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我不厌女,我只厌蠢(第2/3页)
今天为了利益跟你做朋友,明天为了更大的利益就可以背叛你,我到今天才算真正看清了皇甫柔。
柏齐峰说不定会喜欢她,两人真是好像。
“老大,我们官博要不要转发啊?”人手不够,林薇安身兼数职,现在工作室的官方微博也是她在管理运营。
我站在她身后,双手环胸,闻言道:“当然了,转吧。”
“转发内容呢?还是直接转?”
我冷笑着道:“以我的名义转发,就说……”
【老大:我不厌女,我只厌蠢。】
孙曼曼的学分早已修够,一周大半时间都不用去学校,避免五一撞上出游大部队,便与我商量提前三天出发去厝岩崧。
我快被工作压得喘不过气,能早些出去透口气求之不得,忙不迭就答应了。
从上飞机到下飞机,再到一路颠簸坐车进厝岩崧,可能是第一次出远门,孙曼曼异常兴奋,一路都和她朋友叽叽喳喳聊个没完。
“你少说点话,当心缺氧。”我坐在越野车前排,望了眼后头,提醒道。
孙曼曼扑到椅背上,笑嘻嘻道:“我在跟梁暮说你网上和人吵架的事呢,她说她刷到过,但一个都不认识,就没有过脑,谁知道竟然是我哥哥。”
我有些哭笑不得:“吵架有什么好科普的?”
“他们竟然说你厌女耶。哥,你听他们这么说你是不是觉得像个笑话?反正我听到的时候觉得好好笑。”
我确实没往心里去,但这件事已经到好笑的程度了吗?
“你笑什么?”
“因为……”孙曼曼斟酌片刻,道,“因为我觉得你不厌女,你喜欢女孩子,你是厌男,还有点恐同。”
我震惊不已,三观都受到了冲击:“我同性恋我厌男?我恐同?我喜欢女孩子??”
“喜欢也可以是对我这样的喜欢嘛,我心理学专业的,哥,你信我。”孙曼曼跟个神棍一样忽悠我,“既然可以喜欢同性,为什么不可以厌恶同性你说是不是?那既然男人可以讨厌男人,那同性恋为什么不能讨厌同性恋呢?我以前问过你的,为什么不谈恋爱,还想把我同学介绍给你,他可喜欢你了,但你说男同太可怕了,让我别跟那个同学走太近,你是不是这么说过?”
好像是有这事,两三年前吧,孙曼曼忽然就说要给我介绍个男大学生,还给我发了照片,我一看,跟明卓同款的阴柔美少年,一下子就应激了,让她离那些男同远一点,当心被带坏。
“你不懂,你还太小,男人啊……”我摇了摇头,不想脏了她的耳。
“今天是层禄族的大节日,叫什么‘鹿王寿诞’的,不知道我们赶不赶得上。”梁暮查阅着手机插话道。
“师傅,‘鹿王寿诞’是什么你知道吗?有啥热闹可以凑啊?”孙曼曼自来熟地又扑到司机的椅背后。
师傅是两个小姑娘从网上找的接送机司机,是山南当地的夏人,之前介绍了厝岩崧不少好玩好看的地方,有问必答,为人颇为热情。
“‘鹿王寿诞’就是他们的春节哦,你们想看热闹不知道能不能赶上勒。昨天就开始了,你们应该昨天来的,不过我们这条路也有希望,能碰碰运气……”
师傅说,“鹿王寿诞”层禄族会庆祝两天,这两天是不劳动的,家家户户都会团圆在一起,感恩山君的馈赠,感恩彼此。
“那也没什么好看的呀。”梁暮道,“跟我们那儿一样,春节大家都在家里吃饭,外面反倒冷清了。”
“村寨里当然是没什么看的,看的是祭祀队伍……”
师傅解释道,“鹿王寿诞”第一天,天还昏暗未亮时,从棚葛便会集结一支由层禄族青壮组成的祭祀队伍。这支祭祀队伍以频伽为首,举祭旗的举祭旗,揍鼓乐的揍鼓乐,抬供物的抬供物,天不亮就从棚葛往沧澜雪山进发,祭祀完了再回来,来回要花两天。
“一百人的猛男队?”梁暮吹了声口哨,像孙曼曼一样凑了过来,“师傅还有多久能到啊?”
“快了快了,要是他们走得慢,我们前面就能看到。”说着他打了个拐弯。
山石退让,眼前出现一片开阔的绿色平原,几块种着油菜的田地金黄一片,点缀其中,零星的野樱花开得烂漫,花朵丛丛叠叠堆在枝头,远远看着,恰似一朵朵粉色的云。
“好美啊!”
梁暮与孙曼曼赶忙将车窗降下,而司机师傅也十分有眼力见地开启了车顶天窗。
“你们要拍照的话可以下来,我再往前头开一点,把车停路边。”
这时,一支黑压压的队伍出现在道路尽头,离得很远,还有大概好几公里才能相会的样子,但移动的动静挺大,身后尘土飞扬,黄沙漫天的。
“来了,祭祀队伍来了!”师傅指着前方道。
他靠边停好,我们马上下了车。
脚下的路虽然宽敞,是标准的双车道,却是最原始的土路,怪不得祭祀队伍这么大灰。
小姑娘们进花田里拍照去了,司机与我站在路边,彼此互发香烟后,聊起远处的队伍。
“昨天去,今天回,那睡觉吃饭怎么办?”我问。
师傅指着远处山脚下几间小小的房子说:“沿途的人家只要队伍经过都会出来送吃的喝的,饿不着他们的。晚上的话路过哪个村就睡哪个村,频伽好点,大多数能一个人一间,其他人就只能柴房啊厨房啊挤挤了。”
小黑点们逐渐变大,过了大概四五分钟,队伍最前面的人已经隐约可见,师傅转身朝孙曼曼她们挥手,示意两人快回来。
两个女孩急急跑回来,气还没喘匀,祭祀队伍便到了眼前。
最前面的几个人竟然是骑马的,而且不是慢悠悠地踱,是速度极快地奔驰而来。
唯一一匹白马带头,叮铃作响地从我们面前经过,马上装饰着喜庆的红色丝带和金色饰品,整匹马包括它的皮毛都在夕阳下熠熠生辉。
马上的骑手一身与座下马儿差不多的红白服饰,一些镶满宝石的金色长链从腰部垂落,直到脚背,上身戴满华丽的金色璎珞、臂钏和手镯,再往上看,是弧度优美的下颌,以及覆住上半张脸的金色鸟羽面具。
我举着快要燃尽的烟,只觉一阵风拂过,那仙女似的白马已经与我擦身而过。而短短一瞬间内,马上骑手似乎就发现了我,在马上回头朝我这边看来,由于动作太剧烈,面具上两边垂落的金链流苏挂到肩上,与身上的饰物纠缠到了一起。
“哇塞,梁暮你拍到了没有?那匹白马好绝,马上的人也好绝,怎么有人穿着这么繁复隆重的衣服还这么仙气飘飘啊啊啊啊!”
梁暮手举单反,兴奋道:“拍了拍了,我放大看看,啧啧……这张回眸神了,好有故事感。”她语气做作又夸张,“仿佛带着惊讶,又像有些惶恐,微微潮湿的眼眸含着不经意间流露的情意,还有一丝淡淡的悲伤,好似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遇见了自己以为再也见不到的……旧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