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第2/3页)

沈岁进疑怪道:“没啊?我家没请新保姆……”

突然想起来早上吃早饭的时候,徐慧兰让梅姐晚上准备多点的菜,陆之瑶要来家里吃饭。

沈岁进一下把陆威口中的那个“小保姆”和陆之瑶对上号,忍俊不禁地说:“那是陆之瑶吧?她杀鸡杀鸭可厉害了,一定是她在帮梅姨打下手。你们见过的呀!”

陆威一脸懵逼,那土妞他之前见过?“什么时候啊?我们见过吗?我怎么一点印象都没有……”

沈岁进觉得滑稽死了,陆之瑶剁个甲鱼都把陆威这个九尺金刚吓了一跳,陆威可真是中看不中用,空有一副壮皮囊,还不如人家只有一米六几的小姑娘呢。

单星回提醒他:“你大脑被僵尸吃了吧,天天玩植物大战僵尸。我们回北京的那天,在后海的酒吧,陆之瑶也在啊,她是徐阿姨的干闺女,还是我的小学同学。”

陆威真是一点儿不记得有这么一号人物了,想起来她刚刚面无表情剁甲鱼的样子,觉得她如果在古代,一定是个技术绝顶高超的冷酷杀手。

沈岁进:“亏你还和人家一个姓呢,自家人不认自家人。”

单星回和领导汇报:“一会儿我和陆威去篮球场打篮球,五点结束,你要来看吗?还是累了,先回家?”

陆威在心里大“操”了一声,用那种你他妈简直有病的眼神,去怼单星回:有病吧?好不容易约一场篮球,还把时间限制在五点结束。鬼知道一场下来要多久啊!

单星回这狗东西是真不能要了,简直被沈岁进祸害死了。

沈岁进想了想,说:“我还是先回家吧,陆之瑶在呢,好久没见到她了,上回我从瑞士回来,给她带的礼物还没给她呢。梅姨有点儿不太喜欢她,我怕她一个人在,梅姨会欺负她。”

单星回还想送一送沈岁进,被陆威一双马上快爆发的怒眼死死瞪住,才改口说:“那晚上我牵着博士去找你吧,吃完饭我们去遛弯。”

陆威:“卿卿我我磨磨唧唧的,妈的,单身狗不配被当人吗?注意点边上群众的感受啊!”

单星回踢了他一脚:“以前谁和陈珍妮天天搁我们俩面前辣眼睛呢!哦对了,还有那个轰动全校的街舞,当初谁在台上说要把自己献给陈珍妮啊?啧啧啧……”

陆威涨红了脸,粗着脖子大喊:“行了行了,我是傻逼行不?多少年的老黄历了,谁还没个年少轻狂啊!这事儿还能不能翻篇儿了,有事儿没事儿你就拿这个损我。”

不仅单星回损他,至今仍有同学在初中□□群里,拿这件事取笑陆威。

单星回哈哈笑说:“风水轮流转,我和沈岁进的狗粮,你给我受着哈,谁叫你当初在我们面前那么猖狂。”

两人拌嘴归拌嘴,但一点儿不耽误他们勾肩搭背地晃去篮球场。

*****

沈岁进回到家里,陆之瑶已经处理好了甲鱼,正在院子里倒脏水。

“刚刚那个是陆威,你没认出来呀?”沈岁进进了院子和陆之瑶打招呼。

陆之瑶沥着空盆里残留的污水,神情显得有些迷蒙。

哦,是刚刚那个抱着篮球的眼熟男生吧?

“他也姓陆?”

“你们之前在酒吧见过呀。就是那次去听薛岑的音乐会,音乐会结束,她请我们去的那个酒吧。陆威和单星回同一天回北京的。”

“好像有点印象……”

梅姐在屋里榨了两杯芒果汁,往里头加了几块冰块,摆在茶几上喊两个姑娘进来喝饮料,“别在屋外聊了,屋里有电风扇,凉快。”

梅姐还夸陆之瑶:“小陆的手脚真快,之前我杀甲鱼没一个半小时肯定处理不干净。小陆处理甲鱼,动作又快,活儿又细致。”

沈岁进觉得太阳打西边出来了,能从梅姐嘴里听到她夸陆之瑶一句好话。

“芒果汁有点儿酸。”沈岁进说,“梅姨,给我再加点蜂蜜吧。”

梅姐却不让,说:“我特地往里面挤了半个柠檬汁,夏天的时候要多补充VC美白。还有,吃太甜了对身体不好,蜂蜜我加了两勺已经够了。”

有句话叫吃人嘴短、拿人手软,陆之瑶帮梅姐解决了今天菜色里最棘手的甲鱼,梅姐现在看陆之瑶的表情都是慈眉善目的,还招呼她多喝果汁,“小陆,你肤色黑,平时要多喝点儿柠檬汁,果汁要是喝不够,一会儿我再榨。”

哦豁,梅姐今天这是摸彩票中大奖了吧?心情这么好。

沈岁进给陆之瑶使眼色,让她和自己一起上楼。

陆之瑶跟在沈岁进身后上了楼,沈岁进去衣帽间翻出之前给陆之瑶准备好的礼物,送给她。

“这是眉笔和口红。我们学校女浴那里有一家美甲美容的小店,老板娘修眉的手艺不错,我去过好多次,比正规美容院的修眉技术都好多了。下回我去修眉毛,我带你一起去,眉毛一修,整张脸都会显得干净修整很多。”

陆之瑶生平第一次收到化妆品,有些羞涩地说:“我都不会化妆,怕浪费了你送我这么好的化妆品。”

沈岁进:“以后你谈恋爱肯定会化妆的。真的,我和你说,以前我都不爱鼓捣这些东西,嫌麻烦,现在有时候还会专门搽点儿粉再出门。”

陆之瑶一下抓住重点:“小进姐,你有对象啦?”

沈岁进被自己的口水呛了一下,慌乱解释说:“没呢,我这是为恋爱提前做准备,提前练习化妆!”差点儿傻乎乎的说漏嘴。

陆之瑶:“我不想谈恋爱,只想好好赚钱。没有经济基础,哪来的上层建筑?有那功夫谈恋爱,我宁愿出去兼职多赚几个钱,不再伸手向我舅舅舅妈要生活费。”

沈岁进特别欣赏她身上,这股自力更生的韧劲儿。

徐慧兰和她说过,其实陆之瑶的母亲留给她的遗产并不少,甚至一些著作至今仍产生版税。这些可是一直下蛋的金鸡,足够保证陆之瑶大学期间的学费和生活费了。但陆之瑶就是有一个毛病,爱攒钱,甚至对自己的攒钱要求,到了一种苛刻的地步。

其实就连陆之瑶自己都不明白,她这么拼命攒钱是为了什么。但经受过贫富差距的剧烈冲击,陆之瑶心底有一个坚定的声音在告诉自己:她必须要努力挣钱、努力攒钱,钱能给她带来无可替代的安全感。

甚至听说了中文系出来就业工资普遍不高,开学才一个星期,陆之瑶已经动起了要转系的脑筋。

晚饭间,在饭桌上,陆之瑶和徐慧兰说了自己的想法:“干妈,我思考了几天,决定要转系。中文系可能不太适合我,将来的就业方向让我觉得迷茫。”

徐慧兰关心地问:“是和班上的同学或者系里的老师处的不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