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七章(第2/2页)
“杀了我……莱恩斯。”
莱恩斯转过身,面色阴沉。
在由血液铺就的“地毯”上,一团怪异的“东西”摊开着,希冀地看着他。赤裸着身子,各种形状的伤口分布每一处肌肤,手臂和小腿的位置扭曲,半只眼睛闭着,眼眶里一片空洞,什么也没有。
手里朴素的银匕首几乎被绞碎,莱恩斯平复了许久的情绪井喷式的迸发而出,削弱的脸颊泛着诡异的红,眼瞳被血丝爬满。
仇恨永远不会释怀,即使甘愿当懦夫逃避,也会在午夜被质问,被谴责。
“不怪你……”“他”的喉咙被灼烧过,结着难看的疤,没人想得到曾经这个丑陋畸形的咽喉能唱出贵族最文艺的曲调。
莱恩斯在“他”脸上找不到一根胡子,只有一颗绝望又温和的眼球盯着他,看着他,刀子一样无声地凌迟着他。
“长官。”莱恩斯举起匕首,贴近“他”的脖颈,“上帝祝福您。”
滚烫鲜血浇淋手掌,莱恩斯握着匕首发怔,他小看了记忆的力量,当络腮胡闭上眼睛用唇语对他说“活下去”的时候,他分不清梦境与现实了。
他躲过杀戮后,与诺德在深林生活了半个月,即将走出林子那晚,他们落宿在一处隐秘的木屋外,为了不给普通人添麻烦,他们没有敲门。
那晚的月亮又大又圆,把叶片照得透亮,所以他和诺德清晰地看到了拖着扭曲的肢体,留着血从木屋往外爬的络腮胡。
半个月,那个刚毅善良又有些别扭的猎人便消失殆尽,留下一滩渴慕死亡的“烂肉”。
那晚杀掉络腮胡的是莱恩斯,诺德在灌木丛里对着木屋坐了一整夜,最终背着搭档的尸体一路走出深林,在进入城区前用一把火埋葬了他。
对于那只吸血鬼来说,他不过遇到了一个有趣的玩具,一个可以打发时间的消耗品。但在北区一幢别墅里,女人和孩子的哭声持续了两天两夜。
莱恩斯背着络腮胡朝深林里走,他与瘦弱的身躯重合,只想把背上的男人送出这里,再点燃一把火让他安息。
灌木丛越来越茂盛,从脚踝涨至小腿肚,将艰难行走的猎人遮盖。密密麻麻的藤蔓与杂草铺满视野,罅隙中透露光线的叶片变得宽阔厚实,阴森与潮湿包裹住每一丝空气。
莱恩斯皱眉,背上的重量越来越轻,黏腻触感逐渐消失,等他回首时,背后只飘下来一片墨绿的叶片,而他眼前多出了一幢高耸的古堡。
“喵!”
一声凄厉地猫叫划破天际,激起一群一群的蝙蝠,卷耳迈着优雅不屑的步子向他走来,竖起的瞳仁机警地打量着不速之客。
莱恩斯脑子一片混沌,终于在茫茫识海中捕捉到卷耳的身影,手背上咒印变得清晰了几分。
“弥……撒?”
卷耳脖子上系着黑红色的结,端庄地坐姿配上黑红斗篷和两边展开的立领,有种血族贵族的姿态。
对莱恩斯的呼唤,卷耳无动于衷,然而“高贵”的尾巴在身后微微晃了晃,似乎还算满意。
本能带来杀意与仇恨,莱恩斯僵在原地,有了比见到络腮胡更不好的预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