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第十二只爪爪(第2/3页)

堪比机油般的涩味与酸味冲得王晓晓彻底清醒了,她咳嗽着问:“我要的是卡布奇诺,加奶盖加糖……这玩意儿是什么啊?这么苦?”

店员一愣:“不是无糖无奶的大杯炭烧咖啡?”

“无糖无奶的炭烧咖啡……这是做给什么自虐患者喝的吗?”王晓晓苦得脸都皱起来了,袋子里的仓鼠也在痛苦而拼命挠她的衣服——这位新晋猎魔人冲店员挥舞着自己的小票:“是卡布奇诺!卡布奇诺!多加糖,多加奶!”

“……啊,我想起来了!对不起!”店员恍然大悟,“大概是和刚才那位先生拿反了……抱歉抱歉,因为刚才有位先生在你之后来点单,也是要求‘和外界一样的普通咖啡’……对了,他应该还没走远!”

王晓晓急忙转身看向窗外。

毛都没有。

店员:“……对不起,对不起,但我发誓,真的,那位先生刚刚前脚才拿着咖啡走出去,戴着深黑色的兜帽……”

王晓晓:“早晨八点半的猎魔公会,是不会出现鬼魂的!明明是你做错饮料了吧……赔我卡布奇诺!”

“抱歉,抱歉……”

【某处郊外公寓,上午九点整】

报酬已经全部到账,也在公会通过一系列操作重新存入新卡,就算不停流失也能保证自己相当一段时间的平凡生活——

回到家的薛谨终于松了口气。

同时,为了缓解自己一夜噩梦的疲劳,他抿了一口随手买的咖啡。

薛谨:“……”

这什么??掉进糖精里的甜味素吗?为什么这么腻?这玩意儿是给人喝的?一杯下去不会得糖尿病?

不好意思,难道在他离开的这四个月里,咖啡店业界也对“不加糖不加奶的纯炭烧咖啡”有了新的解读?

他把这杯玩意儿放在桌子上,旋开了盖子:

成堆成堆几乎占了纸杯一半的奶盖。奶盖上还撒着满满的白砂糖。

他又仔细把杯身转了个圈,看到那上面小小的贴纸。

【卡布奇诺,无符文特效,多加糖多加奶盖】

……果不其然,在“老婆凌晨三点穿着睡衣跑出去上班”“发现自己枕头上布满陌生头毛”“做了一整夜老婆和马赛克黄毛男性变成小人在自己的胸口上欢乐蹦跳的奇异噩梦”“早晨起来发现自己的胸腔上死死压着毛茸茸的罪魁祸首”……等一系列事件后,又出现了“卡布奇诺与炭烧咖啡互相拿错”的低概率倒霉事件。

苦味爱好者嫌弃地把这杯玩意儿推远,想了想,又点开手机,去星O克页面搜索了一下价格。

……炭烧咖啡比卡布奇诺贵多了,可恶,亏了,竟然还能从这种方面浪费钱。

薛谨合上杯盖,拎着自己刚才去菜市场采购的材料走进厨房,打算重新泡杯浓茶喝——

再次被眼前的混乱震撼了。

原本放在桌上,并未收进橱柜的杯子基本全部都被扫到地上,碟子盘子与碗要么倒扣在地要么以一个心惊胆战的姿势悬挂在桌角上,还有散落的水果麦片与被打翻的牛奶瓶子——

应该庆幸自己出差前把玻璃杯都收进了橱柜,摆在外面的杯子都是纸、秸秆、橡胶等等抗摔材料制成的东西?

……即便如此,碗碟可都是陶瓷啊!

绕着这惊悚的厨房检查了一圈,发现有三枚小料碟与一份扁形菜盘死于非命,只留碎片——薛谨稍微好受了一点。

被砸碎的碟子加在一起价值也不高,是他超市大特价的时候买回来的。

但是……沈凌这是什么坏习惯?继“把所有针织物扔到地上”后,又养成了“把所有易碎的东西扫到地上”?

薛谨不知道自己是该皱眉还是该叹气——从某种意义上来看,沈凌这种客厅、卧室、厨房全都胡乱破坏的坏习惯,也间接说明了卧室里的混乱并不是“与好友的枕头大战”,很可能就是沈凌无聊时自己乱扔乱扯的。

扫杯子,丢枕头,扯毛线团……好好的一个漂亮姑娘,怎么行为举止和猫科动物似的。

教育,必须要教育,好好教育。

【某处郊外公寓,上午十一点整】

沈凌可不比某位劳碌命的可怜猎魔人,也没有做奇奇怪怪的梦——没心没肺的小孩一向是要睡满8个小时或以上的时间,这样才能拥有一整天蹦蹦跳跳的精力。

以前沈凌的每一天都用在“宝库”附近的徘徊,以及走街串巷的巡视世界中——所以,她往往在某块破棉絮里一躺,就是十多个小时的睡眠。

毕竟睡觉时不会感到肚子饿嘛。

故此,当她打着哈欠醒来时,已经临近中午。

……肚子饿了。

沈凌习惯性地往旁边蹭了蹭脑袋,她尤其喜欢用薛谨的枕头蹭脑袋,因为薰衣草和雨水的味道香香的——

感受到枕头上不同以往的余温时,她清醒了一下。

哦,阿谨昨晚凌晨回来了?

然后他拒绝了我的抱抱欢迎……哼,不识好歹的低等鸟类!

但是现在他已经醒了?那他就一定自觉去厨房伺候本喵了!

沈凌在被子上挥挥爪子,拖长身体再伸了个懒腰,稍微活动了一下,便轻盈地跳下了床。

她一步三蹦地往门口蹦跶,屁|股后的尾巴随着主人的好心情微微上翘——四个月都没吃到热腾腾的刚出炉的香气四溢的炸小黄鱼,她实在是——

【抱歉,我现在不想和你玩。】

……哦。

小猫欢快无比的蹦跶僵住了,尾巴逐渐下垂。

想起来了。

昨天晚上,阿谨莫名对她这个形态很不耐烦。

所以,用这个形态……阿谨大概不会给她小黄鱼吃。

哼。

低等鸟类。

【五分钟后】

“我下班回来啦——阿谨中午好!”

“欢迎回来,沈小姐。”

依旧穿着睡衣的姑娘把家门敲得梆梆直响,精力十足得仿佛是在什么安稳的地方趴着睡了八个小时,而不是凌晨三点跑出去参加奇怪的工作——

薛谨替她开门,不着痕迹地打量了一眼。

精力满满,活蹦乱跳,就差背个小书包再系条红领巾。

……是我对“工作”这个词有什么误解吗?还是说美少女不可能成为社畜?

那这个社会对待美少女也太偏心了吧。

沈凌觉得自己很大度地原谅了这只鸟类昨晚的无礼,嗯嗯,换位思考一下,他可能是真的累到不想和自己玩,所以今天中午一定就会变好啦!

于是她又兴高采烈地朝上挥手手,从而带起了身上的大T恤,露出了短短的小热裤。

以及……

薛先生的目光凝滞了。

凝滞在沈凌肚子上淡红色的一小块。

——那其实只是极淡极淡的痕迹,奈何沈凌的皮肤太白太嫩,这白肚皮上红红的一块实在太过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