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第2/4页)
阿呢朵捡了银镯重新戴上,“我觉得有意思。”
小石妖:“你可真不要脸。”
阿呢朵:“我就不要脸。”
小石妖:“呸!”
阿呢朵:“呸呸呸!”
苗人向来护短,阿呢朵即使犯错,也不会受到惩罚,拐个汉子回南疆嘛,有什么大不了,她们的常规操作。
如老苗王所说,蛊虫除她之外,无人能解,他们能劝就劝,若阿呢朵执意不解,也别无他法。
可涤天宗也不是吃白饭的,玄霄若非自愿,岂能他们说带走就带走。
赫连筝沉吟片刻,起身来到阿呢朵身边,缓了语气:“我们中洲人,男女之事上,讲究一个你情我愿。你说你与玄霄情投意合,我当然愿意相信你,但也不能听你一面之词。我想问问,你们大概是从什么时候认识,又是什么时候定情?”
阿呢朵胡乱扯,“三天前,我刚来涤天宗的时候,路上遇见他,他撞到我,我请他帮我摘了一个石榴,我们从那天就认识。昨天晚上,他说想跟我回南疆,我答应,又怕他骗我,才给他下蛊的。”
玄霄二不啷叽坐在一边,附和道:“确是如此。”
说得挺像那么回事,还有摘石榴这样的细节,赫连筝道:“阿呢朵,你确定了,不改了么?”
阿呢朵倏地仰脸,“改什么?”
赫连筝笑:“还有什么要补充的么?”
阿呢朵摆手,“没有了。”
她摸摸手上的小铃铛,玄霄开口:“少主,阿呢朵说的都是真的。”
赫连筝挑眉:“哦,是么。”
小石妖背着手,脑袋瓜凑到两个人中间,左看看,右看看,伸出一根手指,“肯定有鬼,哼,你这个朵,就是馋人家身子。”
赫连筝把小石妖牵在手里,转身道:“那就劳烦诸位同我走一趟了。”
老苗王不由得起身,阿梵天问:“去哪里?”
赫连筝字正腔圆,“涤天宗,戒律堂。”
苗人到底是单纯,随便丢个套就迫不及待往里跳,这事赫连筝都不稀得费脑子想。戒律堂有千眼阵、千丝网,直接抽出去看不就完了。
一帮人稀里糊涂跟着赫连筝去戒律堂,堂中有弟子十二个时辰轮流值守,进得大殿,见殿中千万条交错的金线,每一个金线相交之处都有一个小小的金色结节。
赫连筝话不多说,手掌在阿呢朵左后肩处拂过,一朵金芙蓉便出现在她掌心。
她抬手往前一送,金芙蓉发出耀眼的光亮,千丝网中,吸来一个金色结节。
自有弟子上前,呈上一面脸大的铜镜,赫连筝将金色结节投入镜中,镜面微微漾开波纹,镜中显出阿呢朵随弟子进入客居时的情景。
苗人哪见过这个,纷纷瞪大眼睛上前围观。
阿呢朵说她是三天前到涤天宗,此话不假,但遇见玄霄,却是在两日后。
铜镜中明明白白还原当时情形,她是如何在百草园遇见玄霄,又如何随他进入竹林,来到玄霄的小屋。
赫连筝指尖在铜镜上轻轻一点,场景倏地放大,千眼竟然穿透了屋顶,将她在房中所为展露无遗。
小石妖大声娇叱:“你撒谎,你骗人,你在玄霄的茶壶里放了东西,肯定是那什么鼓!”
赫连筝:“情花蛊。”
如今证据确凿,老苗王也不能再装瞎袒护她,“阿呢朵,你简直胡来,快些把人家的蛊解了!”
阿呢朵看向身边含情脉脉凝望着他的玄霄,“哇”一声哭出来,跑出了戒律堂。
控制子蛊所用的银铃被用力摔在地上,尚未解蛊,玄霄失去母蛊控制,眼一闭,身子一软,当即摔倒在地。
竟然都没有人伸手扶他一下,他后脑勺砸在地面,发出“咚”一声巨响,阿梵天都不由得痛嘶。
事情经过查明,却还需得阿呢朵解蛊,这事倒是不着急。
折腾半宿,天都快亮,赫连筝不再多言,将老苗王和阿梵天送回客居,施术水遁带玄霄和小石妖返回小竹居。
玄霄尚在昏睡中,还不知何时醒来,赫连筝随意把他丢到床上,小石妖贴心扯了被子给他盖上。
出得草屋,赫连筝在屋外单独布下结界,防他昏睡时,阿呢朵再次催蛊。
雨已经停了,天色蒙蒙亮,晨间空气清新,弥漫着竹叶微苦的香气。
小石妖站在院子里伸了个懒腰,两只手挂在赫连筝脖子,蛄蛹蛄蛹爬上去,两腿夹住她的腰,头枕在她肩膀。
“今天这件事多亏了我,我把玄霄救回来,等他醒来一定要让他请我吃东西,上次他给我那个桃片,我还想吃。”
“这次确实多亏了小熠。”赫连筝索性就这么托着她抱回去,行走在湿漉的竹林小道,她口气随意:“那小熠又是如何发现玄霄离开了小屋呢?”
小石妖抓抓脑壳,自己也说不清楚怎么跑出去,只能胡乱编一个,“我起床,想喝水,又不想吵醒你,我走出去就看见他了。”
赫连筝脑海中有一张清晰的路线图,从玄霄的小屋走内门客居,是无论如何也不会从小竹居门前经过。
他那时被蛊虫催动,失去自主意识,完全没必要绕远路。
“原来如此。”赫连筝并不揭穿,只是把她往上掂掂,抱得更紧。
此后,小竹居结界全开,没有赫连筝的准许,不得随意进出。
结界范围扩大,小石妖惯常玩耍的地方就那么几个,轻易也发现不了。
婚期将近,赫连筝不希望再出什么幺蛾子。
翌日晨,赫连筝照常去外门上课,竹林外发现了徘徊不去的阿呢朵。
她小跑上前,“俟元君,玄霄醒来了么?”
按理说是该醒了,赫连筝离开时专程去看了一道,还睡着呢。
难道是因为摔到头?
赫连筝也只能实话实话:“未醒。”
阿呢朵抿抿嘴唇,递过来一只食盒,“里头是我借庖屋给他炖的鸡,劳烦俟元君帮我转交。”
赫连筝不接,只问:“你打算什么时候为他解蛊。”
阿呢朵左脚掌踩右脚掌,低下头不说话。
赫连筝为她准备了一肚子的说教,不着急,一句一句来。
“你喜欢他,一见钟情,对吧?”
阿呢朵点头。
赫连筝:“但两个人相处时的有趣之处,却不是在蛊虫的作用下,让他对你死心塌地,永远不离不弃。”
“喜欢一个人,正确的做法是充分了解他,熟知他的过去,他的经历,他的所思所想,与他共度此刻,再一起展望筹谋你们的未来。”
“玄霄十二岁来到涤天宗,陪伴我两百余年,他是我的武修,是赫连氏的家臣,也是涤天宗未来的长老。倘若你们是真心喜欢,他愿意为你舍下这些,随你去南疆,我也不会狠心拆散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