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雪山和绷带(第2/3页)

他脑海中不由得想起这十多年来,偶尔见过爷爷眺着某处远方走神的场景。

方才这小孩说,她外婆让她送饼干来。

那便是主动联系他了吧?

迟晏垂下眼眸,拿着盒子站起身走过去,将盒子放在沙发前的矮几上。

靠得近之后,更能体会她的瘦弱。

隔着半米的距离,他颀长的身影已经轻轻松松地罩住她全身。

他看了眼熟悉的书脊,开口:“在看巴尔扎克?”

女孩子的心思显然还沉浸在书里,被他突如其来的问话吓了一跳。

她好半天才抬起眼,直勾勾看着他,局促地点了点头。

迟晏抿了唇,拾起她看的书翻了几页,又问了她平时看过哪些书。

女孩子谈到书,言辞间总算少了些瑟缩,变得自信起来。她侃侃而谈,细数自己这些年爱看的书。

迟晏听得略略挑眉,虽都是入门书单,可品味竟然相当不错。他抬眼看她一张一合的嘴唇,又瞥见她眼底掩饰不住的微光。

是个爱书的孩子。

不算意外,他记得她小时候就喜欢看各种图画书——小时候小霸王般鸡飞狗跳的性子,也只有趴在矮桌上翘着脚翻图画书的时候,才能窥得一丝安宁。

迟晏问完,也并未说话,将盒子递给了她。

离别前看着她热切又欲言又止的神色,他点了烟,破天荒准许她往后可以来他家里看书。

女孩子欢天喜地出了门。

迟晏关上门,伸手摁灭了略有些刺眼的灯,闭着眼靠在门后抽完一根烟。

滚烫烟灰掸落在手心,他睁开眼看着恢复黑暗的房间。

家里有个安安静静的小孩,似乎也不错。

那天下午,迟晏破天荒地开始收拾家。

客厅里乱七八糟的废弃物花了他不少时间,又开窗散去满屋的烟酒气。

还按照小孩儿今天说的书单整理了书架,将巴尔扎克的《人间喜剧》系列,连同其他现实主义流派的入门小说一起放在她身后的书架上,以便她拿取。

这个别墅除了贺季同偶尔会来,几乎没有其他人来过,便连客用的拖鞋都没有。

他习惯开冷气,家里又是地板,光脚踩上去并不好受——贺季同都抱怨了好几次。

迟晏想了想,下单了一双拖鞋,但耐心也仅仅足够随便买一双最普通的,并没有心思挑女孩子喜欢的款式。

买完拖鞋,他放下手机,随意地环顾四周的环境。

白亮灯光下,宽敞的客厅里地板光洁,看着比之前大了些许。

——其实每周都会有钟点工过来打扫,但他一直烟酒为伴,作息紊乱,又压根懒得收拾,家里难得像此刻般空荡整齐。

迟晏的视线落在被清空的烟灰缸上。

有些头痛。

粗略算起来,她应该快要成年了。

但或许是先入为主的思想难以改变,他心底还是下意识地把她当作小孩子。

酒也就罢了,烟看来得戒一戒。

迟晏想到这,有些不耐地蹙起眉心,顿时又觉得有点后悔,他现在这个状态,照看小孩子多少有点勉强。

且他心底清楚,他对她或许有比旁人更多的容忍,但也十分有限——

这个认知在第二天早上九点被一阵敲门声吵醒时,变得愈发清晰。

迟晏开了门,双眼适应了一会儿铺陈而入的刺目光线后,便见到女孩子清澈的眉眼。

“……”

他皱着眉略略打量了她一眼。

才一日未见,小孩眼底的青黑便比昨天好了一些,脸上神情也轻松了许多。

还像昨天那样背着个样式普通的书包,不够长的头发勉强扎了个马尾,看着倒是清爽不少。

“……这么早?”

他大概才睡了两三个小时吧?

他没忍住打了个呵欠,转身把昨天晚上到的那双新拖鞋从鞋柜里拿出来扔给她,随意交代了几句便上楼补觉了。

躺在床上,睡意再次沉沉袭来,困倦迷糊间,心底更是有点悔不当初。

这都什么事儿啊。

不过在往后一两周的相处中,迟晏发现情况比他想象中好很多。

除了勉强戒掉烟之外,他的作息和生活方式似乎并没有因为家里多了一个人而有所改变。

也完全没觉得自己在“照顾”小孩。

有时候他甚至会忘记还有这么个人存在。

迟晏每天照旧睡到中午才会起,洗漱完去客厅里吃饭、工作、开会……

小孩儿拿了他家的钥匙,自顾自安安静静地坐在客厅一隅看书,每天十二点准时走人。

丝毫不会打扰他不说,时不时还会给他带一些孟奶奶做的吃食。

大概是心里觉得给他添了麻烦,她行止间乖得像一只毫无存在感的猫咪。

譬如她每次临走前都会将书本一丝不苟地放回原位;自己带来的东西,书包、读书笔记、水杯等等,全都规规矩矩放在沙发脚边的方寸之地,从不越界;看书间隙去倒水、用卫生间也尽量放低脚步声,克制地不发出半点声响。

——甚至就连被螃蟹夹了,也因为不敢声张、怕弄脏地毯,而默不作声地忍着剧痛,任由那伤口越夹越深。

对于她这样令人省心省力的“懂事”姿态,迟晏没法否认,他一开始是松了一口气的。

可冷眼旁观了这些日子,心底却渐渐的有些不是滋味——她太会察言观色了,内心敏感到言行间不愿意给人添一丝一毫的麻烦。

他自己也是从她这个年纪过来的。

十七岁。

那会儿他是什么样子呢?

说意气风发、天之骄子或许有点过,可大致是肆意潇洒的,有自己为之骄傲的理想,有志同道合的朋友,也有满心期盼的未来。

他还记得高三毕业那年的暑假,他如愿拿到了昼大的录取通知书,和贺季同并几个同学一起结伴去欧洲玩。

四五个十七八岁的少年人,家境都很好,前途也各自光明。

那个年纪的他们,满心的桀骜难以驯服,把这世界看得很小,把自己看得很高。

在瑞士的那些日子,他们成日混迹苏黎世街头的酒吧,不蹦迪,只嚣张地和当地的白人拼酒。

偏偏连低度鸡尾酒都瞧不上,白兰地、伏特加、龙舌兰混着喝,醉了就抱着酒店里的马桶狂吐。

有一天贺季同甚至喝到胃出血,半夜三点在医院急诊病床上坐着挂吊瓶,眼神迷离地裹着被子傻笑。

一边傻笑一边大着舌头和他说:“表弟,十八岁可真好,不用学习可真好,我想永远十八岁。”

那年瑞士蜿蜒的雪山和从山间迷雾中缓缓穿过的红色火车;声色犬马的酒吧里金发碧眼的意大利人败了酒局后甘拜下风的笑;混乱的巴黎街头,埃菲尔铁塔下几个少年肆意张狂的呼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