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第3/3页)

赫连尧听说这一系列前因后果,却是难得没有发脾气,只是一声接一声的叹息。

“人生在世,总是要有一劫的,历劫而久者,金石之所以贵。她带回那妖女的时候,我就算到今天,她活得太顺了,希望经过此番后,能有所成长吧。”

赫连尧传给她三百年修为,一夜花发全白,老父亲步履蹒跚,脚步虚浮离开了小竹居。

荣锦也难得没有抠门,给他拿了些滋补的丹药。

赫连筝醒来,已经是十日后,她伤得太重,睡得太久,几乎快感觉不到自己的身体,只有漂浮的意识。

花费了一点时间整理思绪,过往纷至沓来,如潮水漫过沙滩,赫连筝记忆里最为深刻的,是小石妖那双绣有鸳鸯的白靴子。

她跪在她面前,乞求她,手指抚摸她鞋面,当时还在想,她的鞋子湿了水,脚会冻僵的吧。

还有当时许多来不及细究的细节,她的脸好像被擦破了一点,隐隐的泛红,剑割破了裙子,那条裙子她很喜欢,破了一片,以后也许都不会再穿了。

她应当也不缺人买裙子,她说她是小神女,要回到天上去。

是了,早该想到的,她不是煤,也不是陨星,是天上掉下的小神女。

神仙历劫嘛,这种事以前也不是没听说过,话本和传闻中,神仙们喜欢和凡人相恋,有一种说法是,凡人情感浓烈,神仙们却懵懂淡漠,他们来到人间,历经七情八苦,只为渡劫上神。

如果单纯以为,这些传说是凡人对于神龌龊的臆想,那就太天真了。

人啊,平庸的凡人,除了可笑的情,还有什么能作为武器。

“懵懂淡漠,纯质无邪……”赫连筝唇瓣噏动,喃喃:“是小神女。”

赫连筝很安静,也没有眼泪,只是心口空空,像被人挖走一块。

她的情绪已经耗尽,疲惫不堪。

她感觉到体内多出的三百年修为,她很快知道那来自于谁。

是父亲。

赫连尧再来看她的时候,就发现她醒了,老头乐呵呵的,“没事就好。”

赫连筝望定她,千言万语,只在一眼凝睇。

有了这三百年修为,赫连筝恢复得很快,又过了十天,已经能下地走路。

但荣锦不让她站立太久,只在每天午饭和晚饭后慢走半个时辰。

经过这次,赫连筝似乎想通了很多事,大多数时候都很安静,玄霄和荣锦话也少,都没有提到过那只石妖。

小竹居还是原来的样子。

竹林里有石妖爱躺的吊床,下过几场雨,其上铺满了枯黄瘦长的竹叶。

院子里石桌上虽然不再有准时准点丰盛的饭菜,桌面上却还留有她调皮刻下的乌龟。

玄霄给她种的白萝卜已经长成,半截露在外头,没人管,叫霜给打裂了。

房间里就更不用说,处处都是她留下的痕迹。

室内有维持洁净的法阵,床头矮柜里瓜子和果脯还没有坏,床尾有她遗漏的几块雨花石,床边桁架上有她一件小衣,架子底下一双刀条绣鞋。

书案上大字写了一半,那天大概是吵架了?狼毫被她狠狠怼在砚台上,墨渍溅了一桌。

旁的杂物就更多了,大婚那日买来的玩具,被砸得稀巴烂的九连环、贝壳风铃、会说话的喇叭花……

都是她来以后陆陆续续添置的。

窗台花盆里,她埋下的河地宝柑的种子竟然已经发芽了,赫连筝记得,宝柑是她们请求父亲准许成婚那日,她从会仙峰偷来的。

赫连筝不愿去想她,随手拿起一卷经书,翻开第一页,就是她歪歪扭扭写下的大字——狗日赫连筝,不给老子饭吃。

赫连筝默了片刻,扬手抛了经书,重新拿起一卷,翻开,竟然还有。

——赫连筝,吃屎吧。

赫连筝再丢,再拿。

——小熠永远喜欢阿筝。

赫连筝注视良久,只觉得讽刺,她撕下那一页,揉成团随手弃了。

她想把那石妖的东西全部收走,拿出去扔掉,可这间屋子里到处都是她的影子,书案、床榻、浴桶,纠缠的身躯,一晃而过的白……脑海中挥之不去。

赫连筝起身,一步步挪出屋子,站到院外,传音唤来玄霄,“把这里烧了吧。”

玄霄还不知道那天究竟发生了什么,赫连筝没有对任何人提及。

但玄霄总觉得,那石妖还会回来的,“烧了多可惜啊,花了好多钱盖的,里头也好多值钱东西呢。”

赫连筝不再多言,却一刻也不想在这里多待,转身打算去后山石洞。

玄霄赶忙为她搬来木轮椅,“少主,我推你去吧。”

赫连筝没有拒绝,她需要快些养好伤,回到从前,适应新的生活,适应没有她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