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第2/3页)

网上沸沸扬扬,说他们收的是封口费的,说他们是和林娴一起骗捐的。总之,没人相信这家人的话。

全网嘲讽下,那子女一怒,网上大骂:“就他妈收了她三万罢了,你们到底想干嘛?”

如此素质,更加让人怀疑当年的事情。

网友们不依不饶,要看医院明细单、要查他的出院小结。

总之,全网暴动下,那人大骂了林娴两句以后,再未回应。

许书寒的律师看了哥大概,然后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说:“这两个老人就算真的分走了这三万元,也不足以解释为什么明明还有资产却要筹款这件事。老人和林娴一起骗捐的可能性确实大,这一点,是有事实依据的。只是我不明白,林娴的这份证人名单中,为什么包括了她家族的众多成员。”

许书寒听了律师的话,便放下心来:“我也觉得,当初事情闹的那么大。如果真的是误会的话,会有人不澄清的吗?”

“再说了,这事情这么明显,她就是通过人们对婴幼儿的那种同情心,说是三家,其实就是利用三家人的数量,只给了真正需要这钱的赵先生一个零头罢了。就是骗捐,不过她也太小家子气,整个过程,她自己才赚了5万。”

律师不置可否,却看着手里的证据目录,疑惑的皱眉。

这只是一起简单的案子,不算重大案。因此,证据不多,两边交换的也都是目录罢了,没有特别清楚的口供等物。

***

开庭那日,许书寒开着手机直播去的法院。

当然,除开他自己,法院的门口也蹲了一堆的记者,每一个人都举着手里的相机。

8点的时候,林娴出现了。

周围的照相机突然犹如机关枪一般卡卡卡卡的响,许书寒拿着手机兴奋地拍摄,嘴里喊道:“快看快看,是林娴来了。”

弹幕也立马热闹了起来:

【卧槽,真是她。没想到,她居然也出庭。】

【是啊!明星不是都是躲起来吗?大部分不是都是委托律师吗?】

【管她哪个,看她怎么说。】

林娴今日换回了简单的运动装,她走到许书寒面前,认真打量了下许书寒。

其实许书寒只是一个很普通的人,因为常年坐在办公室里,所以脸色有些苍白。头发有点秃,但今日,他却异常精神。

林娴打量完后,看了眼他身后的律师,然后有礼貌地说:“这是我们第一次见面。”

许书寒十足的没有礼貌,也可能是因为正在直播的关系,特意和林娴针对,以博取更大的关注度。

“不见面的好,你这种骗捐的人,我可不稀罕和你见面。”但眼神却忍不住多看了林娴两眼,这个女人品性不好,但美色却是有的。

林娴勾起唇角,不再看他,而是抬头看向他的律师说:“我从来不打没准备的战,要出手便必要一击就中要害。在开庭前,我都接受私下协商。”

说完,她不再看他们转身进入里头。

律师的眉头皱的更紧了,此次见林娴,远比他查到的资料强势多了。恐怕,这场并不简单。

当然,许书寒根本不接受协商。

甚至,这场庭审在最开始的时候,许书寒就申请了现场直播。那边通知到林娴的时候 ,林娴也同意了。

法院考虑到这是一起明星诽谤案件,对社会影响较大,因此同意了申请。

没多久,庭审直播网上,关于林娴和与天齐高的案子就开始了。

此时 ,关注此案的人不仅仅是案件当事人,还有这网上千千万万的网友和正义的路人们。

这一起已经被批评了几个月的骗捐事件,到底是有着怎么样的背景,才会让这个18线一直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

大概就是为了这份正义,哪怕开庭时严肃无聊的宣读,也没有让人退出。

甚至聊了起来:

【看了一下,今天来的挺多人。】

【与天齐高就是那个男的吗?没想象中好看呢!】

【说句不中听的,这直播里的林娴还是挺好看的,可见她的颜是真能打啊!】

【好看有什么用?话说当年她一共就公开了两家筹款的人,第三家是谁?】

【马上就知道了?这么简单的案子,应该不会有二审了。】

【上诉也不一定啊!】

【怎么可能,林娴要是败诉了,就已经丢够脸了。还上诉?】

【上诉让与天齐高再直播一次,哈哈哈,让我看看这个卑鄙女人狼狈样子。】

【我看她还挺自信的。】

【每一个犯罪嫌疑人,被定罪之前,都是这样的。】

这人说出这话的时候,并不知道,这句话同时适用此时得意坐在林娴对面的许书寒。

网上评论一条跟着一条,非常的热闹。但无一不是认为林娴是在自寻死路,这和一般的诽谤罪不同。一旦认定林娴败诉,就坐实了她骗捐的罪名。

开庭的过程是繁琐的,从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到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审判人员,一直到最后口头告知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开庭的准备工作就结束了,进入正式的调查。

首先是由林娴陈述案情,她看了眼对面的许书寒,然后起身。

“我是原告林娴,因为被告许书寒在网络上传播我骗捐等不实言论,严重侵害我的名誉,在此,我要起诉许书寒诽谤罪。”

接着,林娴出示了一堆证据,厚厚一叠。

从林娴开始说话,网上留言就疯狂起来【她真敢说。】

【现在已经知道了,她所谓的三家就是婴儿那家人、烧伤的两个老人和她妈妈。】

【哈哈哈,用自己妈妈做证人,亏她想得到。】

【咦,你们有没有发现,她没有请律师。】

【还真是。】

两边各自出示了证据以后,便进入了辩论环节。

林娴作为原告,自然也是第一个答话的:“从我方提交的证据,可以看出,最早的留言便是许先生在网上传出来的。在当时,这则微博转发量有7万、留言12万3、点赞21万。完全符合诽谤罪的标准。”

对方律师马上反驳:“诽谤罪是要以虚构事件为前提的,我的委托人在网上所说骗捐之事,是有事实依据的。”

“我提供的三份转账记录中,7万5千元全都汇入赵明德先生的户头,也就是当时出事幼童的父亲银行卡里。另有三万汇入王罗华的户头,是当年事故的两位老人。而我自行筹款5万,在账户钱到后,便转入我母亲户头内。三份转账记录都有,怎么算骗捐了?”

对方律师似早有准备,笑着说:“首先,我这有一份视频,你们可以看看。”

视频便是前几个月,孩子的父亲赵明德的采访视频。一个记者拿着话筒对着他问:“听说当时林娴帮你募捐的事情,是否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