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白骨吟(第2/3页)
她上了几年学堂,有了自己的名字,叫陆香,后来跟着陆绅做事,看着陆家在当地的声名越发显赫,也看着媒婆为了抢到陆绅的亲事恨不得把陆绅给吃了。
大火烧起来的那日,她和陆绅一起被关在了屋子里,陆绅问她:“后悔吗?”
陆香摇头,“不后悔。”
“怕吗?”
“不怕。”
她永远对陆绅忠诚,直到死的这一天。
大火烧了两整日,陆绅死了,却也不全然是死了,它在记忆中的位置找到陆香的发簪,为她重新做了骨架,大概是受它的怨气所影响,陆香又成了陆香。
她寄生在发簪里,靠着陆绅的怨气而活,陆绅在,她便在,陆绅死,她则死。
陆绅每一次去世之前,都会问陆香,想不想要真正做个人,陆香每次都坚定地摇头,她已经在陆绅的坟前自尽了六次。
第七次,陆绅是陆及,陆香是香夫人。
谈起陆萧,陆萧是陆绅三叔那一脉的,三叔年轻时便只会吃酒逛青楼,败家子一个,但陆萧还不错,算是矮子中间拔出来的高个,无奈陆荔又是个蠢的。
香夫人叹了口气,“他肯定很怕您现在就死了,您要是现在就死了,他就就功亏一篑了。”
献祭的事情,早一天晚一天都不可以,陆及必须死在二十七岁生日当天。
陆及从马上摔下来时,把陆萧差点吓背过气去,如果陆及死在了马蹄下,那等一下个符合祭品要求的,又不知道要等多久。
所以陆及现在这么虚弱,时时让陆萧提心吊胆,隔一段时间时间,陆萧就会打电话询问一下陆及的身体状况。
在外人眼里,这是陆萧对陆及的关心,哪怕陆及身体已经废了,可他依旧最重视陆及。
“对了,”陆及突然笑开了,笑容让香夫人恍惚以为自己看见了陆绅,“你和孟叔商量着给小南准备一个生日宴,十六岁该好好操办才对。”
香夫人又叹了气,“他还在生气呢,估计不会配合。”
“往哪儿去了?我等会去看看。”
“高尔夫球场那边。”香夫人回答,顿了顿,又说,“元元他们那群孩子在那边玩呢,不知道会不会撞上。”
陆及现在对待赏南的样子,令香夫人想起陆绅对待自己的样子,但有许多处是不一样的。
陆绅对每个人都很好很周到,对自己,是主仆情分,上下有别,她不能逾矩,少爷永远是少爷,虽然陆绅对下面的人向来不会立多森严的规矩。
对赏南呢,几乎算是纵容,陆家其他人对伴读立的条款足能翻几页,可在陆及这里,不仅要费心准备生日宴,还要亲自去哄那小祖宗别生气了。
香夫人想到了一个几乎不可能的猜测,但想到自己和陆及的身份,瞬间又立马在内心否掉了这个猜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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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正好,今天又是周末,不用上课,莫元元他们一群人在球场打球,陆家人没在,只有自己这群小伙伴。
上了大半年的课,大家都跟刚来陆家时不一样了,当时拘谨又无措的一群半大少年少女,在这里过着仅次于陆家人的生活,享受着同等的教育和服务,在环境的影响下,变得自信又明媚。
不过,陆家人有九个,人多就会出现抱团行为,陆荔是陆萧的女儿,算是正统,陆荔瞧不起这些堂的,但和陆其声的关系还算不错,于是连带着影响了胡蝶兰,胡蝶兰和莫元元在一块儿玩儿,可看见赏南之后,胡蝶兰立马就喜笑颜开地冲赏南挥手——因为陆及是陆荔的亲哥。
而其他人,也分为三个小团体,太明显了,赏南一眼就看出来了。
“哇,感觉起子比上次见到的时候胖了点。”胡蝶兰在戴着嘴套的起子面前蹲下,但不敢伸手摸,因为陆及的狗,生人勿近。
“一起玩儿吗?”胡蝶兰站起来,主动邀请赏南。
赏南摇头,“我不会。”他确实不会,原本就不会,来了这里也没上过什么课,就是不会。
他刚回答完胡蝶兰,莫元元便走过来了,没什么表情地说道:“什么都不会,不知道你留在陆家有什么用。”
莫元元比刚来的时候又长高了一截,不过没有刚来的时候壮实了,赏南觉得应该是抽条了,比之前看着要顺眼。而他被陆及打掉的那一颗牙,牙齿不能再生,牙医给他装了颗假的,不仔细看也看不出来。
可能是因为上课还是学了点东西,莫元元对赏南的恶意少了些,只是嘴还是那么贱。
赏南看见他就翻白眼,小屁孩。
莫元元说话没人理,他自讨没趣,尤其是赏南还翻了个白眼,他被噎了一下,挥着球杆转身走了,一边走一边回头看赏南,赏南也比以前看着顺眼了,或许是陆及把他捧手心里养吧,看着就金贵得碰都不敢碰的样子。
胡蝶兰回头瞥了莫元元一眼,收回视线后,对赏南说:“别理他,不过他现在比之前好多了,他现在就是嘴巴讨厌,人还不错,上次苏皓受罚,他还帮忙说话了,只不过他那嘴,你又不是不知道,他帮忙说话之后,他自己也跟着一块儿挨罚了。”
“你还好吗?”赏南问胡蝶兰。
“我挺好的,陆荔对我挺好的,可能是因为都是女生吧,我每次来例假都痛得不行,她每次都在医务室陪着我。”胡蝶兰跟刚开始来的时候简直是大变样,她扎了两根长辫子,戴着白色遮阳帽,恬静淡雅。
“我本来也想问问你过得好不好……”胡蝶兰上下打量着赏南,噗嗤笑了,“但好像没有问的必要,陆及对你真的是不错的。”
赏南没好意思说自己在和陆及生闷气,也不算是生闷气,但在陆及眼里看来,自己肯定是生气了。
他不是生气,他这是演技。
不过的确当时生出了一种无力感,面对太厉害的对手时产生的一种无力感。
所以他决定出来走走,冷静冷静。
和胡蝶兰聊了会儿,赏南准备走了,还没转身,一个飞盘就从远处飞过来,正好砸在赏南的膝盖上,泡沫做的,不疼。
赏南抬起头,看着莫元元。
莫元元抬了抬下巴,大声喊:“你的狗会接飞盘吗?”
起子是猎犬,接什么飞盘?
虽然不会接飞盘,可起子会捕猎,赏南没说话,只是蹲下松开了手里的牵引绳,起子听见锁扣松开的声音,立马撒开腿朝莫元元跑过去。
几只猎犬每天都会在院子里追逐打闹,偶尔还会被带去靡雾山打猎,奔跑起来的速度岂能是两条腿的人类能比的,莫元元看着浑身腱子肉的黑犬,吓得大惊失色,拔腿就跑,只不过还没跑几步就被起子追上了。
起子跃起来,狠狠扑在莫元元的背上,起子虽然是三只狗里边个头最小的,可也有五十多斤,猛冲在莫元元的背上,莫元元直接就趴在了草坪上,他抱着头,那条狗呼哧呼哧喘着粗气的声音就在耳边,口水滴滴答答从嘴套里流出来,滴在莫元元的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