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老鼠(第2/8页)

实验室里的二当家,是华德·布拉柴维尔与孟若·费区两位总医师,他们都是医学博士,而且就像他们每周设法提醒大家的,他们也是史密斯亲自挑选来管理实验室的人,负责监督实验,撰写史密斯的研究论文初稿,搞定论文发表前的所有程序,掌控实验室的日常营运事务,包括聘请医学院学生与大学生。他们俩都不喜欢我,尤其是布拉柴维尔,但由于我是史密斯直接聘用的,他们不得不容忍我。他们其实也小有名气(布拉柴维尔的名气更胜费区),先前我就听过医学院的教授提起他们有多杰出,前途有多看好。有时大家叫他们“土耳其佬”,认为他们会是继承史密斯成就的科学家,同时会彻底实现他的科学计划。他们俩很少交谈,我看得出他们之间竞争激烈。两个人都互相看不顺眼,理由是对方的教育水平不够(奇怪的是,从大学预科一直到医学院,他们都是同学)、智力不如自己(在我看来,他们同样缺乏想象力),并且认为无论何时,史密斯都比较喜欢自己。

在布拉柴维尔与费区之下,有四位资浅的住院医师,也都是医学博士,分别叫帕顿、奈索、乌利佛与柯提斯。这四个家伙是布拉柴维尔与费区挑选的(经史密斯同意),比他们俩更讨人厌,都读过大学预校(不过不是布拉柴维尔与费区就读的那所),喜欢在实验室里走来走去,装出一副很严肃的样子——还顶着一头学童发型,眉头微皱,双手交握,摆在身后,看来非常了不起;他们充满企图心,也很认真,但是以为别人没注意自己时,会不禁露出微笑,一副女人照镜子时的自恋表情。我被指派给帕顿,他是那几个人里面我最喜欢的,因为他肥肥的脸颊非常光滑,衬衫凌乱(为此他常遭到重视细节的土耳其佬斥责),而且他不会来烦我,常常忘记我在帮他做实验,应该监督我的一举一动和所谓的每日绩效。

四名住院医师底下有两名医学院学生:就是我跟一个叫朱利安·汤波的家伙。他深受土耳其佬喜爱,未曾跟我说话,好像我的格格不入是某种疾病,只要跟我讲上一两句话就会被传染。所以他离我远远的,这正合我意。我知道他跟我同一年级,是康涅狄格人,未婚妻就读于韦斯利学院,但我完全不清楚他的思维倾向与智力等级,因为他从来不讲,好像在实验室工作不需要思考似的。

在我们下面有两名大学生,通常主修生物学(这些人的替换速度奇快无比,没有一个不能被取代,因此大家都懒得去记他们的名字),都是未来的医学院学生,总是一副担惊受怕的模样:大学生能在史密斯的实验室里工作,几乎像是受到国王宠幸一般,表情既害怕又骄矜。偶尔我会看着他们,纳闷他们身上到底有哪一点被看出具有潜力,能够进入实验室?他们必须通过指导教授的哪些考验,承担什么责任?

在那两个大学生之下,是个叫狄恩·欧葛莱迪的家伙。依照当年的幽默感,我们叫他“胖爱尔兰佬”,因为他是个胖胖的爱尔兰人。在实验室里面,胖爱尔兰佬的工作最具体,而且贡献良多:其他人只是写写笔记,用指甲把注射器里的泡泡弹掉,抽血,接着继续写笔记,胖爱尔兰佬却必须照顾动物,包办所有我们不干的活儿。他清理猴笼,喂它们吃混合过熟香蕉与燕麦的泥状食物;他帮老鼠换水;他把狗狗眼睛周遭会流出汁液的干癣清理掉。他那泰然自若的工作态度令我印象深刻:他并非动物爱好者,也不会感情用事(据我所知,实验室曾经雇用过那种人,结局很凄惨。某天深夜,费区发现那人试着把狗叫出狗笼,跳上一台在外等候的卡车),同时他不觉得实验室是什么了不起的地方,也不感兴趣。有时候,实验室会出现对实验室负责人深恶痛绝的动物照顾员(我后来也遇到过),但并非因为他们是动物爱好者(只要申请此项工作的人提及自己喜爱动物,便立刻会被剔除),而是他们厌恶科学与身穿白袍的科学研究人员。他们认为我们的高傲心态非常卑劣,不过,谁也无法确认他们对我们的厌恶,是来自我们所受的教育,还是我们应用知识的方式(他们往往认为科学已经过度发展,而我们这种人又任性无比)。他们无法做高深的推理,而且因为他们不了解我们在做什么,也不愿承认所知有限,所以总是侮辱、憎恶我们。(像这样对待我们的不只那些动物照顾员,还有记者、动物保护人士、神职人员、政治人物、家庭主妇与艺术家——他们把所有神秘难解的现象都归咎于人类的高傲与邪恶。)

让我再回头介绍一下胖爱尔兰佬吧:他每天下午4点开始上班,等到隔天我们回到实验室时,所有地方都打扫好,水也换了,实验室的味道也会恢复正常,夹杂着清洁剂的蛋腥味与陈年粪便的甜腻味。有时候我们如果待得比较晚,就会遇到胖爱尔兰佬,对他点头致意,他也会点头回礼。他不会试着跟我们聊两句。任谁问他问题,他总是用最简单草率的方式回答——不会失礼,但也不会像同事、服务生跟其余许多服务人员那样,硬是要跟你闲聊天气、工作有多累、身体哪里疼痛等无穷无尽的话题。我们的对话只会像这样:“早安,胖爱尔兰佬。”“早安。”“四号巴吉度(意思是四号笼的巴吉度猎犬)昨天晚上嗝儿屁了。”“我会处理的。”如此而已。

在胖爱尔兰佬下面,是最底层的人了:两名叫戴维与彼得的实验室技工,没人记得他们的姓,他们也没有桌子,不过一样是身穿白袍,负责支持各个工作站,清洗烧杯、切割铁网、把试管里残留的生物物质刮掉、给我们倒烧焦的咖啡,还有把老鼠抓出笼或放回去。我尽可能不麻烦他们:理由之一是自己动手比较快,其次是他们俩都很健谈,喜欢跟我们聊他们的女人,或是当天晚上要吃什么,还有他们的工作有多乏味。他们不会虐待动物,动作却马马虎虎:往往紧抓老鼠,害得它们吱吱乱叫,抬起四只小脚挣扎;老是忘记该把哪一条狗关回哪一个笼子;他们常常打翻本生灯,残局又不收拾干净,害得我们必须整天避开那块区域,直到晚上才由同事来帮他们善后。

实验室位于阙斯厅一楼,那是一栋十层楼的红砖建筑,外观丑陋却实用,几年前已经拆除。主实验室面积大约一百一十平方米,形状是长方形,共有四扇窗户可眺望外面的绿地。一楼靠南边的角落,距离那座轰隆隆的大楼焚化炉最远处,是史密斯的小办公室,与我们的实验室相接,四面装有大块玻璃,里面摆了一张木制办公桌(桌面一尘不染,让人怀疑到底有没有人在用),档案柜与书架各一座,都是金属材质的。他的办公室外面东侧,一整排窗户下方,摆着一张张两两相对的铁桌,是给所有总医师、住院医师、医学院学生和大学生使用的。实验室的其余空间主要是八张长长的铁制工作台,每一张都有水槽,台面上挤满本生灯和烧杯。地板上铺着油布,墙壁是淡淡的奶油色,总是害我很想吃面包、马铃薯之类用淀粉或面粉做的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