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一章 国策(第2/4页)
这时大皇子朱高炽插话道:“元初有学者马端临曾言:古人之立法,恶商贾之趋末而欲抑之;宋人之立法,妒商贾之获利而欲分之。”
“那北宋朝廷为了分商贾之利,想来商税一定很重?”三皇子朱高燧也问道。
“非也。”
理财专家、户部尚书夏原吉解答道:“大明是3%,北宋是5%。”
“拉弗曲线。”
半天没说话的姜星火忽然道。
“拉什么弗?”
“拉弗曲线”,现代经济学的重要概念之一,在姜星火前世,由美国供给学派代表人物阿瑟·拉弗提出,并且作为美伶宗里根的经济顾问,为里根政府推行减税政策出谋划策,里根经济学的基础原理之一,就是减税这一招,非常管用。
通俗的说,拉弗曲线描绘了国家的税收收入与税率之间的关系,当税率在一定的限度以下时,提高税率能增加国家税收收入,但超过这一限度时,再提高税率反而导致国家税收收入减少……听起来很奇怪,但实际上道理很简单。
因为较高的税率将抑制经济的增长,使税基减小,税收收入下降;反之,减税可以刺激经济增长,扩大税基,税收收入增加。
所以在某些情况下,想要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课以重税并非是一个好选择,相反,降低税率反而会起到刺激经济活跃,增加财政收入的效果。
姜星火给奉天殿内的众人大概解释了一下“拉弗曲线”的道理,让刚才脑子里只有【加税、加税、超级加倍!】的朱棣大概弄明白了,原来拔毛不是越狠越好,得细水长流。
“所以王安石搞市易法,便是因为北宋的商业足够发达,商人足够多,交易量足够大,就如同青苗法一样,北宋的两条国策‘不立田制、不抑兼并’、‘四民皆本’,才是根源所在。”
“大明有这个基础吗?”
答案是显而易见的,当然没有!
田地制度上,大明实行鱼鳞册、黄册的“双册”制度;商业政策上,大明执行严格的“重农抑商”政策。
这两种政策,几乎是与北宋截然相反的。
朱棣问道:“那国师以为,大明同样也要‘不立田制、不抑兼并’、‘四民皆本’吗?”
听闻此言,就连一直默默地当隐形人的内阁众人也停下了手中的笔,认真以待。
“不能!”
姜星火严肃地答道:“王安石变法给我们的变法,提供了最直观的参考样本,而从中得出的经验教训就是,田地制度绝对不能贸然改变!”
听到这句话,内阁众人松了口气,黄福、蹇义也放下了心里的大石头。
鱼鳞册、黄册的“双册”制度虽然有种种弊端,但却是大明朝廷控制人口和土地的最重要政策手段,如果这都要改,那显然是天都得塌了。
“姜星火虽不算老成谋国,但这一点倒还稳重。”兵部尚书茹瑺看着姜星火,心头暗暗道。
虽然他是跟着皇帝的态度走的,但茹瑺的心里并不是特别地支持变法,在茹瑺看来,不胡乱折腾就是最好的,如果姜星火连田地制度都打算动,那就是真的动摇国本的事情了,哪怕是茹瑺,也不得不违背皇帝的态度直言劝谏。
听到不动田地制度,朱棣也很满意。
别的都好说,动摇不了国家根本,但田地制度这种东西闹不好,是真的会搞的江山倾覆的……王莽的例子还不够鲜活吗?
“但四民皆本,却是要以加以借鉴的,因为这直接关系到了刚才说的第二要务,也就是通过对市场的挖掘来获得经济收入,充分活跃国内市场。”
姜星火顿了顿才继续说道:“不管是王安石变法还是我们的变法,核心目标就是快速改善国家的财政情况,并且最好是不留隐患地改善……那么天下田地总量有限就意味着农业税有限,大明每年能收上来的农业税是一定的,所以我们要看向商业能为国家提供的税收,也就是国内商税和海外贸易,海外贸易方才已经分析过了,姜某要说的,便是我们如何吸收王安石变法在商业上政策失败的教训,以及王安石到底失败在了哪里,我们要怎么做,才能让商业上的变法成功,从而让国家的财政实现快速增长。”
姜星火的目的当然不是让大明财政快速增长,让朱棣有花不完的钱去建立千古一帝的功业,事实上,不知不觉间,姜星火已经把邪龙破壳而出的最重要条件深埋了下来。
“方才说了,王安石的方向是对的,确实要用动态的眼光看问题,国家要用动态的理财术,但王安石选择的路是错的,因为有几样活跃市场的东西他不懂,也就是我所说的产权基础、中央银行、商业钱庄、公司制。”
“产权基础是什么?”朱高煦适时问道。
“商业交易的最重要条件是什么?”姜星火反问道。
“公平交易?”
“不。”
姜星火摇了摇头,说道:“最重要的条件是——财产私有。”
“如果你的财产随时可能会被剥夺,那么就算你公平交易,又有什么用的?或许下一瞬间,你的财产就不是你的了。”
这里要说的是,姜星火最想实现的,当然不是财产私有,而是相反的一条路,但基于目前15世纪的具体时代条件而言,显然是先搞财产私有,把邪龙孵化出来更为靠谱一点,毕竟历史是螺旋上升的嘛。
但是这一点,却并不算出乎意料地引来了一片沉默。
原因也很简单,这一个名义的问题。
从名义上讲,在封建皇权时代,“朕即国家”。
整个大明的一切,从法理层面,都是大明皇帝的所有物,个人不存在私产。
皇帝一般不会派人冲进你家,把你的家里的财产充公,但皇帝毫无疑问有随时、随地、随意、随人地行使这样权力的法理依据,这也是皇权至高无上的重要的表现。
如果承认财产私有,那就意味着对皇权的破坏,这是朱棣这个皇帝,乃至他身旁的皇子和国公们所不能接受的,因为他们的权力,从根本上讲,都源自于皇权。
“臣民名义上财产私有,朕断然不能接受。”
触及到了朱棣的底线,朱棣明确地表达了他的态度:“朕可以接受事实上的财产私有,朝廷和地方官府也不会随意没收臣民的私有财产,以此来支持商业的发展,让大明能重现北宋的财政收入高度,但名义这个口子,是万万不可能开的。”
姜星火倒也没打算一步登天,他知道朱棣九成九不会接受,这时候也没什么失望……更何况,这有什么可失望的?只要朝廷能够在事实上保护私有财产,那么有朝一日,这个“名”自然会与“实”相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