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真凶(第2/2页)
清辉院里的小厮看到明华裳来,已经非常平静了。他们熟练地往屋里搬炭火、燃熏香、烧热茶。他们时常怀疑,住在这个院里的人其实是二娘子,二郎君才是客人。
明华裳坐在屋里,兴冲冲等明华章回来,好将今日的巨大进展告诉他。
她终于知道黄采薇一个被父母捧在手心,眼高于顶、张扬骄傲的祭酒小姐,为什么要频繁去普渡寺了。包括程思月一个温柔听话的乖乖女,为什么要冒着被长辈责罚的危险独自跑到国子监,五年前那个尝遍人情冷暖的女乞丐为什么会跟着人走,此刻都有了答案。
因为程思月根本不是去国子监见兄长,而是去见心上人!程思月经常去国子监,连兄长的舍友都认得她,那她认识兄长的老师,也不是什么意外的事。她中途下车,拒绝回府,甚至特意换了身衣服,生怕家里人发现,都是为了私会情人。
黄采薇那么跳脱的人突然迷上普渡寺,并不是对佛法感兴趣,而是为了去见借住在那里的人。
那个人教养良好,出身名门,风度翩翩,甚至有着不俗的文学和音乐造诣,但心理却很不健康。他童年家庭环境很糟糕,父亲有暴力倾向,这个暴力不一定指身体暴力,也可能是情感暴力、语言暴力,和他关系甚好的女性亲属一定给过他重大打击,导致他不喜欢成熟女子,只喜欢十四岁到十六岁、长相幼态、性情温顺的女孩。因为这个毛病,他抗拒成婚,常年独来独往。
他笃信佛教,坚信只要将骨头做成骨笛,就可让死者离苦得乐,往生极乐。因此他会挖下受害人的胫骨,因为这段骨头最修长,最适合做乐器,杀程思月时他没有条件,只能退而求其次,取了她的指骨。
程思月的手指长得极好看,中指更是细长匀称,哪怕不能做骨笛,也能做骨哨。
四年前,他的人生发生了重大改变,可能是他获得了掌控权、话语权,也可能是他得到了较高的社会地位,很受人尊崇。这些改变极大缓解了他的心理压力,所以他不用再靠杀人来获得心理满足。但是今年十月,一桩拙劣的模仿作案,又勾出了他心底的魔鬼。
他这个人极端自负自恋,无法容忍外界将模仿之人和他混为一谈,因此他游刃有余杀了一个女子,抛尸在最容易被发现的城门暗巷,等着全长安为他震动。
纸上逐步浮现一个人像,明华裳放下笔,长久看着他。
五年来少女连环谋杀案真正的凶手,国子监最受媒婆欢迎的未婚博士,卢渡。
明华裳收起纸,一心等明华章回来。然而她抱着热茶等了许久,茶水已换了好几回,早过了明华章寻常回府的时辰,他依然不见人影。
以他的性情,哪怕查案耽搁了,这么晚了也一定会派人回来报信。他不会干出这么没章程的事。
明华裳心中重重咯噔,下意识觉得明华章出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