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第3/3页)
“那时您识字?”薛冰寕问。
程余粱笑说:“做贼一定要识字,不然成不了神偷。这是我爷讲的。”回想过去,目光变得悠远,“我也不知是不是得益于天资,照着那本秘籍瞎学一通,竟就入了门。入了门后,我日日不堕地练,十岁飞檐走壁,十二踏雪无痕。有着上层轻功,我不及十六就在江湖小有名声。”
“之后呢?”辛珊思问:“怎么认识的老太爷?”
沉凝数息,程余粱才道:“有人出十金,让我偷老太爷印章。”
“谁?”尺剑比较关心这个。
程余粱回:“一个嗜赌如命的混子。他找着我,先激我几句,然后强硬地让我跟他赌。若我能将黎家当家人印章偷出,他就予我十两金。我要盗不到,那便金盆洗手退出江湖。当时我虽年轻,但吃过的苦太多了,性子早已被磨平,哪会被几句话激怒,最后依了混子也是直觉他背后有人。”
黎久久两眼眯达,撑不住小脑袋了。尺剑将窝篮拉到腿边,辛珊思把小家伙放进去。
“就是那次偷盗印章,我认识了老太爷。”十六岁之前,程余粱不解什么是“敬重”。十六岁之后,他懂了,敬重是发自内心的服气、爱敬与尊重。两字很轻,但他可以为这两字死为这两字克己慎独,且毫无怨言。
“我偷到老太爷的印章了,但没能走出黎家。我以为我会死得像我爷奶爹娘那般,但没有。老太爷抓到我,不先向我要印章,开口就问我,你吃过没?”说到此,他又忍不住哽咽起来。
几百张的买卖契据,黎上都给翻完了,他站起,拎了茶壶亲自给程余粱父子斟茶。
“使不得…”程余粱不敢受:“是老太爷把我从地沟里拉上了岸。他那么富贵,对我这样的腌臜东西不但没轻视,还将我当个人看待。”他从未想过自己也能活出息,得许多人敬重。在没遇到老太爷前,他以为他会当一辈子的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