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第2/4页)
眼看着齐鑫绕过舞池就要过来,这么关键的时刻,他还真怕叶知秋跑了功亏一篑。
叶知秋腿长,唐乐怔愣间他已绕出卡座,拐进了后面的回廊。
眼看齐鑫越来越近,唐乐只得重新坐了下来。
卫生间里没人,叶知秋一进去就反身关了房门,原先强行压下的心跳,再次不可控制地在他胸腔里疯狂撞击了起来。
冰水哗啦啦地倾泻而出,叶知秋将因情绪波动而微微发烫的脸颊深深埋进了那片彻骨的冰寒中。
好一会儿,他才缓缓抬起头来,看向面前的镜子。
镜中的年轻人还略显稚嫩,尚且处于少年向青年过渡的阶段,身姿虽纤长挺拔却也略显瘦削。
雪白的皮肤染了水痕,在灯光下泛出柔润细腻的光泽来,更衬得漆黑发梢下一双眼眸格外冰冷。
叶知秋与镜中的自己对视片刻,随后他情不自禁抬手,小心翼翼地抚上了挺翘鼻尖上那颗浅绯色的小痣。
这颗痣他之前其实已经点掉了。
因为齐鑫不喜欢。
莫名地,他的双眼变得滚烫。
没有人知道,失而复得对他而言有多么珍贵。
不仅仅这一颗不起眼的小痣,还有曾经那样年轻骄傲,本该有着无限未来的自己,以及自己身边,那些叽叽喳喳,极度珍贵的朋友们……
唇瓣渐渐抿紧,叶知秋抬手,果断扫掉了眼睫间的湿意。
齐鑫有备而来,对他早已做足了功课。
而他,也必须迅速回到十九岁时的自己。
眼中的冷意一点点敛掉,唇角弧度漫不经心勾起,十九岁的灵魂缓缓归位。
叶知秋不再停留,他伸手拉开房门,大步走了出去。
而此刻,齐鑫正站在卡座之间的通道里翘首而望。
明明绕过舞池时他还看到了叶知秋的身影,怎么被回廊挡住不过十几秒的时间,人就不见了?
“诶,那谁?”金宝宝晃着手里的酒杯出声调戏,“叶知秋不在,这花儿送我吧。”
金宝宝可不是好缠的,这么一会儿,好话歹话都被他说尽了。
齐鑫有些应付不来,干脆一言不发。
他怀里抱着巨大的玫瑰花束,一路过来时就已经引得不少人侧目,这会儿这边动静一起,更是引得周边卡座中人人侧目。
有人调侃,也有人笑着看热闹,还有人光明正大举起了手机。
“要不,”唐乐解围,“先进来坐坐吧?”
“他谁啊?”闻言,李少君长腿一伸,挡住了卡座入口,“秋爷今天请最好的朋友一起聚聚,他凭什么?”
李少君小叶知秋和金宝宝一岁,是从小跟在两人屁股后面被他们护着长大的。
可十五六岁身高窜起来后,他们的位置忽然变换,他开始事事护在叶知秋和金宝宝身前。
这也是为什么之前,唐乐故意引导话题到陶若晴身上的原因。
家人一直是叶知秋的底线,如果是以前,听到李少君如此非议陶若晴,叶知秋肯定不会迁就。
可是今天,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儿,李少君竟还能好端端地坐在这儿。
刚十八岁的小伙儿,真刺起来气势还是挺惊人的,无论齐鑫还是唐乐,都不得不先避其锋芒。
唐乐没再说话,只偏头看向回廊的方向。
似乎感受到他内心的急切,叶知秋颀长笔挺的身影出现在了回廊拐角处。
他身上一向有种什么都不放在心上的随意感,即便已经看到这边的情形,脚下却依然不紧不慢。
但再长的路,也有走完的时候,叶知秋过来,一脚踢在了李少君横着的那条长腿上。
见状,齐鑫忙上前一步,只是还未开口,叶知秋便一眼扫了过来。
“卖花的?”他似笑非笑看了齐鑫一眼,“走错地方了吧?”
“哈哈哈哈哈……”隔壁卡座也是一群年轻人,此刻闻言,不由爆发出一阵大笑声。
“哥们,”有人喊了一嗓子,“鉴定过了,你配不上,又不受欢迎,要不还是撤吧。”
大庭广众之下被人这样看猴戏般围观打趣,齐鑫抱着花的手不自觉悄悄收紧。
成大事者不拘小节。
强忍住心底的不适,齐鑫再次上前一步,将玫瑰奉向叶知秋,绅士而又克制地叫了一声他的名字:“小秋。”
叶知秋的动作顿了顿,垂眸看向被举到自己眼前的玫瑰,随后,他才似笑非笑地抬眼看向齐鑫。
四目相接的一瞬,齐鑫不觉怔了怔。
面前这双眼睛太美了,好像比世界上最美的玉石还要耀眼,还要夺人心魄,尤其那眸色……
不自觉地,他脑海中浮现出另一双眼睛。
虽然远没有面前这双眼睛漂亮招人,却依然让他心潮澎湃。
不用刻意酝酿,齐鑫的目光自然而然变得炽烈而痴迷了起来。
好像全世界,天与地,全都消失不见,他的生命中就只剩了一个叶知秋。
这样的目光太过热烈,连笑嘻嘻看热闹的金宝宝和剑拔弩张的李少君都不觉愣了一下。
好像……
好像面前这个人,已经爱了叶知秋很久很久一样。
齐鑫这样的目光,叶知秋以前看的太多了。
只是现在,他在地狱里挣扎了那么多年,又真正死过一次后,这些早就变得如飞灰一般轻贱,再不值得他多看一眼了。
更不用说……
余光扫过楼上201紧紧闭合的包厢门,叶知秋笑了。
更不用说,齐鑫看的根本不是他。
“小秋?”叶知秋缓缓挑眉,“叫得这么亲热,怎么?我们认识?
齐鑫这人,爱面子,好自尊,但又有着还算不错的皮相,骨子里其实既自卑又自恋,格外敏感。
虽然远没现在这么近的距离,但中午庆功宴上两人也算实打实地碰过面。
不过短短几小时,叶知秋就已经对他毫无印象,这比杀了他还会让他难受。
不过,叶知秋就是要打击他。
他要他像以前的自己一样,慢慢失去自尊,失去自我,失去一切,卑微到泥土里去。
果然,齐鑫嘴角的笑意凝了凝。
“其实中午庆功宴上我们见过,”齐鑫整理表情解释道,“家父和陶女士是旧识。”
他边说边又殷切地上前一步,再次将玫瑰往叶知秋面前送了送,“在庆功宴上看到你的第一眼,我就沦陷了。”
玫瑰柔软的花瓣蹭上了衣襟,叶知秋往后退了退。
“抱歉,”他说,,“我不喜欢玫瑰。”
齐鑫愣了下。
叶知秋的喜好,陶若晴半个月前就已尽数告知于他,他也早已烂熟于心。
他明明是喜欢玫瑰的才对。
不过,即便心存疑惑,他还是立刻将玫瑰放到了大理石长桌一角。
“玫瑰代表浓烈的爱意,”他说,“我以为你会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