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重温(第4/5页)
路上,季冉很是兴奋。
“嗯,奇妙。”
洛思默僵硬着表情,吐出了这几个字。
妙就妙在,真是莫名其妙的妙啊!
还擦肩而过的缘分?
人就站你眼前你认不出来,还幻想什么擦肩而过。
不过这也是个好时机,一个唤醒季冉回忆的好时机,于是洛思默欣然陪着季冉前去城南。
季冉是怎么就认不出来自己了呢?
要是回到以前有过回忆的地方,季冉依旧认不出自己怎么办?
那岂不是尴尬了。
洛思默忽然感觉到一丝压力。
要是这一次季冉没认出来,那她怕是一辈子都想不起来了,而自己也不愿意再提起。
这样想一想,还真憋屈啊。
第一站就是城南街书店,装潢换了新的,但里面的老板依旧没换,依然是那个和善的眼镜大叔。
而且,他竟然没多时就认出了季冉。
从季冉进店,他就多看了几眼季冉。然后,在季冉冲他笑的时候,他试探的问了出来。
“你以前是不是附近一中的学生啊,我看着挺眼熟的,叫季什么对不对?”
季冉知道自己长相到如今都没什么大变化,但还是很吃惊老板竟然还记得自己。
“叫季冉,这么多年了,您竟然还记得我?”
“哈哈哈,当然记得,你那时候还是校花呢,我儿子就比你低一届,那时候偶尔也提起你,而且你当时经常来我这儿买纸笔颜料你不记得了?一买就是一大堆,和批发似的。”
“记得记得,您那时每次都给我抹个零头,我一直记得。”
书店不止是卖书和资料,当时还卖很多学习用具,季冉学画画的,日常购入一堆工具,特别是颜料。
“你现在过的怎么样啦?没再打架闹事了吧,那时听说你转学了,我那不争气的儿子还难过了好几天,哈哈哈。”
季冉不好意思的摸摸头,她打架闹事的名声怎么就传的远了?
她拢共也就闹过三次,开学第一天一次,后来有人找她麻烦一次,再后来那是为了转校,故意做给校方看的。
总的来说,她是个好学生,只是那时候太张扬,不愿意让人欺负,也不乐意瞧见别人仗势欺人。
“我现在过的挺好的,没打架闹事,只是那时候年轻罢了。”
“也是,谁都有年轻气盛的时候,那你现在结婚了吗?”
听这老板的语气,似乎是还想给他儿子争取一下。
一旁站着的洛思默沉了沉脸。但下一刻,季冉就牵起了她的手。
“已经结婚啦,身边的就是我妻子。”
季冉说着还给老板展示了一下她手上的戒指。
老板失望了一瞬间,立马又冲两人笑着道:“难怪我当初让我那不争气的儿子勇敢点的时候,他直接回我一句不可能,原来如此啊,你们两个站一起确实很登对,现在的女孩子也越来越优秀啦!”
提到洛思默,于是季冉将洛思默推到了自己的位置上,和老板面对面,然后问道:
“那您看她,有没有一点眼熟?”
“好,我看看。”老板推了推眼镜,很认真的看,整个眼睛都在用力,用力到眯了起来,最后摇摇头。
“没,不眼熟。”
季冉不信邪,明明洛思默比她来的勤,待的久。
“您再仔细看看?”
老板又仔细看了看,然后不确定的看向季冉:“是很像那个女明星,什么什么羽,有四分之一国外血统的那个吗?”
季冉:……
晕,真的有这么难认吗?
盯着看,这都认不出?
不止季冉,洛思默也有这个疑问。
于是,她开口提醒了一下老板。
“以前,有个很廋很廋的女生,经常来这里看书,但一本也不买的那个。”
“哦!那个啊,记起来了!”
老板恍然大悟,然后又不可思议的盯着洛思默左看右看。
“你这变化也太大了,我愣是一点相似点都没看出来呢,你这孩子这些年怎么长的呀?记得以前根本没这么高啊?”
回忆起来后,脸上深刻的五官依稀有迹可循,有点相似,但这身高,这身型,天差地别。
而且以前是真的瘦弱,干瘦干瘦,现在看着就健康漂亮多了。
洛思默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最后还是季冉给她糊弄了过去。
“她以前身体不好,后来才养好的。”
“噢,这样啊。”
老板点点头,算是理解了。
和老板寒暄两句后,两人去店里慢慢逛了起来,季冉试图让洛思默指出她之前的回忆,但可惜大变样,以前看书的地方变成了书架,现在看书的地方,在扩建的隔壁。
趁着季冉去洗手间的时间,洛思默又找到了老板。
“真的一点儿也认不出来吗?”
许是洛思默来势汹汹,老板愣了一下,然后才反应过来她在问什么。
“确实认不出来了,变化比我这书店还大。”
洛思默顿了顿。
“那有没有什么和以前相似的地方,能让人回忆起来的?”
她太害怕季冉依然认不出来了。
老板沉吟片刻:“以前很廋,然后没有口红,嘴唇总是没血气的感觉。”
“嗯。”洛思默点点头,“还有呢?”
“哦!还有一点!以前总带着一副不合适的大黑框眼镜。”
洛思默一下也想起来这一点,她以前近视眼,后来做了矫正手术,以前戴的那副眼镜是小姨低价从眼镜店买回来的,除了镜片度数,其它都不是很适合她。
“我明白了,谢谢。”
时间紧,洛思默说完谢谢后又赶紧去了洗手间那儿等着季冉。
随后,两人啥也没买,逛完一圈后告别老板。
老板挥挥手,因为刚刚洛思默那无厘头的一出,他挥完手后纳闷的摸了摸脑壳。
接着,两人又沿路走过熟悉的街道,季冉一遍回忆着过去,一边同洛思默讲述。
“我高中的时候,其实真的没有打架闹事,我是个好学生来着的。”
洛思默点点头:“我相信你。”
“我第一次打架,是那时候看不过去他们欺负弱小,结果没想到一战成名,之后又时不时有人找我麻烦,不过都是些小打小闹,后来实在烦不过他们那些小手段,我身边的朋友也都替我打抱不平,于是相约来了场大的,算是一战了结恩怨,后来就没人敢骚扰我了,有人说我是校霸,可我感觉我也没做啥啊,又没欺负人,反倒还是做好事,我第一次打架时帮助的那个女孩子,还一直借我抄作业感谢我来着呢。”
洛思默:谢谢,我全都知道,我就是当事人。
“那你记得那个女孩叫什么名字吗?”
“当然记得啦,她的作业本大部分时间都是放在我这儿的,叫程安宁,一听就是个很安静乖巧的名字吧,她人也是这样,除了上课被点起来回答问题,我都没怎么听过她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