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拿得死死的(第3/4页)

陆之昀淡声回道:“陛下也该锻炼着培养自己的势力了,等殿考过后,这空出来的次辅一职,便让陛下尝试着在朝中挑选一个合适的官员。”

高鹤洲挑眉嗯了一声,反正就算皇帝挑的人选不合陆之昀和他的心意,他们也有的是法子能将这个新的阁臣挤兑走。

旁人不甚了解陆之昀,觉得他功高盖主,大有僭越之嫌,可高鹤洲却觉得那些人的看法过于片面。陆之昀纵是身为权倾朝野的首辅,也同汉朝的霍光一样,拥有着绝对的至高权利。

凭他的权势,甚至也可如霍光一样,可行废帝之举。

陆之昀若真想这么做,朝中也没人敢说个不字。

但是对于自己这个才能平庸的亲外甥皇帝,陆之昀是真的很用心地在培养,不指望他能成为一代雄才大略的君主,却也希望他能成为一名勤政爱民,深谙帝王之术的明君。

不然,陆之昀也不能总让他来叮嘱小禄子,要让他记得敦促陛下的课业。

前阵子换季,小皇帝的身体孱弱,又患了场风寒,这几日病虽养好了,人也比寻常更惫懒了许多。

高鹤洲也不知,他们这位幼君何时才能真正地立起来,若不是有陆之昀护着他,他早就被祈朝各地那些虎视眈眈的藩王啃得连骨头渣子都不剩了。

陆之昀只要活着,这祈朝说得最算的人,就永远都会是他。

且他才刚过而立之年,正值春秋鼎盛之龄,武者的底子摆着,身体也格外的康健。

高鹤洲就从来没见过陆之昀生过病。

反倒是他的那位柔弱孕妻,身子一直不大好,前几日高夫人同高鹤洲提起沈沅的身体时,言语中还透着对她的担忧。

思及此,高鹤洲又问了嘴:“你夫人是不是快生产了?”

陆之昀面色平静,只转了下拇指上的玉扳指,低声回道:“是快生产了。”

高鹤洲见他如此,只无奈地摇了摇首。

他自诩是风月场上的高手,亦知道如陆之昀这样外冷内热的人,是不会轻易就对一个女子产生什么爱意的。

他的眼光也是很挑剔的,若遇不到可心的女子,甚至都不会在意世俗的眼光,过了而立都未娶妻。

可陆之昀既是娶了沈沅,就证明他是顶在意她的,前三十几年,他不识情爱为何滋味,等到了岁数,那根心弦一旦被人拨动,抑着的情感指不定有多厚重呢。

他的夫人,已经将他拿得死死的了。

只是高鹤洲了解陆之昀,知他这种性子的人最喜欢端着,就算是娶到了可心的人,这厮也总会装成一副冷淡的模样。

而他放在心尖上的那个扬州美人,可能都不知道他有多喜欢她呢。

——

入春后,韶园的花木也仿若在一夕间,就变得深郁葳蕤了许多。傍晚之前,京师的气象可谓云物俱鲜。

碧梧将沈沅书房内的雕花摘窗支了起来,和煦且清润的春风亦缓缓地漾入了室内。

公府诸人皆知,主母的书房可谓是观赏韶园的最佳之地,站在拱月悬窗前,看不远处的菡萏池涟漪渐起,斑斓的锦鲤也在溶溶的水中欢快的游动着,颇有入胜之意境的同时,也能让人愈发地体会到春日的生机和盎然。

江丰将京师的城舆图平铺在案,沈沅如今不能久站,便同廖哥儿并肩坐在了圈椅上,看着江丰提笔,在舆图上圈画了三处地界。

“夫人毕竟是公府的主母,所以这书院的地界,还是应当择在皇城脚下,这样离公府近些,日后夫人来回跑动,也能更方便些。”

江丰说着,亦伸手指了指他为她择选的几个地界——

“崇文门靠近贡院,这地界已经有三家书院了,收的生员多是些世家的子弟,离公府的距离亦是最近。”

“正阳门附近的庵堂多,地界最是清静,离衙署也近,夫人的生员们若是逢上了些变故,也能最快地向在四处巡逻的七爷或是他的手下求助。”

“等到了宣武门处,那就有些远了,从国公府到这处的路途就要用上小半个时辰。”

沈沅听着江丰恭敬的话语,只频点着头。

江丰挑的地界固然都是最好的,可沈沅却想拿自己的嫁妆来买下京城中的一块地来开书院。

这离皇城越近的地界,价钱也自是越高的。

她的一部分置业还在扬州,怕是买不起江丰说的这几处地。

江丰却瞧见了夫人面上的犹豫,廖哥儿则懵懵懂懂地坐在她的身侧,也听得极为专注。

故而江丰憨笑了一声,便耐心地同沈沅解释道:“夫人,公爷的意思是,无需动用您的嫁妆,这开书院的钱直接从他的私库支取便好,夫人也不用考虑花用,可着心意置办便好。”

江丰说罢这番豪气的话后,沈沅的芙蓉面上却显露了些许的赧然。

虽然知道开家书院要用的钱财对于陆之昀来说,可能不算什么,可她还是不太好意思去从他的私库里拿钱。

再说书院本就不是盈利性质的,甚至开大了后,她还要给来自别地的优秀生员一些银两,以供他们日常生活之需,收上来的那些束脩能供书院日常的周转就不错了。

沈沅不好说出实情,也不想拂了江丰的面子,便道:“嗯,多谢你这几日为我奔波,不过我一时还决定不了要选哪处地界。等我生完孩子,能够出府走动了,便去你说的这几处亲自看一看,再做决定。”

江丰爽利地回了个嗳字后,便将舆图卷好,离开了沈沅的书房。

廖哥儿则用亮晶晶的乌眸看着沈沅,兴奋道:“五婶,你要有自己的书院啦!”

沈沅温柔地颔了颔首,和声细气地回道:“对,等你的弟弟,或是妹妹出生后,这书院的地界应当就能定下了。”

廖哥儿的嗓音清亮,还带着孩童应有的稚气,回道:“太好了!这样我在十三岁前,便能在五婶的书院念书了。”

沈沅眼神温和地摸了摸男孩的小脑袋,待看着廖哥儿默写昨日她教他的那几则论语时,书房外也来了个丫鬟,恭敬道:“夫人,公爷的衣物已经从浣衣房处拿回来了。”

沈沅应道:“知道了。”

自她嫁给陆之昀后,自是也就如寻常的妻子般,帮着丈夫打理着他的发冠和服饰。

陆之昀平素穿官服的时间更久,剩下常穿的,便是那几身华贵威严的赐服。

他的好些常服,譬如深衣,圆领袍衫,襕衫等,都不怎么穿了,却也没有扔掉,只是被压了箱底。

沈沅想起了此事,亦觉得如果她日后去书院办事,还是穿身男装更方便。

毕竟在京师,还是鲜有妇人在外抛头露面的。

故而待廖哥儿离开了她的院子后,沈沅便命丫鬟将陆之昀不常穿的衣物都找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