草猫猫狗狗,至少花花草草还有点香气,猫猫狗狗会哄你开心是不是,做人实际一点,付出总要有回报,对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