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第一次(第2/2页)
总之他放大程思稷的欲望,引他离经叛道,热衷于他无法自持的模样。他不要程思稷做能遮风挡雨的参天巨树,他要他做野草,恣意疯长,随便燎原。
手掌撤开,江新停看见银色的针头扎进血管,透明液体如更漏,缓慢滴入身体,仿佛是一个倒计时装置,只要液体消耗殆尽,就会恢复健康。
他吁出一口气,塌陷进椅背里等待。
程思稷给他倒一杯热水,将他的手腕垫高,打理好一切,出去买早饭,又顺便在门口抽一根烟。
这根烟抽得有点避世的意味,胸腔很闷,一口气吐出来是苦的,吸进去又是辣的。程思稷不得不承认,虽然他一而再再而三逼江新停就范,可事实上,是他被江新停逼得呼吸不了。自从重逢,两个人已经睡过两回。第一次睡完,他想放手,可第二次,他又觉得小孩儿把自己过得一团糟,又不想放手了。
再回到输液室,江新停合闭双目,再次筋疲力竭地陷入昏睡,程思稷放轻脚步,在他身边坐下来,看他颤动的眼睫,和被烧出浆果色的嘴唇微微张开一条细弱的缝隙,极轻地吐息。
他没想到会把人弄进医院,事实上,自从六年前,他们第一次做,江新停发烧进了医院之后,他在床事上就一直是温和派。
而且就连那个第一次,也并没有发生在结婚当晚,而是花了很长时间尝试。
程思稷记得很清楚,江新停搬进得观别苑的第一晚,晚饭是郑姨做的。郑姨是他们家的保姆,时常来得观别苑做饭、打扫卫生,不过不会天天来,因为程思稷经常忙得睡在公司,并不会回家。但为了迎接江新停,程思稷特意让郑姨来做了一桌子菜。
小孩儿习惯倒好,不怎么挑食,什么都吃,就是有些拘谨。江新停之前就知道程家有钱,但模模糊糊没什么概念,直到进了别墅,三层带电梯的小楼,这才有了点实体。电视机里在播S市新闻,有个程氏开发的楼盘正在售卖,什么独占湖景、物业高档、人车分离,江新停停下筷子将视线移过去。
程思稷拿起遥控器,关闭电视,嘱咐一句“认真吃饭”,又主动给他剥虾,这次不问,直接蘸了醋放进江新停的餐碟里。
饭后程思稷有个视频会议,在三楼书房。江新停刚来,眼里有活,跑到厨房帮郑姨一起收拾。郑姨不要他脏了手,他也不听,站在水池边擦盘子,和郑姨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倒是聊出共同语言。郑姨的家乡跟江新停的老家挨着,一条河穿过两座城,河里的鱼都是一样的品种,黑色的脊,白色的腹。
后来话题自然而然转至程思稷。
郑姨说程先生人很温和,生活上有条理,但不苛刻。
江新停又问程思稷的喜好,郑姨说爱酸食,又指果盘里堆砌小山般的澄黄的春见柑橘:“这个,他爱吃。”
一切收拾妥当郑姨先告辞,一层客厅就剩江新停一个人,阔大的空间忽而冷下来。
他怕打扰程思稷工作,摁捺住上三楼的心思,先去看摆在餐厅旁边那架昂贵的钢琴,至少百万级别,灯光在琴身上反射出温润的光华,他打开琴盖,手指悬在黑白键上装模作样地点着,但没有触下去。他并不会弹钢琴,想一想,忽而觉得程思稷有一双非常漂亮的手,骨节分明,修长有力,又有母亲的影响,大约弹得很好。
他不敢胡乱触碰,合上琴盖,又去院子里添鸟食,鹦鹉暂且挂在檐下,由程思稷新拉的绳,正对几株矮枫树,院里积着雪,不费劲就能堆出个雪人。江新停呵着手,将雪人的头部添上眼睛和鼻子,用的是晚餐时剩下的胡萝卜和蓝莓。
天上突然坠下细雪,落一些到头顶,紧跟着金属摩擦的声音,他抬起头,看到三楼程思稷支起窗,穿一件宽松的白色衬衣,双手插兜立在窗边示意他上楼。
江新停三步并作两步回到屋内,上楼之前又特意拿一个橘子,程思稷的书房门开着,内饰颜色更沉,墙面是灰色,让人徒生敬畏之心,江新停不由自主放轻脚步。
程思稷在电脑屏幕后专注办公,屏幕的亮光沉在他眼底,像是深海中发光的藻类。
屋里空调开得足,有点热,江新停立在门边大约十秒后,程思稷才发现他。
小孩儿鼻尖在院里冻得发红,两只手背在背后,毛衣上沾着刚融化的雪水,程思稷想起他临窗看到的“艺术作品”,觉得有点好笑。
“过来。”
江新停就挨到他身边来,一个立着,一个坐着,程思稷侧过半边办公椅,让他坐到自己的腿上来,但江新停僵立,未能会意这些调情手段,显然没有开窍。
程思稷就伸手,将人带到怀里来,这时候看清手里的橘子。
“给你拿的。”江新停说着要给他剥,指甲刚嵌进橘皮,滋出酸涩甘冽的气味,程思稷将橘子掰出来,摆回到桌面上。
小孩儿的手是冷的,他就握实,将热度传过去,等热透了泛出粉色,变成把玩,一根手指一根手指地抵住,然后将指尖撬起一点,再弹回去。
只是很简单的动作,不知为何叫江新停脸热,他不安分地在程思稷的大腿上挪动,直到在大腿根部蹭到敏感的部位。
江新停对那里的反应感到惊讶,他立刻停下,不敢正视程思稷的眼睛,将下颌埋进高领毛衣的衣领里。
“先把要用的收拾出来,其他的明天再说。”程思稷眸底黯了黯,“然后去洗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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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新停:我都洗秃噜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