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第3/4页)
“是吗?你能看出我饿了吗?”沈昊风眨眨眼。
洛宁希也眨眨眼,“好,我们去吃饭。”
博物馆只有一个餐厅,人不多,但是菜点确实不怎么样。洛宁希和沈昊风去了附近的商场,挑一家口味偏清淡的餐厅吃饭。
洛宁希的理由很正当,“你最近用嗓子多,还是不要吃刺激的东西了。”
沈昊风双手托腮,做一个可怜兮兮的表情,“我知道,但我在公司天天吃清淡的快餐,感觉嘴巴都没味道了。我想吃隔壁的炸串,好不好?”
洛宁希回想一下,发现沈昊风是挺克制的。昨天吃炸鸡,盛明川恨不得不吐骨头,沈昊风考虑到油腻对嗓子不好,撕了皮只吃里面的肉。
“好。钱够吗?”洛宁希像个家长一样给了允许,还想给买串钱。
沈昊风笑了,“我有,还会给你买。你想吃什么?”
“我不吃了,你买自己的吧。”
“好。”
沈昊风起身,往隔壁店跑的步子欢快又迅速。
洛宁希目送了一会儿,摇摇头,拿起手机看看时间。看完了,他估摸着上菜和买串需要十来分钟,抿抿唇,目光不知不觉移到了身边的袋子上。
袋子里,有孟文凤给他写的信。
郑清言冒着被发现的风险也要丢掉的信,写着什么?
洛宁希先举起信封,对光看了一下。
信封不透,没办法看到里面有什么。
他只能拆了信,先注意到夹在信纸中间的照片。照片是孟文凤怀孕的时候照的,肚子越来越大,身形从清瘦变得浮肿,只有笑容一直是灿烂的。
他把信略读一遍,发现前面写的是孕期日记写过的内容。相认后,孟文凤把孕期写的日记给他看过,所以他能够看出信封上的字迹属于孟文凤。
后面的内容,就是希望和他单独见面的请求了。
孟文凤还说了一件事:“我和朋友一起投资了美容院,在附近买了房子。他们不知道这些事,只以为我定期去做美容。我们在那里见面就好。”
看来,孟文凤不是只会听话的弱者。
最后,孟文凤说着:“我们一起过生日吧?不是当天也没关系。我给你做红米糕,干的水的,甜的咸的由你选。”
洛宁希看下来,发现自己最感兴趣的竟然是红米糕。
红米糕是B城红轶县的特产,甜口咸口都有,干糕是蒸熟以后压制,水糕是加水回蒸,各有各的特点。红米糕是吉利的,逢年过节都吃,本地人过生日会在里面夹上蜜枣再吃,寓意长寿多福。
洛宁希知道这回事,但他没吃过。
桑晓艳不可能给他做,盛明川的妈妈是城里人,想做也不会做。想去外面买,又找不到地方。
洛宁希抿抿唇,在红米糕三个字上面看了好一会儿。
“你好,这是川贝炖鸡。”服务员正好来上菜。
洛宁希收起信,“谢谢,请放在那边。”
川贝润肺,是他给沈昊风点的。放在靠近沈昊风的位置比较好。
然而,沈昊风回来看到汤在自己那边,先给他盛了一碗,“你不用等我,先吃啊。要不要我帮你把鸡腿肉撕下来?”
洛宁希摇头,“我自己吃吧。”
沈昊风把碗放过来,手一翻便现出掌心的小玩意,“看。”
“小熊?”洛宁希讶然,“你买的?”
“嗯,炸串店的吉祥物。我不可能只买自己的。”
“谢谢。”
洛宁希拿过小熊,用指尖轻轻拂了一下。
沈昊风唇角上扬,“这么喜欢吗?”
“不是。小熊沾了辣椒粉。”
“呃……”洛宁希发现氛围不对,补一句讨好的话,“我很喜欢。”
沈昊风挺容易满足,眼睛又亮起来了,“嗯!”
吃饭的时候,洛宁希有点心不在焉。
他老在想红米糕的事,一会儿想小时候看别人家蒸红米糕的羡慕。
一会儿想盛明川的妈妈给买了白米再用火龙果汁染红,做出来完全变色的趣事。
他还会盯着炖汤里沉浮的红枣,思考一下人生。
红枣这么多,他为什么纠结于生日红米糕里面的那一颗?
这个执念真奇怪啊。
他回到家,拿了一个不怎么用的手机号,给孟文凤发信息:“我收到信了。”
孟文凤很快回:“宁希,你愿意理我了?你还生气吗?你看过信以后,有没有重新考虑?我真的不会告诉他们的。”
洛宁希只说:“考虑中。”
然后没回了。
他要看看,孟文凤会不会把号码告诉别人。
洛宁希观察了一段日子,发现孟文凤真的没有把新号码给别人。
孟文凤不但不说,而且装成自己很生气的样子,让郑海易和郑清言做无用功瞎遭罪——郑海易一直往旧号码发信息,郑清言去乐亿蹲守,没见着人还被盛明川骂了。
洛宁希看得挺爽,对孟文凤的印象也变好了一点。他挑了一天和孟文凤见面,吃到想了多年的红米糕,了却执念。
孟文凤很开心,频频找他聊天。他有时无话可说,有时会回个两句,但没有答应再次见面,保持着随便聊聊的关系。
他也不是故意晾着孟文凤的,这段时间,他一直在忙着修门的事,没有心情见面。
经过馆长介绍,季俊清真的来家里修门了。洛宁希叫了管家泡茶,再让厨子端上茶水点心,自己在旁边候着生怕有一个招待不周。
季俊清不怎么理人,查看门框的裂痕以后就说出结论,“烧焦和歪掉的地方要重做,有划痕的地方补补就行。”
“好。”洛宁希轻声问,“我需要做点什么吗?”
季俊清打开工具箱,“陪我聊聊。量尺寸太无聊了。”
“好。”洛宁希赶紧在旁边坐下。
“你一个人住啊?”
“不是,跟男朋友一块。”
“他人呢?”
“上班。他是歌手,在准备新专辑。”
季俊清看他一眼,“歌手?挺有钱的吧。这房子是他买的?”
洛宁希不想让季俊清看轻了沈昊风,只说,“一起买的。”
“他是歌手,你是干嘛的?”
“我是音乐人,还做了一点小生意。”
“哦,花瓶是房子带的?”
“不是,我从拍卖会买的。”
季俊清讶然,“那是拍卖的真品?看来,你做的生意不小啊。你还买了什么?”
洛宁希只有第一次的时候是跟着盛明川看热闹,后来自己去的是匿名拍卖会,纯举牌,别人只知道拍卖的号码。
他不怕掉马甲,也就给季俊清数了一数,“拍过画、书法、砚台、笔架还有琴。其中一张琴是您的作品……”
季俊清听着听着,扯尺子的动作没那么烦躁了。
“你买的不杂,看来是真喜欢。有的人啥也不会,看别人举牌、听说作者有名也跟着报价。我的徒弟就看准这种人的心理,用我的名号卖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