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独眼(第3/4页)

死也要拉一个人垫背。

凶猛的火势瞬间膨大,把他和倒在地上的人隔开。原本腐朽还被虫蛀空了的木板开始热烈燃烧,热浪直冲上天。原本迅速上楼的特搜队的人被火势拦在了楼梯口。

没有想到这里会起火,他们身上没有任何的防火设备,于是只能在短暂思考后迅速进行物理灭火。

手指已经被烧得弯曲不能,手臂的肌肉也开始萎缩,被火焰完全包围的郑刀不断看向四周,试图找出还在场的另一个人在哪里。

火刚起的时候他就已经意识到了还在现场的另一个人是谁,但完全没有感觉到对方的气息,最后只能用肉眼去搜寻。

平视的时候没看到任何东西,郑刀抬头,这才看到了半蹲在横梁上一直默不作声准备离开的人。

对方看上去在这儿已经有一会儿,手上的烟抽了半支,周围火焰燃烧的味道掩盖住了烟味,他这才没能闻到。

果然是这个人。

他脸上的伤就是在虫谷的时候拜这个人所赐,时隔这么多年,这个人还是这样,眼神睥睨蔑视得让人止不住厌恶。

郑刀最讨厌的就是这个眼神,仿佛他是阴沟里的臭虫,永远低人一等。

用嘴抽出原本藏在手臂一侧的小刀,郑刀忍着灼烧的疼痛,蹲地起跳迅速跳上横梁。身上一直在被火灼烧,他动作不像之前那么轻盈,但还是成功上了横梁,刀尖直刺上对面的人的喉咙。

在抵上喉咙之前,刀在他嘴里融化,一阵剧烈的刺痛感传来之后,嘴部和整个下颔完全没了知觉。

特搜队的人找到了灭火的装置,铺开一条路后他们迅速在楼上搜寻着,之后在一片扭曲的空气中看到不属于火的光亮,快速靠近。

发出光亮的是手机,手机屏幕亮着,旁边没人,但不远处有一个倒地上的人,在火焰燃起的浓烟中咳嗽着。

是被抓走的人质。破开火焰靠近,几个人迅速将其扶起,之后带离。

人质救出,火焰温度过高,一队人并没有打算在这里待太久,在离开之前再看了一眼楼内的情况,发现在角落的地方还躺着一个人。

比了个手势,其他人离开,几个人留下靠近,发现他在角落的人正是他们在人质附近没有找到的郑刀。

对方很显然已经没了生命体征,整个脸部已经变成焦糊一片,身体有不同程度的烧伤。

相互对视了一眼,在火焰继续蔓延开之前,他们把人带走。

废弃大楼这边的人汇报情况的时候,胡砾还在追邓疆。

隔着一段距离看到对方打电话后他就已经跟上,但这个人是真难追。

对方很懂该怎么逃跑,不往荒野的地方去,一直往城市跑,在高楼之间穿梭着,又混进人群,枪械不好使用。

到了接近市中心的地方,刚好碰上有明星团体在路边进行表演,台下观众拥挤,一眼看过去只能看到一片黑色的头,邓疆毫不犹豫地一头扎了进去。

没有回头看,他一直往前走,并且很懂怎么借道,在一片拥挤的人潮中仍然能够以一种不算慢的速度不断地向前。

一直注意着前方,没有怎么在意脚下,他脚一抬,猝不及防被拦住,因为惯性身体继续向前,一头栽倒。附近的人察觉到他要倒下,都往旁边挪。

有人绊倒了他。

视线不断往下,在一众腿中,他看到有人离开,再抬起头看的时候,他只看到了一个戴着帽子的背影。

这边人多,他倒下的动静不算小,不远处的人瞬间看过来。意识到可能再次被抓,他迅速摸向口袋,却发现里面空无一物。

东西被拿走了,地上多了根烟,烟上面像是随手写了个【10】。

——

这一整天都算得上是人仰马翻,但是无关人员显得十分岁月静好。

被要求离开荷花园后,江于尽在大街上闲晃,之后接到了电话,说是他新交的好友已经被救出,因为肺部呼吸了少量浓烟,加上身体有伤,现在正在医院,他可以去探望。

于是他就去探望了。

他去的时候特搜队的人还在外面,明明已经救出人质也抓住了邓疆,但没能找到研究结果,他们表情说不上好看。

大楼起火的原因还在调查中,现场除了他们没有其他人在场的痕迹,所以初步调查为意外起火,有一个离奇的说法是,郑刀在身上装了那么多刀,摩擦起的火星沾染上一边的废弃塑料致其燃烧也不是没可能。

江于尽去病房看了养护人。对方躺在病床上,原本晒得很健康的肤色有些泛白,看上去还没从发生的事情里缓过来,看到他后才略微扬起嘴角。

刚才不久外面的特搜队的人才问过她,但她当时以为自己快嘎了,完全不敢睁眼睛,没看到当时发生了什么。

江于尽听着,笑了下,养护人也跟着笑,眉眼逐渐放缓,活着的感觉又回来了。

聊了会儿天,直到女生眼皮沉沉,江于尽出了房间。

其他的特搜队的人都已经离开,只有胡砾站在走廊的窗边。他已经换上了自己的花花衬衫,穿着条休闲裤,像是准备马上去海边度假,妥妥一社会闲人。

他一招手,江于尽看了过去:“怎么?”

胡砾眼尾上扬,问他:“你今天下午的时候在干什么?”

江于尽:“在街上对市民的日常生活进行科学考察。”俗称闲晃。

胡砾看着他,笑说:“你没拿什么东西吧?”

“这话说得,”江于尽也笑,“我又不穷……穷也不搞小摸小偷。”

他说完就溜达着离开,离开的时候看了眼医院,突然想起来自己还有一个在住院的好大儿,于是打电话前去慰问。

胡砾看着对方的身影消失在电梯。

下电梯出了医院,江于尽挂掉电话,转角穿过巷子,坐进停在路边的车。

坐在驾驶座的理发店老板叼着烟,看到坐在后座的人从兜里掏出一个小玻璃块,里面一只细长的黑虫缓慢蠕动着,对方把东西扔过来,他接住了。

他低头看了眼:“这组织还挺有本事。”

“确实。”江于尽靠在椅子上垂眼,“就是碰了不该碰的东西,风光过后就该死了。”

他把小玻璃块又拿回来,打开车门说:“我先不回去,去一趟今天你去过的那大楼。”

像是想起了什么,他把口袋里烟盒扔给理发店老板:“送你的,不用谢。”

理发店老板接过,打开发现里面少了支烟,随手把烟收起,他问:“去干什么?”

江于尽说:“我约了独眼在那边见面。”

这个人还是没记住邓疆的名字。理发店老板问:“他不是已经被抓了?”

江于尽摇头:“他出得来。”

这个独眼不是他表现出来的那么好拿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