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第2/3页)

她说完之后,便福礼转身回店铺了。

徒留周随安一人愣在原地,琢磨着琳琅说的话。

是呀,他与琳琅和离已经快两年了。

他听说了琳琅的许多事情,她将母亲从楚家接了出来,还在京城买了店铺,更在京郊置办了宅院,听说她在西北的生意做得很大。

因为在绿洲勇救了同窗,她被陛下破格封赏为六品安人,还能入皇寺掌法灯,甚至数次面见太后。

他曾经跟琳琅许诺,迟早有一日让她凤冠霞帔,风光受封,可以出入皇宫。

可这个女人离开了周家,不靠男人过活,已经将他当初许下的承诺都一一实现了。

……她的确已经走得很远了。

周随安甚至突然想起,年少时,一向性格懦弱的自己为何会鼓足勇气,甚至不告知母亲,便带着她逃离楚家,私定终身了。

不光是因为琳琅的年轻貌美,更是因为她身上总有一股子朝气,莫名鼓舞着惫懒不前的他。

她永远都清楚自己想要什么,该做什么。

不像他,如果没有人推着他前行,他就会止步不前,原地打转。

而现在,公事家事全都处理得焦头烂额的他,甚至有身不由己,一路不知下滑何方之感。

拉磨的毛驴?可不就是他吗?

周随安呆立不动,在尹雪芳一声声“周家哥哥”的呼唤声里,茫然在想,自己究竟该怎么做,才能挣脱牵着自己原地打转的那一根绳?

再说楚琳琅,安顿好了店铺生意之后,便可以收拾好行囊,跟着司徒晟一前一后地上路去了。

她先前住的连州便靠近北地,可是此番路程却是走向北方更远处。

这一路虽然辛苦,却并不枯燥。司徒晟此来有督军的任务,所以沿途的军事州县都要停下来处理公务。

在赶路和处理完公务的间歇,司徒晟就会来寻楚琳琅,便衣微服,在当地的城镇品尝些小吃,游玩买些东西。

琳琅表示,他不必费心来陪自己,她自己会打发消磨时间,可是每次司徒晟还是会想尽办法挤出时间来陪她走走。

这是琳琅以前旅程时从来没有过的感觉。

以前,她赶路时,都要照顾一大家子,盯着行程,看顾物品,打点舟车琐事,就算沿途再美的风光也入不得眼。

可是这一次,行程由司徒晟来定,她的马车只要跟在后面就好。

每次到了城镇,客栈安歇也都有司徒晟给她安排妥帖了。就连一日三餐吃什么,都是司徒大人让观棋去买,再给她送过来的。

诸事不管的甩手掌柜楚琳琅这才体会到,原来出门在外,一路的旅程还可以这般舒心畅快。

今日他们来到了一处石头峰阵,是强风年复一年的猛吹下自然形成的风光。

此时夕阳未下,满地殷红,司徒晟扶着她的手,一路爬上了一处最高的石峰,极目远眺,大漠风光,还有不远处的绿洲都尽收眼底。

楚琳琅被这从没见过的风光震撼住了,此情此情,难怪文人墨客都会有赏景吟诗的冲动!

就连她这种不好文墨之人,都心有震撼,有种喷薄而出的吟诗冲动了。

于是一时感触之下,容林女学的才女不禁吟诗一首:“荒漠遍地如金子,一抓全都是沙子。天边的夕阳似烧饼,今晚做啥才好吃!”

吟诗作罢,她仰着脖儿回头看着身边高大的男人:“大人,奴家的诗做的如何?”

司徒晟从来不会拆琳琅的台,更不会嘲讽她的文墨少,便很认真品酌了一下,道:“有意境,有想象,好诗一首!”

琳琅原本做诗就带了三分戏谑之情,可没想到这位撒谎捧屁也面不改色。

她不由得佩服地高看了司徒大人一眼,难怪这位在朝堂中能平步青云,就这等睁眼说瞎话的捧屁功夫……真不是一般人能练就的!

可夸赞完还不算,司徒晟还命观棋拿来纸笔,准备在一块许多墨客题字的题字碑上将楚琳琅的“大作”题写下来。

哎呀,楚琳琅不过是一时调皮,做了打油诗一首,如何能登大雅之堂?这首烧饼诗要是题写上去,她楚琳琅可真能丢脸个千秋万代了。

一看司徒晟还真要题写,她连忙伸手阻拦。

司徒晟这时才笑出声来:“我替你润润再写可好?”

说完,他想了想,给琳琅的这首“深赋意境”的打油诗稍微修饰了一下,在石头上题写道:“瀚海流金暖,赤乌掠日灿。与君余晖下,携手醉天涯。”

写完之后,落款便是“琳琅居士”四个字。

楚琳琅读了读,虽然不知道这文绉绉的诗跟自己刚才的大作有何联系,但是莫名又觉得这就是二人共同创作的雅诗。

题写在这天地之间,何其珍重?

琳琅默默看着,忍不住回身揽住了司徒晟的脖子,在夕阳映红的余晖下,亲吻上他的脸颊。

虽然爱意突如其来,不过司徒晟从善如流地抱住了怀中软绵绵的女子,在这陌生儿荒凉的旷野中热烈回吻。

在这天地无人间,楚琳琅再不必压抑自己,不必害怕别人发现她与这个男人亲密相处。

这种感觉……真的很容易上瘾。

她发现自己被司徒晟养得越发贪心,甚至不再满足黑夜时与他抵死缠绵,甚至想在白日时,与他比肩而立……

楚琳琅默默圈住男人的腰,紧紧地缠绕。

她甚至不敢想,若有一天,她要被迫与他分离,她该如何面对那样的情形……

这种感觉,十分的不好,让人患得患失,又甘之如饴。

在连天的赶路后,当司徒晟终于来到了据说发现三皇子踪迹的北地应县时,当地的郡县长官皆出来相迎。

至于那个典当镯子的人名唤陈三,这陈三的祖母应该就是当年拐子船上抢镯子的婆子。

这婆子已经不在世了,可是细细审了他的家人之后,那婆子的儿子回忆,说她娘当初抱回了个婴孩,以十两的价格卖给了隔壁村的屠户。

现在这个婴孩名唤谷有金,今年三十有三,继承了养父的行当,也是个杀猪的。

当谷有金的爹娘,被提到县衙时,一看这架势就吓得不轻,立刻招供,说自己的孩子,的确是邻村的拐子用十两银子卖给他们家的。

只因为他家无后,这才买了男孩延续香火。

这孩子是抱养来的无疑,毕竟同村的老人都知道。

而且那孩子抱来时的襁褓皮子,还有当时穿的小衣也都在,翻出来后,跟卷宗上三皇子失踪时的襁褓花纹式样都是一样的。

当司徒晟带人去见谷有金时,谷有金正光着膀子杀猪,一边挥舞着菜刀,一边粗声问他们是不是来买肉的。

司徒晟也不说话,仔细打量那张被肥油塞满了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