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9章 问此间(二十七)(第2/3页)
“不浪费,我晓得,”晏欢笑得眉眼弯弯,这就算吃了刘扶光的剩饭了,他心里委实冒出成百上千个美滋滋的泡泡,“我都替你吃了就是。”
刘扶光便不做声了。
当垆女瞧见这一幕,只是不敢闲话。在她眼里,黑衣的男人固然凶神恶煞,叫人看了腿肚子打颤,可面对白衣的青年,却是满眼欢悦甜蜜,似乎有说不尽几世几年的情话。此地的民风还没开明到能接受同性断袖的程度,但她开店多年,也深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道理,因而权当没看见。
“娘子在这荒山野岭中置业,平日可还安宁吗?”刘扶光持着茶杯,与当垆女闲叙家常,言谈间温柔可亲,“原是一路走来,时常听闻山野中会有打家劫舍的强人出没,故有此问,娘子别见怪。”
他的语气轻柔,口吻又真诚关切,一个字一个字的说着,就像不疾不徐,潺潺流进人心田里的清澈溪水,听着使人舒坦极了。当垆娘子忍不住一笑:“客人说得哪里话呢?咱们的天家,是最圣明、最有福不过哩。多少年的四海太平,真真儿对得起‘国泰民安’四个字,您打哪儿听来,有强人打家劫舍的?这可不能乱说,万一叫官府晓得了,可是要吃牢饭的!”
晏欢细嚼慢咽着刘扶光的那一碗汤饼,头也不抬,只是森森一笑。刘扶光复述道:“四海太平……国泰民安?”
他再问了两句,当垆女大字不识两个,言谈间却回得天衣无缝,整个人像极上了发条的木偶,话题转来转去,无一不是转回“天子圣明,海晏河清”的夸赞上,将奉承的套话说了一箩筐。
蹊跷。
玄日照耀诸世六千年,即便是证得道统的真仙,也手足无措、苦心钻研了三千多年,才让浓云荫蔽天幕,总算保下了有灵众生的未来。这方小世界连像样的修士都修炼不出来,竟也能维持住所谓的盛世?
“听这凡人胡扯,难道我是那么没本事的吗?”似乎知道他在想什么,晏欢抬起头,委屈地小声抱怨,“这块地界早就被恶德渗得透透的,她连你的话都不听,足可见现下这些,不过是障眼的表象了。”
刘扶光道:“你快些吃。”
眼看问不出别的什么了,他们稍坐片刻,刘扶光将晏欢碰过的碗筷不着痕迹地处理干净,又用法术留下两枚银角子在桌上,便悄悄地走了出去,继续沿着官道前行。
两道身影一黑一白,白的在前,黑的紧跟在后。良久,刘扶光忽然开口:“你怎么看。”
晏欢肩头一震,慌忙凑上去,竹筒倒豆子一般,将自己的答案迫不及待地往外倒:“法有罩门,阵有阵眼,要拔掉这个锚点,也得找到它的关键所在。那凡人说了忒久的牙酸好话,句句不离凡人的天子,那我们就去找到这里的皇帝,探一探究竟。”
刘扶光点了点头,没说什么。
今时不同往日,晏欢缺失龙心,又将龙神躯壳丢在汤谷,随心魔一同被困;自己的修为早就作废,积攒多日的灵炁,也一朝蒸发在心魔身上,只是玄日光复,他才在恶德独大的现世,得以喘息的时机。
谨慎是一种良好的品质,刘扶光知晓慎重的力量,他同样知道轻视对手能为一个人带来多大的祸端。他尚未看清全局,已经明白自己要小心行事。
“先进城,”他说,“得知道这个地方到底是什么情况。”
他的话,晏欢自然无有不应,但至恶毕竟不是能够被豢养的无害宠物,在他们尚未抵达前,晏欢便从地脉中抽出金气,随意点化了五个偶人作为探子,先到城中搅和了一番。
他知道,刘扶光是不会准许他擅自杀人的,即便是那些命如蝼蚁的凡人也不行。因此,以金人作为眼目,他花了半日的时间打探消息,再花了半日的时间,让其中一枚金人伪装成一夜暴富的外地商客,为了一腔不知天高地厚的意气,与城主的小儿子在花街起了口角争执,口角又经烈酒催化,变成了需要一掷千金才能挽回颜面的巨大风波。
伪人的豪商与城主的贵子,在花魁面前争风吃醋,甚至大打出手,这样的场面可不多见。大量对洒的金银,竞争同一个美女的男子,有权有名的参与者,秦楼楚馆自带的桃色气息……世上最能吸引眼球的噱头汇聚一处,即刻就在城中掀起了沸沸扬扬的议论风暴。
夤夜无声,山间万籁俱寂,透着闷闷的热气,晏欢变出奢华的营帐与云朵般柔软的床铺,欢欣雀跃地服侍爱侣歇息。
与此同时,金人也被城主的侍卫从城内最大的花楼里丢了出去,面目青肿,华贵的衣饰亦被撕扯得破烂不堪。周围人的惊呼和哄笑,见证了它是如何被武功高强的护卫殴打至如此地步的。
强龙难压地头蛇,何况外地的富商也不是什么强龙,顶多算一只镀了金的千足虫罢了。
“这事不能就这么算了!”金人表现出受了奇耻大辱的羞愤,它如是大吼。
“哎呀,老兄,还是算了吧!人家可是城主的公子,你来本地做生意,还得靠人家的庇护呢。”周围人纷纷劝解,金人保持着愤怒的神态,一瘸一拐地搡开众人,带着同样狼狈的随从离开了。
热闹昙花一现,不过须臾,就被美酒与美色填满的街道吞没,富商狼狈的身影没入黑暗,没人知道他去了哪里。
天光熹微之时,花街欢场的温言笑语才堪堪平息下去,巡街的更夫与准备开张的商贩则过早地出现在城池的各个角落,有气无力地接替新一天的到来。
更夫迟钝地打着梆子,拖长累得发抖的声音,他经过破旧的巷口,彻夜不眠的流莺还倚着半开的门户,等待一个不在乎她们走样的身材、妆容盖不住的皱纹的来客。有人推开门,就在街边倾倒夜壶,脏水横流,更夫的裤脚溅湿了一块,他仍然浑不在意,只是无精打采地敲一下梆子。
梆子声慢悠悠地晃过,走到最大的金仙楼下方时,更夫忽然感到前额一凉,似乎是下雨了,他再往脸上一抹,才闻见那股浓郁到极点的腥气。
手指是湿红的,比花魁娘子涂在嘴上的胭脂还红,甚至红得发黑了,仿佛一下要跳进人的眼珠子里。
更夫鬼使神差地往街上望了一圈,夜里灯红酒绿、笙歌不休的繁华场,在天蒙蒙亮的时刻,安静得就像无人的荒坟。
四下无人,他再抬头,慢慢往上一看。
昨夜生龙活虎的富商,正死在金仙楼那金碧辉煌的招牌上,死得极致惨烈,极具创意。尸体没了半个下巴,四肢全不翼而飞,只有抽出来的脊椎白花花地垂着,像一根太粗壮的藤萝,只不过,藤萝的枝干上没长叶子,长得是随风摇摆的肠肚肺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