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8章 末代公主希维尔(第2/3页)

“那你又为什么要急于提升实力,甚至不惜为此背弃信义呢?”

“哪有这么多为什么!”希维尔撇了撇嘴:“变强还需要理由吗?”

“没有实力,我怎么在沙漠立足?怎么把佣兵团做强、做大?怎么挣更多的金币,获得更高的地位呢?”

“只要能得到钱和地位,就什么都可以做——这就是恕瑞玛的生存法则!”

塔莉垭笑了。

她说:“所以,你还是为了钱和地位。”

“不然呢?”希维尔冷哼道。

“那你为什么要追求钱和地位?”塔莉垭问出了一个关键的问题:“因为你天生就喜欢吗?”

“我……”希维尔微微一愣。

当然不是。她小时候什么都不懂,连钱是什么东西都不知道。

但在父母惨死之后,残酷的生活很快就教会了她钱和地位的重要性。

“所以,你并不是因为喜欢才去挣钱的;不是因为你热爱这个职业,才去当佣兵的;”

“你也不是天生的坏种,是为了变态的愉悦感,才去背叛雇主的。”

“你的贪婪、残忍、对金钱地位的无限渴求——也就是你所说的人性——很大程度上,都是被这个私有制的社会给塑造出来的。”

说着,塔莉垭又看向陷入沉思的希维尔。

“希维尔小姐,我知道你还有疑虑。但我可以给你一个更直接的例子:”

“那就是我。”塔莉垭指了指自己:“我们的织匠部落。”

她出身的织匠部落,常年在恕瑞玛南部贫瘠的半荒漠丘陵地带游牧维生。

这片干涸的土地上只能长出稀疏的草,只能供养得起一支规模不大的羊群在这游牧。

这些数量有限的牲畜,还有当地稀缺且不稳定的水源,也就刚刚够一个部落的人维系生存而已。

而与此同时,作为一个在偏居大漠之南,在紧挨着人迹罕至的艾卡西亚的丘陵地带生活的边缘流浪部落,织匠部落又极少与外界产生交流。

他们几乎常年过着与世隔绝,又自给自足的生活。

“在我们的部落里,所有人都没有私人财产。”

“大家的地位是平等的。每个人的劳动所得都会上缴,然后由族长来统一平均分配。”

“这……”希维尔若有所思。

的确。她过去也曾听说过沙漠里的一些小部落,他们会以集体公有的形式同进同退,而个人则几乎不保留任何私有财产。

“你说多吃多占是人性使然。但为什么人性在我们的部落里,就不好用了呢?”

“这也是客观条件使然。”

“因为我们部落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极为低下,只能获得十分有限的食物和水。”

“这微少的食物是统一分配的,别的办法也不可能。因为劳动产品只能勉强满足最迫切的需要。假如部落里有一个成员分得多些,超过每人应得的份额,另一个人就可能饿死。”

“因此,我们只能选择报团取暖,将部落集体当作我们共同的家。”

“在这里,贫瘠的生产力几乎产生不了产品剩余。没有产品剩余就没有商品交换,没有商品交换就不存在一般等价物,就不存在‘钱’这种东西。”

塔莉垭微微一顿,又说:

“我就是在这种环境中长大的,希维尔。”

“可以说,从小到大,我就没见过钱长什么样子,更对钱没有任何兴趣。”

“因为我们部落里根本就没有钱,钱对我们来说没有意义。”

“我那时的梦想也不是挣更多的钱,当多大的老爷,而是为部落当好牧羊女,为部落养好那些绵羊,并以此获得大家的尊重和认可。”

听到这里,希维尔已经沉默了。

她明白了塔莉垭的意思:

“是人性塑造了现在的社会,还是社会塑造了现代人的‘人性’,这是一个问题。”

希维尔觉得人性贪婪,每个人都会无止境地渴求钱和地位。

但她所说的这种情况,却是她在一个私有制社会观察到的现象。

如果是在一个生产力贫瘠的原始公有制社会,那人还会无止境地追求钱和地位吗?

当然不会。

因为在这种社会背景之下,钱根本就不存在,大家的地位也是平等的。

所以大家就不会想着追求自己个人的利益,而是努力地为部落做贡献,和大家一起报团取暖。

生产力贫瘠的原始部落是这样,那如果到了生产力高度发达,物资丰富到可以按需分配的大同社会呢?

“那时候的人们,还会去无止境地追求钱和地位,追求更多的物质资源吗?同样也不会!”

“因为大同社会的人,和我们相比就已经是一代全新的人类了。”

“新的人类,会拥有新的道德、新的三观。”

“就像生活在现在的人很难理解,原始部落的人为什么不为自己积蓄财富一样——”

“未来大同社会的人恐怕也会很难理解,我们这一代人为什么要为了积蓄那‘没用’的金钱而劳苦奔波,甚至不惜为此拼上性命。”

说着,塔莉垭总结道:“希维尔,你大可不必担心人性的问题。”

“艾欧尼亚有句古话,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

“当时代发展到大同社会的高级阶段,人们自然会变得具有高度的思想觉悟的。”

……

“精妙!”一个陌生而沧桑的声音,突然毫无征兆地从屋外响起。

那声音竟然穿透了呼啸的沙暴,无视了厚重的石墙,清晰地传入了两个少女的耳中。

“谁?!”塔莉垭愕然地抬头看向外面。

沉思中的希维尔更是瞬间惊醒。她一个翻身抄起床边的恰丽喀尔,紧接着就光着脚跳下地面,摆出了一副凌厉的战斗姿态。

“不要害怕,恕瑞玛的孩子们。”那声音再度响起,而且很近,近得就像是在窗户外面。

可她们却根本看不见人影。

“你、你到底是谁?!”希维尔额间滴下紧张的汗水。

她明明已经让佣兵团里的老兄弟们,在营地周围设下了岗哨。

可对方竟然可以毫无声息地接近到这里,甚至人站在屋外,都让她们看不清身形。

这怎么能让人不害怕?

“我只是一个渴求知识的人。”

说着,石门被从外面缓缓推开。

一个高大魁梧,身高近三米的长袍巨人,就这样悄无声息地从那漫天沙暴中显出身形。

他便是内瑟斯,狗……沙漠死神,飞升者,恕瑞玛帝国曾经的大学士。

在恕瑞玛帝国灭亡之后,出于亲手封印了弟弟的内疚、没能拯救帝国的自责,内瑟斯一直都处在一个离群索居、自我放逐的避世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