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新邻居背景深不见底(第2/3页)
大家都是第一次来易家,刘嘉明时不时会看看四周:几乎伸出胳膊就能摸到的屋顶,一个屋子里呆3个人就几乎转不开身,玻璃旧得擦也擦不干净了,生锈的铁栅栏、水泥地面……
刘嘉明忍不住悄悄跟Gary讲:“十一真不容易啊,看不出来是住在这种地方,四口人啊,真的好挤。”
但后生女每天都乐呵呵的,一点看不出来每天睡这么小的床,住这么小的屋。
陋室仍可出龙出凤啊。
“虽然旧,但很整洁。”Gary小声回答,“方才十一有提到,厨房永远有洗好的蔬果可以吃的。家栋哥每到大太阳天,都会给弟弟妹妹晒被子。屋是旧了点,但住在里面的人勤快,每天都在努力照顾生活啊。”
大概这就是贫穷却快乐的原因吧,淤泥中也能开出鲜花。
只要养分、阳光和水都充足嘛。
……
忙到下午,装包的工作才搞定。
分或没分到易家旧物的街坊们,只要在家里的,都出来送别。
易家在这里住了十几年,居然要搬了。
“家栋家怡出息啊,赚到钱,搬大屋住了。”
“听说家怡办案有功,拿到警队奖金嘛,不仅要住大屋,以后还会开大车呢。易家的好日子来喽。”
街坊们聊天时,声音里满满羡慕。
易家栋为来送别的街坊们准备了叉烧包,各自分发后,便也坐上汽车。
方镇岳一脚油门,强烈的推背感之后,载着一车易家人和家当,飞向新生活。
……
……
斑驳、长满青苔、堆满杂物的拥挤社区,摇身变成北欧高档社区。
拥挤的老屋,换成窗明几净的大房子。
家俊欢快的跑过树荫小路,最先冲进楼栋,跟楼下的管家阿伯打过招呼,便去按电梯。
现在他们家楼下,也有管家阿伯了诶。之前同学就老是跟他炫耀,说家里住在多么高端的社区啦,有管家帮忙接收信件,还有穿西装的朝威风的保安哥哥啦,还有漂亮的小花园什么的……
那时候他都插不上话,以后可不一样啦!
而且,下次过生日,他还可以在家里开party招待同学!再也不用担心家里装不下小伙伴了。
家俊听说有只小地图龟要养,早早就在图书馆借了好多科学喂养乌龟的书。有的书还教你如何开乌龟饲养场,家俊读得好认真,还做了笔记。
照顾Van的工作被他大包大揽,他现在迫不及待要跟新朋友Van相见呐。
家怡走过来,揉了揉他的头,才按好电梯楼层。
等电梯厢开始上行后,家如和家俊又兴奋了起来。
“淡定一点啦,怎么搞得好像没坐过电梯似的。”家怡笑着调侃弟妹。
“没住过这样的地方嘛。”家俊丝毫不会觉得不好意思,兴奋依旧。
…
新居在入住前,易家栋和家怡两兄妹已经重新粉刷和布置了一番,一些日常用具都拉拉杂杂带过来不少。
兄妹4人搬过来,就算先不拆包也能正常生活。
是以大家搬东西上来,家怡并没有急着拆包布置。请大家帮忙把东西放在一边,她就跑去厨房帮大哥做小食了。
所有人帮忙搬家都辛苦了,这会儿要做出大餐来不可能,总要弄点喝的和点心,给大家放松一下嘛。
…
隔壁邻居察觉到外面吵闹,早就听说好像有新街坊要入住,便猜可能是搬家。
于是凑到猫眼前探头往外看,然后便见一位超级高大的壮汉,穿着白衬衫,却搭一双人字拖,扛着大包从电梯里走出来,虽然面容英俊,表情却在发力时显得冷肃慑人。
虽然邻居知道对方看不到自己,但当对方的目光偶然扫过来时,还是吓得快速从猫眼前躲开。
捂住胸口才发现,心脏砰砰乱跳个不停。
女儿从房间走出来上厕所,见妈妈一脸惶然地捂着胸口站在门厅,好奇问道:“妈妈,什么事啊?”
“隔壁搬来新住户哇,好像是有社团背景的。过来帮忙搬家的人啊,各个凶神恶煞的。不是穿着黑西装,就是穿着白西装,全是人高马大的壮汉。以后见到隔壁邻居,记得绕着走哇,小心你多看人家一眼,都会倒霉的,知道吗?”邻居母亲担心地叮嘱。
像那种穿一身西装的人呢,肯定是正经上班族啦。
穿休闲衣服的人呢,就什么工作都可能有喽。
但是上半身西装,下半身却随便穿的人,会是什么人啊?就是又要脸面,又要舒服,还完全不在乎自己搭配得是否过于不羁随性,这就很明显了,肯定是混社团的啊!
只有那种人才会如此彰显自己的特立独行,又拥有如此浑然天成的凶煞气质嘛。
邻居母亲越想越觉得自己完全猜对了,忙又拉着女儿耳提面命一番,连去猫眼看别人搬家的热闹都不敢了。
可以想见,接下来几天,她出门都要蹑手蹑脚。
可怕的大佬邻居,能躲就躲啦!
……
……
当游兆华将最后一箱东西放进客厅墙边码好,站起身擦了下额角的汗,终于看清客厅的布置。
沙发后白墙上原本该挂家人相框的地方,如今被重新布置过。
上面交错地贴着各大报刊上剪下来的易家怡的照片:福星女警的;为孙新正义发声的;神枪手霸王花的;冲破女魔头布下的重重陷阱的正义克星……
而这些剪报的最中央,挂着的是镶在镜框中闪闪发光的香港警察卓越獎章。
撑着腰,游sir忍不住感叹:
“这个家的新主人,年轻有为啊。”
“羡慕吧?”方镇岳抖了抖白衬衫上的浮灰,笑着问。
“不羡慕家怡,羡慕你啊,拥有家怡这么优秀的探员——不过,你这身打扮是怎么回事?”游兆华上下打量了方镇岳一番,很是不满地道。
当警察的啊,怎么可以这么不讲究形象?
游兆华每天上班可都会认真管理自己的警探形象,就像今天,黑衬衫、灰西裤、黑皮鞋,再夹一个墨镜在衬衫胸口。
这多搭调啊,威风又挺拔,仪表堂堂。
再看看方镇岳,怎么会有人拿白衬衫配人字拖啊?
长得帅可以这么任性吗?
“我今天休息,怎么舒服就怎么穿喽,手边恰巧有件衬衫,脚边恰巧有双人字拖。”方镇岳看了看自己,“虽然不是很搭调,但也有种放浪不羁的潇洒吧?”
“……”游兆华很是不能认同。
九叔站在边上,听到两人聊天,额角微微抽动。
转头看一眼很像‘外表邋遢、内里城府极深的社团白纸扇’的方镇岳,和颇有‘社团第一红棍’风范的游兆华。
忍不住想,这届警探的审美啊,真的不行!
还有哇……就你们两个这样子,还在那里互看不顺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