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8章(第3/4页)
他觉得口干,端起了手边的茶盅喝着茶,丝毫没留心到自己的一些小表情,已经引起了几个“孩子”的注意。
顾悦好奇地盯着父亲,觉得平日里喜怒不形于色的父亲今天实在是鲜活,弄得她心里像是被猫爪子挠似的,好奇极了,她想问,但又觉得好麻烦。
还是看戏、看话本子比较简单。
卫国公放下茶盅时,就对上了女儿直勾勾的目光,干咳了两声,才说道:“二十一年前,你们母亲的怀相本就不好,偏巧卢家那边又出了点事。”
这些个世家大族能繁盛几朝数百年,自有其生存之道,也最是求稳。
前朝末年,有数支义军崛起,卢家至少资助了其中的三支。
后来是太祖皇帝脱颖而出,得了天下,其他义军或是归降,或是被剿灭。
谁想,卢家曾资助过义王的事偏在那个时候,又被人翻了出来。此事可大可小,甚至足以让整个家族覆灭。
卫国公叹声道:“你们母亲听闻之后,一急之下,差点小产,好不容易才保住那一胎。”
“那段日子,为了卢家的事,她的情绪一直不太稳定,常年卧榻保胎,才勉强保到了八个月,但还是早产了……”
国公府遍请名医,包括韩老大夫在内的几个大夫都说,夫人怀相太差,气血两虚,受不得刺激,弄不好就是一尸两命。
“那一天,孩子夭折了。”
对于他来说,二十年前的那一天,是他顾延之此生最黑暗的一天。
那个男婴生下的时候,就已经没了气息,小脸憋成了青紫色,而卢氏也在产子后,失血过多而晕厥了过去,生死未卜。
卫国公最担心的就是,夫人会因为孩子的死悲痛过度,伤了身子,会像大夫说的那般“一尸两命”。那天,韩老大夫好不容易才给卢氏止了血,曾委婉地告诉他,夫人以后恐再难有子嗣。
还没等卫国公想好等卢氏苏醒后,要怎么告诉她这件事,华阳大长公主突然不告而访,还带来了顾明镜的死讯。
卫国公深邃的目光又望向了顾非池:“华阳大长公主抱着刚出生的阿池来了国公府,告诉我明镜没了,说这是明镜的孩子。”
“还叮嘱我这件事得瞒着,瞒到这个孩子长大。”
二十年前的回忆在这一刻清晰宛如昨日,历历在目,他还记得华阳大长公主将襁褓交给他时,郑重地劝慰他:“延之,本宫知道你心里有恨,有不甘,可是为了江山社稷,为了黎民百姓,为了这孩子,现在也只能忍。”
“不能让明镜白死了。”
一种悲怆沉闷的气氛弥漫在室内。
卫国公幽幽长叹一声,闭了闭眼,似要平复一下自己的心绪。
再睁眼时,他已经压下了满目的悲痛,眸中犹带血丝,接着往下说:“明镜没了,那就必须有一个孩子跟她一起没了。”
“我就把那个夭折的孩子给了大长公主,然后……把阿池留了下来,把他悄悄地放在你们母亲的身边。”
“她醒来后,我告诉她,这是她生下来的孩子。”
卫国公一开始是怕夫人知道孩子没了,她以后难有子嗣,受不了刺激,后来夫人的身子一天天地养好了,可他也不知道要怎么开口了。
那个时候,连他都不知道,未来会如何。
若是有机会给妹妹报仇自然是好的。
若是没有机会,就让阿池当自己的儿子,安稳的过这一生也无妨。
因而,哪怕他们日后再无子嗣他也不在意,谁想,五年后,又有了顾悦,他们唯一的女儿。
四下,一时静悄悄的,没有一点声响。
“爹,”顾非池轻轻道,“您想过没……”
什么?卫国公疑惑地挑眉。
顾非池顿了一下,才缓缓道:“娘她会不会以为您把外室子偷偷抱回来,充作了她的亲生子好承继爵位?”
室内再次陷入一片沉寂。
刚拈起一颗粽子糖的顾悦手一抖,那颗小小的粽子糖就自她指间滑落在地,骨碌碌地滚到了卫国公簇新的靴子前。
卫国公似是毫无所觉,整个人呆若木鸡,脱口道:“外、室?!”
剑眉星目的中年男子失态地一手肘撞在了旁边的茶几上,撞得茶盅都翻了。
“这怎么可能呢?”卫国公喃喃自语道。
萧燕飞抿着唇,默默地点了点头,对顾非池的猜测深以为然,觉得十有八九了。
站在夫人的角度,她当年是为了家族才会嫁进国公府的,所以在她发现顾非池并不是她的亲子之后,无论她心头曾有过怎样的纠结,她最后选择了瞒下,没有把事情说开,只当作不知。
但从此她不再是一个母亲,一个妻子。
而仅仅是卫国公府的女主人。
现在一想,萧燕飞有种恍然大悟的感觉,从前她在夫人身上察觉到的那种违和感此时都有了合理的解释。
难怪夫人与顾非池之间有点疏离,言辞之间很是客套,夫人凡事都安排得妥妥当当,挑不得一点刺,却又过于遵礼了。
只有世家风度,却令人感觉少了一点温情。
又一阵沉寂后,顾悦言辞犀利地点评道:“爹,你完了。”
她眼角瞥着那颗滚到卫国公靴子边的粽子糖,心里暗暗惋惜。
“真没有外室!”卫国公干巴巴地又强调了一句,满头大汗。
这国公府里连个侍妾姨娘都没有,哪来的什么外室啊!
他霍地起身,往前走了两步,又似想起了什么,回头对着萧燕飞温声道:“燕飞,你多坐一会儿。”
话音还未落下,卫国公已经掀帘出去了,走得飞快,往内室方向去去了。
只留下那道湘妃竹帘在半空中摇曳抖动着,簌簌作响。
顾悦看了看门帘,又转过头直勾勾地看顾非池,两眼一瞬不瞬。
顾非池一眼就瞧出了她的心思,横臂越过茶几在小丫头柔软的发顶摸了摸,微微一笑:“我是你大哥,不会变的。”
“那就好。”顾悦松了口气,又拈了一枚新的粽子糖,满足地含上。
她都叫了十五年大哥了,早叫习惯了,不用改口最好了,否则很容易叫错的。
卫国公前脚刚走,后脚一个气质利落飒爽的青衣女子进来了,步伐中带着武人特有的矫健,手里还捧着一只“咕咕”乱叫的白鸽。
“世子爷。”青衣女子恭敬地双手捧上了那只鸽子。
从白鸽脚上的竹筒看,这显然是只信鸽。
萧燕飞扫了一眼,随口问道:“留吁鹰的?”
“不是。”顾非池摇了摇头,一边从鸽子脚上取下了竹筒,又拿出了里头的绢纸,戏谑地笑了笑:“留吁鹰哪里还敢用信鸽?”
从京城到北境,飞鸽只需要一天半,而快马加鞭,日行八百里,也至少需要三天三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