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第2/2页)

别害怕,看着他的眼睛,跟他对峙。

虽然袭击少年犯完全是临时起意,没有做非常充足的犯罪准备,但他在事后已经把一切都解决了,他确定少年犯没有看清他的脸,没有监控摄像头拍到他从小巷里走出来,现场也不可能有目击证人,凶器和沾到鲜血的雨衣也处理干净了。与此同时,他故意让手法表现出一种不专业,就是为了伪装成普通的抢劫。

所以蝙蝠侠手上没有指向他的直接证据,现在看似笃定的盘问,也仅仅是套话和观察他的态度,他不能表现出任何害怕、心虚。不能挑眉,不能握拳,不能移开视线,不能情绪激动,不能太过积极地自证。这些都是异常,一旦被蝙蝠侠看穿就完了,冷面无私的黑暗骑士绝对会把他塞回阿卡姆去。

“戈登局长认为抢劫犯是熟手,受害者完全没看见他的样貌,只看见他穿着一件雨衣。根据商店老板的证言,他卖给了你一件相同的雨衣。”

杰克做出一副“受不了你”的表情,对蝙蝠侠摆了摆手:“不是,我就算真的袭击了路人,为什么要穿新买的雨衣去袭击?这跟买把新刀杀人还把凶器和购□□一起丢在现场有什么区别,我就算真的突发奇想搞搞犯罪,也不会用这么低级的手法。”

“哪件雨衣呢?”

“在车的后备箱里,要不要车钥匙?”杰克耸了耸肩。

他知道蝙蝠侠来之前肯定已经调查了他的别墅和车子,百分之百找到了他塞在后备箱的湿淋淋的雨衣,但他肯定没有在雨衣上验出鲁米诺反应,因为那根本就不是同一件雨衣。他作案时披的那件雨衣早就被他丢进壁炉,烧出来的灰洒进花坛深处,如果蝙蝠侠能从那堆灰里验出受害者的血,那杰克就认栽。

蝙蝠侠并不相信他:“你的刀呢?把你的刀给我。”

来了。之前都是彩头,现在才是重点。

蝙蝠侠的侦探能力世界顶尖,如果要完美掩盖犯罪事实,就不能去思考如何完美犯罪,正面挑战蝙蝠侠最擅长的地方是不理智的。因为作案这种事本身就是欲盖弥彰,当你想掩盖一个线索,就必定留下更多线索。如果侦探的查案技能无懈可击,那么侦探本人就是突破点。必须利用他的感情,准确来说,是利用愧疚,让他的心也会阻拦他。

杰克默默不语地从口袋中掏出拆信刀,递给蝙蝠侠。蝙蝠侠很快就在头发丝粗细的缝隙里发现了新鲜的血痕,他冷声问道:“这是谁的血?”

我的。

拆信刀已经用特殊溶液酸洗过了,就算有残留着没清洗干净的血,酸洗也会把DNA破坏的一干二净,这样就无法跟受害人进行对比。至于现在拆信刀上的血,是杰克自己的。

杰克沉默片刻,不做任何表情,只是拉起袖子,露出自己的手臂,苍白的手腕上赫然有两道平行的划痕,已经结了深红色的血痂,像缠绕的红绳。虽然他不说,但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来那是怎么留下的,他只给蝙蝠侠看了一眼,就飞快地把袖子扯下来,好似在遮掩见不得人的烂疮。

蝙蝠侠愣了刹那,面色和缓下来,宛若卸掉了一张凝固的面具。也许他也有两张截然不同的脸,蝙蝠侠的脸,布鲁斯的脸,现在他就是温和的布鲁斯。他把拆信刀还给杰克,低声说:“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