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 近亲结婚(第2/2页)

“你说的应该是建国前结婚的人。像我爹娘那种建国前,也就是民国时期结婚的人,女的还得冠夫姓呢。”林和平道,“往回倒一千年,女人也不用冠夫姓,都是那群崇洋媚外的人搞出来的。自打国家成立,这些老的旧的不该存在的都陆续废除了。”

王氏道:“可是也不能立新规矩啊。”

“就是怕人不遵守才立法。”林和平道,“国家不许近亲结婚,是容易生出傻孩子。我知道一个人,表妹嫁给表哥,第一个孩子一出生就是个傻的。

“第二个孩子看起来很正常,六个脚趾头。好在两个孩子他们都养着。要是把傻的扔去孤儿院,又得国家养。扔到荒山野岭,一条人命就没了。”

王氏张了张口,想说什么,忽然想起清河村那对近亲结婚的,流了三次产才生个健康的孩子,“昨天跟我大嫂说,回头问问你。得你同意才行。我大嫂希望我那侄女能进食品厂做事,听我那么说就回去了。我赶明儿怎么说?”

林和平道:“我大哥大嫂知道,回头去问问他们。他们不清楚,也知道哪儿能弄到书。”

王氏松了口气,“幸亏问你。咱们家这两年在这十里八村忒招眼。我敢说,和乐今天跟他表姐结婚,明天就得有人去县里告我们。”

“就算不告,万一生出个傻的,你们咋办?”林和平问。

王氏不敢想,俩健健康康的孩子养大,都快累死了。真生个那样的,她估计会抱着孩子一起跳河。

林和平还想说什么,听到办公室传来的钟声,“上班去吧。”

王氏并未因林和平的一番话而放心。

大多数乡里人只认自己的理,才不管国家法律许不许。

派出所敢管,他们就敢闹,反正派出所不敢把他们全抓进去。

傍晚下班,王氏到村里看到老村长在村口跟人聊天,心里有个主意。

晚上八点多,王氏出了村小,敲开老村长家的门。

老村长听王氏说近亲结婚是违法的,以为她胡扯。随后听她说林和平讲的,老村长还有点不信,近亲不能结婚,那《红楼梦》里的黛玉和宝钗咋都要嫁给宝玉呢。

听说曹雪芹家里还是当官的,不可能连这个都不懂啊。

恰好镇上通知老村长开会,次日到镇上,老村长就问主持会议的镇长。

镇长是民国时期出生的人,潜意识认为可以。

书记闻言就说:“不行。”

“《婚姻法》里真有这一条?”镇长忙问。

书记颔首:“七年前颁布的。”转向老村长,“你们村有近亲结婚?我正想夸你们村,这两年计划生育搞得不错,怎么又知法犯法?”

老村长脱口道:“没人知道这条。”

书记噎住了。

老村长见其他来开会的村长一脸的意外,好像只有书记一人知道,就说:“百分之九十的人都不识字,你们又不下去普法,咋可能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