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乐章(第3/4页)

直到音乐正式进入主旋律,她闭着眼,将弓压在琴弦上拉下

,左手手指仿佛光速般跳跃,几十音节在短短几秒内演奏出来!

也是在这短短的几秒后,整个音乐厅响起了如雷的掌声!

这,就是现代小提琴曲的里程碑,全曲总共五分四十秒,前奏和中间停顿处带着欧洲中世纪风格的黑暗与宏伟,小提琴演奏部分节奏极快,风格昂扬澎湃,从头至尾都充满了海涛般壮烈的激情。

——《骑士颂》,作曲人兼演奏人夏娜。

“虽然夏娜的性格很糟糕,但她真的是天才!你看她还这么年轻就写出了《骑士颂》,我觉得她将来一定会变成莫扎特那样流芳百世的音乐家!”韩悦悦一脸景仰地看着那个视频,“所以啊,诗诗,我们也要跟随时代的脚步走,不能老弹奏那些老掉牙的曲子,该试试新的了。”

这时,另一个清脆的男声传了过来:“天才,《骑士颂》之后夏娜写的曲子都跟韩剧片尾曲一样,只知道一个劲煽情,完全没有艺术鉴赏价值。你看她都回国几年了,还写出了什么有代表性的曲子?成为莫扎特,就是在梦里也别想。”

裴诗和韩悦悦一起转过身去。

阳光像无数条交织的金线,从无云的蓝天透过交叠的繁枝,洒在眼前男生的身上。他的头发蓬松而柔软,像是被阳光烤软了一样,随着一身雪白衬衫融入了夏日的香气中。

他走近了一些,用一种近乎于小动物的眼神看着裴诗,然后拉了拉她的手:

“我们不用夏娜的曲子。”

“好,不用。”裴诗回答得言简意赅,却带着十二分的宠溺。

他立刻绽开笑容,然后在温暖的阳光中默默搂住了裴诗。裴诗也微笑着轻轻回抱他,顺便在他背上轻轻拍了两下。

虽然裴诗从来不说,但韩悦悦知道,哪怕是他说出“我们不用夏娜的曲子,我们去把夏娜切成碎片喂狗”,裴诗也会说“好,喂狗”。

韩悦悦终于看不下去,一个劲儿摆手:

“我受不了了,你们赶快分开!长成一样的人还天天搂搂抱抱的,不觉得难过吗!”

这个男生是裴诗的双胞胎弟弟裴曲。他们姐弟俩应该是世界上最相似的双胞胎姐弟了,不仅有着几乎完全一样的脸,连眼神、习惯动作和爱好都有些相似。

韩悦悦迄今还记得第一次看见裴曲时的情景:那也是一个盛夏的下午,裴诗带她到家里做客,她刚进入客厅就听见外面传来了《帕格尼尼大练习曲NO.6》。这首曲子是李斯特由小提琴曲《帕格尼尼第24首随想曲》改编的钢琴版本,难度系数很大,但演奏者却很轻松怡然地把整首曲子弹下来,让她立刻想到了阿劳(1)演奏的完美版本。

她以为裴诗家里住着一位中年音乐家,但走到庭院里,看见的却是坐在南港竹柏下方的白衣少年。他对着一架黑色钢琴演奏,没有用琴谱垂头弹琴,刘海挡住了大半张脸,但侧脸在薄薄的阳光中依然漂亮澄澈。

当时韩悦悦就想,这是她这辈子见过最干净的男生了。

虽然姐弟俩长一样,性格却是两个样,相较有些尖锐的裴诗,裴曲温柔得像个女孩子,外加爱穿浅色衣裳,他们站在一起简直就像双生的天使和恶魔一样。

可惜,这天使有恋姐情节。

而且,他好像一直都不是很喜欢夏娜。

不过他说的话也没有错,几乎听说夏娜的人,都会认为她擅长的曲风是激昂型,那完全是因为《骑士颂》家喻户晓。实际上,夏娜的其它琴曲都很婉转温柔,带着淡淡的忧伤,虽然也十分动听可以带动一时间的潮流,却永远比不上《骑士颂》那样震撼。

不知不觉间,那个夏娜演奏的视频又重放了。

裴诗听着不能再熟悉的前奏旋律,那首每个音调都凝结了作曲人心血的曲子,嘴角不由自主地勾起了不明意味的笑。

这时,手机忽然响了。

“少董让我把你的方案告诉夏小姐,夏小姐说订婚典礼可以在音乐厅开业当天进行,但不愿意和陈美同台演出。”彦玲的声音传了过来,“你再想想其他方案。”

完全如她预料。

裴诗嘴角的笑意更明显了,却还是刻意问道:“为什么不愿意呢?”

“这你还不明白么,夏小姐的订婚典礼上她应该是主角,怎么可以让陈美来抢风头。你材料送好了赶紧回来公司,这里还有工作要做。”

挂了电话,裴诗又一次看向那个视频。

夏娜最喜欢的小提琴家就是陈美了,订婚如果有陈美捧场,不是应该骄傲的事么。她究竟是怕陈美抢了她的风头,还是怕自己其它琴曲无法配合陈美的风格?

毕竟,她只有一首《骑士颂》。

裴诗抬了抬左手胳膊,突然发现,那种永远举不起小提琴的无力感竟再不会令她崩溃。她回头看了看韩悦悦:“悦悦,曲子你要好好练,不要再偷懒了。”

“知道啦,大经纪人。”韩悦悦吐了吐舌头。

裴诗把视频关掉。

但与此同时,她看见了新闻网上的醒目标题:

“柯泽陪女友逛名品店出车祸现在市中心医院抢救”

裴诗怔了怔,点开那条新闻,但新闻只提到了他下车时被摩托车撞了,并没有提及伤势,里面的配图也是他以前的照片。

这些年她有意识回避了他所有的新闻,就是不愿意让自己再回到过去。

可是,过往的一段记忆还是倏然涌入脑海……

多年前深冬的伦敦。

圣诞前最后一个留学生Party临近尾声。

夏娜喝多了一些想早点回去,柯泽让朋友开车把她送回家,自己却留在了聚会等裴诗一起回家。她酒量一向很好,到整个聚会都结束后都还很清醒,只可惜当天穿的鞋跟实在太高,她又走路太多,两人刚走出来没多久就崴了两次脚。

“你还好吧?”

她摇摇手:“没事,就是鞋子不大舒服。你把车停在哪里了?”

“有点远,这附近都不让停车,可能要走十分钟吧。”柯泽看了看她的脚,吐了一口气,“你这个速度,可能要二十分钟到半个小时。”

“没事,继续走吧。”

柯泽伸手去扶她,但很快她又崴了一次。他轻叹一声,把风衣脱下来罩在她的身上,在她面前蹲了下来,然后拍拍自己的背。

“呃?”她眨了眨眼。

“上来,我背你。”

虽然夜已深,但圣诞前夕,周末的伦敦被成千上万的聚会填满,走哪都会有人的。她小声说道:“哥,我们是在街上啊。”

“那你就跟鬼妹一样把鞋子脱了走吧。”

“不要。”既然要穿高跟鞋,就不能在脱了礼服之前脱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