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第2/2页)
提姆·德雷克,第三罗宾,又有称号红罗宾,被人称为“完美继承蝙蝠侠的侦探能力”的罗宾。
戈登局长接过那张照片,头疼于蝙蝠侠又给他整新的幺蛾子,要从这种旧照片上找一对消失的父母,难度不亚于大海捞针:“你让我找这个男孩,杰森怎么办?”
“杰森是我的罗宾,你不用担心他,他自有逃脱的办法。”
布鲁斯话音刚落,枪声就响了起来。他并没有太多惊讶的表情,只是脱去了沾着油渍的皮衣,露出邋遢的衬衫下的蝙蝠标志。价值超过两百万美元的蝙蝠战甲此刻支离破碎,连胸前的蝙蝠标志都是用颜料画上去的,凝固的颜料下遍布着白色的弹孔,腹部被开了一个硕大的洞,卷曲的金属边缘沾着发黑的血,仿佛是被开罐刀粗暴打开的罐头似的。布鲁斯只能用皮带和简单的金属扣进行固定,让这套战甲看上去格外寒酸的同时,又有种赛博朋克般的凌乱感。
“你冲出去会被企鹅人打成筛子。”戈登说。
布鲁斯绕过了他,带上同样破碎的蝙蝠面具,叹息般地说道:“我知道,但我是蝙蝠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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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谭,人们用很多词语来形容哥谭。
哥谭是恶魔之城,罪恶之都,是凡人的噩梦,是一些随地掩埋的恶毒,一场无人出席的葬礼,一些被遗弃的救赎之物,和几道无可回避的叹息。
但是在蝙蝠侠出现之后,人们越来越多的这样形容哥谭:“哥谭是蝙蝠侠”。
但是,哥谭不是谁的城市,没人了解哥谭,谁也不能代表哥谭。他不是贝恩的,不是小丑的,更不是蝙蝠侠的。它只是它自己,它深藏在女子的娇嗔和流氓的笑声中,栖身于贵族的窃窃私语和名流的衣香鬓影,它是上等人们高脚杯里的红酒也是黑帮火并时流出来的血。它用黑暗的子宫孕育了邪恶的灵魂,也让某条小巷孵化出此世的英雄。
我曾向……我的父母起誓。我发誓清洗这座城市所有的罪恶,再也不会让人饕食它的富足,我将成为恐惧的化身,创造一个不会有孩子在父母的尸体旁哭泣的城市。
……是的,父亲,我会成为一只蝙蝠。
蝙蝠侠捂着手臂穿过黑暗的小巷,鲜血滴滴答答地淌了一路,很快,他来到了自己的目的地——某处古旧的石质钟楼。他喘了口气,敲响了紧闭的房门。许久,才从门后传来闷闷的、男人的声音,被暴雨声掩盖,几乎微不可查:“进这扇门可以,你要给我韦恩家全部的财产。”
“好。”
门开了,门后站着一个身穿黑白二色礼服的男人,前胸带着金色的胸花,一头深绿色的鬈发笼着惨白的脖颈。蝙蝠侠递给他几张沾满鲜血的钞票,揉得皱巴巴的,活像乞丐掏出来的钢镚,曾经的哥谭首富,现在口袋里只有一卷寒碜的毛票,加起来可能还不过35美元。他对上男人疑惑的眸子,说道:“这就是韦恩家最后的财产。”
杰克叹了口气,接过那卷可怜的钞票:“行了,刚好够一瓶手术的麻醉药,剩下的钱只够一杯咖啡。缝合线,术后的纱布和抗生素先记着账,进来吧,我帮你缝上肚子上的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