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第4/5页)

就如同下田回来,聚在打谷场聊聊琐事,说说天时,这群农夫凑在一起说打劫杀人的事,也没有什么愧疚感,砍人脑袋就跟收割稻谷没什么区别。

这便是乱世的征兆。

谢青鹤坐在地上不动,缓慢积蓄力气。

苏时景的身体确实不算好,力气也很小。可是,斗技斗力才讲究实力,杀人不需要。

只要天时地利配合,一片纸也能杀人。若谢青鹤重生成襁褓中的婴儿,那是绝对没办法的。但凡三五岁有点力气了,自保就不成问题,苏时景可不止三五岁。

那边劫匪们已经把火把灭了,重新潜回了暗处。

一片漆黑中,前来“收拾”苏时景的劫匪摸黑过来,只能勉强看清彼此的轮廓。

那劫匪显然是做惯了农活儿的,胳膊粗壮,一双手短促有力。就在他弯腰的瞬间,谢青鹤一拳捶在他咽喉处,指尖猛力一抠,直接将大血管与咽腔一并扯破。那人顾不上再捉谢青鹤,立马捂住自己的咽喉,试图将喉管对上,恢复呼吸,谢青鹤已取得了他腰间的镰刀,缓步向前。

被扯破喉管的劫匪根本无法发出声音,风中只有淡淡的沙沙声。

远远地,一辆马车驶来。

马车上挂着防风的灯笼,在黑暗中就是唯一的光明。

这微弱的光使谢青鹤的身影无所遁形,几个藏在暗处的劫匪都震惊了。

“妈拉个巴子,这小畜生拿着老六的镰刀!”马上就有劫匪冲了出来,谢青鹤的步态很清楚,不是要逃跑,而是朝着几个劫匪去的。这让劫匪们心头一凉,更是怒火中烧,“我搞死你吗的!”

这就真的是人算不如天算。谢青鹤顾不上怪罪恰逢其会的马车,转身就往马车方向跑。

马车在背后,劫匪在前面。光源在背后,劫匪在前面。

这对他来说很不利。因为,那马车离得太远,劫匪能看见他的身影,他看不清劫匪的身影。迅速后撤是为了把劫匪也拉进光源附近,才能弥补他目力不足所吃的亏。

躺在地上的劫匪老六已经流干了血,死了过去。

谢青鹤面不改色只管后撤。

哪晓得背后那辆马车也已经发现了前面的情况,车夫驻马不前,很快车帘子一掀,一道高挑的身影立在车辕上,手持长弓利箭,喝道:“前方何人,速速报名!”

对方手里有弓箭!那可不是山野猎人的猎弓,像是军中配备的强弓。

谢青鹤马上喊道:“劫匪追杀我!尊驾可看他们装束,夜半伏于道边,颈缠巾帕……”

话音刚落,呼地一声,利箭从谢青鹤耳边擦过。

噗。

一个劫匪倒了下去。

那弓手显然也没有听信谢青鹤的一面之词,利箭射穿了劫匪的大腿,并不致命。

然而,强弓带来的杀伤力已经震慑了全场,不止谢青鹤不敢动,他背后的劫匪也不敢动了。车辕上的弓手方才跃下车辕,车夫提着灯,与他一起上前。

走得近了,谢青鹤才发现这是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生得唇红齿白,风度翩翩。

只看衣着打扮,很难看出他的身份来历。不过,手持军中强弓,若不是在军中效命,必然是家中有在军中担任主官的亲戚,否则,不可能随随便便拿着军械到处跑。

那人先把谢青鹤上下打量了一遍,又路过了老六的尸身,查看了老六的致命处。

寻常九岁孩童,哪有谢青鹤这样的杀敌手段?

那人看得若有所思。

不过,单从老六的打扮来看,是劫匪无疑了。

剩下几个劫匪对他箭术比较恐惧,打算砌词狡辩,不承认劫匪身份。

谢青鹤并不指望弓手来帮忙主持公道。他先前想杀劫匪,是因为若不杀死劫匪,他会有极高的性命之危。以苏时景的身板体力,和四个成年劫匪正面对抗,下场会非常艰难,不如先下手为强。

如今劫匪被弓手所震慑,他没了性命之危,杀与不杀都无所谓。

——等过几天,他体力好些了,或是小师弟适应过来了,这波杀人劫道的劫匪总是要干掉的。

那弓手把大腿被射穿的劫匪的菜刀捡起来,在灯下看了看刀柄上的血渍喷洒痕迹,冷笑道:“看来是惯犯了。”

那大腿被射穿的劫匪连忙狡辩:“不是惯犯,那是杀鸡的刀!”

弓手似是没注意,手里的菜刀没拿稳,沉甸甸的菜刀就掉了下去。

恰好砸在了那劫匪的脖子上。

“哎呀,失手。”弓手弯腰把菜刀捡了起来,劫匪脖子上豁开巨大一条口子,正在汩汩流血,劫匪也已经开始翻白眼,那弓手才手起刀落,给了他一个痛快。

剩下三个劫匪也顾不上狡辩了,转身撒腿就跑。

那弓手弯弓搭箭,瞄准黑暗中的目标,反正看不见,干脆闭上眼睛:“送上门的靶子,居然还有这等好事。”

话音刚落,他咻咻咻连续射出三箭。

每一箭都端端正正地射穿了一个劫匪的脑袋,后脑贯入,自眉心露出一点点箭簇。

三支箭,分毫不差。

谢青鹤也不禁暗暗点头,这等射术,世所罕见。

那弓手处决了劫匪之后,回过头来,将谢青鹤看了许多遍,问:“你这小孩儿可有什么来历?”

这人目光极其毒辣,能从蛛丝马迹中判断真相,谢青鹤杀老六的手段极其精准,没有杀人经验的孩童是不可能误打误撞做到的。谢青鹤想了想,说道:“萍水相逢,何必多问?”

“我倒也不敢说对你有救命之恩。以你的狡猾老练,要杀这几个莽汉不成问题。不过,我看你的衣着打扮,想必过得也不怎么好,你若没有前事带累,不如跟了我去,我可许你一段富贵。”弓手也没有把谢青鹤当小孩儿哄骗,直接提出了招揽。

谢青鹤想了想,问道:“你又是何人?招我去做何事?”

“我是卫琳,粱安侯府上义子之一,排行第四。你可随我去粱安侯府,凭你的本事,年纪又小,前途可期,说不得蒙侯爷青眼相待,与我做了兄弟。纵然不能与我做兄弟,我也可以引荐你做侯府亲卫,房产田地,丰厚的月银,总不会少了你的。”这叫卫琳的弓手说得很诚恳。

谢青鹤熟读史书,知道粱安侯府。

据史料记载,那是个臭名昭著的地方。粱安侯是阉党的走狗,为阉党蓄养亲卫门客,专门替阉党残杀“忠良”。至于粱安侯曾率义子戍守边城八年,三子八孙俱战死乌春的事情,则被一笔带过。

这个卫琳则没什么名气,至少,在史料上,不曾出现过他的名字。

“我家中还有琐事需要安顿。你若有心招揽我,可予我一封书信,或是一件信物。他日我去京城,自然会去寻你。”谢青鹤说。既然是与小师弟一起入魔,他要和小师弟商量之后,再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