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零七章 革新(第3/5页)
历经过这些事情的蹇义很明白,扩大化的结果就是攀咬,继而人人自危,君不见洪武四大案,哪一案不是杀的人头滚滚、血流成河?
但朱棣不在乎这些。
在朱棣看来,这些建文朝遗留下来的官员,隔一个宰一个,剩下的肯定也有不少说过他坏话,视他为弑君篡位的逆贼的。
而且姜星火如果打算继续借着京察的尾巴来革新吏治,那么对于朱棣来说也是好事,杀一杀这些洪武-建文旧臣,再换上来一些自己人,又不用自己出面,何乐而不为呢?
“那国师以为,经过这番京察,发现庙堂上的风气积弊是什么呢?”
“人有痼疾,医生要望闻问切找出病因,才能以砭石医之,转赢弱为健硕,庙堂有疾病,自然也是这个道理,姜某看来,吏治不行的风气,主要在于八弊。”
“其一,执法不公。”
“自通变之说兴,而转移之计得,欲有所为,则游意于法之外,而得倚法以为奸,欲有所避,则匿情于法之内,而反借法以求解。爱之者,罪虽大,而强为之一辞;恶之者,罪虽微而深探其意。讵为张汤轻重其心,实有州犁高下之手。”
“其二,贪赃枉法。”
“名节者,士君子所以自立,而不可一日坏者也。自苞苴之效彰,而廉隅之道丧。名之所在,则阳用其名而阴违其实,甚则名与实兼违;利之所在,则阴用其实而阳违其名,甚则实与名兼用之。进身者以贿为礼,鬻官者以货准才。”
“其三,繁文缛节……其四,嫁祸争妒……其五,推诿误事……其六,党伐掣肘……其七,因循塞责……其八,浮言议论。议论多则成功少,而乃彼之所是,此之所谓非也。甲之所否,乙之所谓可也。事应立,而忽夺其成;谋未施,而已泄其计。苍黄翻覆,丛杂纷纭,谈者各饰其非,而听者不胜其眩。”
这八点,可谓是办公室政治的精华所在,所谓半部《首相》治天下,用的也是这些招数。
第一阶段,我们宣称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第二阶段,我们说也许有事发生但我们不该采取行动。
第三阶段,说也许我们应该采取行动,但是我们什么都做不了。
第四阶段,也许当初我们能做点什么,但现在已经太迟了。
但这一切都是有代价的。
姚广孝补充道:“人之受病有形,则可循方而理,若本就是个病入膏肓之人,却偏偏起居如常,那才叫积之甚久、受之甚深,这才是为什么吏治是变法深入后的头等大事的原因,经济造血容易,可吏治肃清风气却难……不过医者有抉肠涤胃之方,善治政者自然也有有剔蠢厘奸之术,全看陛下是否愿意而已。”
朱棣点点头,姜星火说的肯定是有道理的,吏治风气这种事情,说严重也不严重,拖着也死不了,但你要说不严重,那也不对,这里面最大的危险就在于不在于病得多重,而在于沾染了不好的风气以后,整个朝廷都对此麻木而毫无知觉,这才是最可怕的。
但好在,现在一切都有可为。
“国师的‘剔蠢厘奸之术’,不妨说说吧。”
指出问题谁都会,最关键的是怎么解决问题,而朱棣需要的是解决问题的人,而不是指出问题的人。
姜星火并没有什么好犹豫的,在他前世的嘉隆万大改革时期,怎么解决明朝吏治问题,高拱、张居正等人,早就给出了一套成熟的、系统的方案,都是对症下药的好东西,只需要结合明初具体的时代背景稍加修改就能拿来就用。
“革新吏治,头等大事就是多执行而少非议。”
“天下大事,谋可在于众,而断在于独。汉臣申公曾云:‘为治不在多言,顾力行如何耳’便是这个道理。”
“吏治的问题就在于议论的太多而执行的太少,便如考成法、京察,即便陛下力主,依旧意见横出、谗言纷飞,难寻其源头,也让听者不胜其眩,议论纷纷,如何成功?”
“欲成一事,审慎对待务求停当后果断行之即可,何必让众人扰攘?如昔年唐宪宗之讨淮蔡,虽百方阻之,而终不为之动摇。”
“欲用一人,须慎之于始,务求相应,则信而任之即可。如魏文侯之用乐羊,虽谤书盈箧,而终不为之动。”
朱棣哈哈大笑,哪还不知道姜星火肯定是主持京察这段日子也不胜其扰,那雪片般的弹劾就飞到桌前,任谁不头大呢?
但让群臣少哔哔这种事情,便是朱棣,也很难下得了决断。
不让文臣说话,自宋朝以来,就不太行了。
文臣士大夫们,那都是哪怕火化了都能剩下一个嘴还在硬着的,你不让人家说话,缝上?
完全不让人说话肯定是不行的,但是不听这些议论,朱棣能做到。
实际上管仲就曾经说过“蜚蓬之问,明主不听也;无度之言,明主不许也”,而不管是“不听”还是“不许”,都是明主运用自己权力的体现,也是集权的措施。
而文臣士大夫们在庙堂斗争中最有力的武器,也恰恰就是舆论,在所有流传在庙堂的风言风语后面,往往都有着各种复杂的利益牵扯,所谓门户之见便是如此了,这也是延续了多少年的问题,想要根治并无办法,只能尽量免受其影响,也就是少扯没用的,扯了我也不听。
“医治吏治八弊,除了多执行而少非议,其次便是整顿纲纪,严肃律令。”
“何谓纲纪?”
“纲如网之有绳,纪如丝之有总,有了这张大网,才能笼罩整个天下官吏,让官吏们都服从朝廷的法令,诗经有云:勉勉我王,纲纪四方。纲纪就是国家的太阿之柄,不可一日而倒持,否则整个国家都有倾颓之危险。”
姜星火严肃道:“主持京察这些日子,最大的感触便是纪纲不肃、法度不行,从上到下,对事情都少了较真,全是得过且过、务为姑息,以模棱两可谓之调停,以委屈迁就谓之善处,这样一来,固然有了所谓的‘人情世故’,可对于纲纪来说,却是极大破坏。”
“自宋以来,刑不上士大夫,法之所加,唯在于微贱之人,而士大夫虽坏法干纪,而无人可莫之奈何。然而人情可顺却不可徇,法度宜严而不宜猛,想要革新吏治,就要‘少议论、多做事;少人情、多纲纪’,法度必须大于人情,希望陛下能够张法纪以肃群工,刑赏予夺一概按国朝新修之法律,而不徇乎私情,政教号令必断于宸衷,而不使纷更于浮议。”
“换言之,法所当加,虽贵近不宥,事有所枉,虽疏贱必申。”
朱棣听明白了姜星火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