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岁首(第11/12页)

当时,她两只眼睛亮晶晶的,对着他笑,说道:“阿爹,我喜欢打仗,我喜欢这样子活着。天下男儿那么多,他们能做的事,我样样都能做,我为什么要嫁人?”那时候,他还是忍不住说:“姑娘家总要嫁人生子……其实……锋儿也挺好,我看他……”

那是他第一次试探,想问问女儿,愿不愿意嫁给柳承锋,毕竟这个儿子,是他亲自养大的,虽然身弱,但心性要强,而且文采不错,也懂得军事谋略,最要紧的是,柳承锋必然容得下她,会全力地支持她,让她继续在军中行事,只要她嫁给了柳承锋,那么这崔家偌大的基业,这定胜军,其实仍旧是她的,将来也会是她孩子的,这也是他这个做爹的,一点点私心,谁又不想将家业留给自己的亲生骨肉呢,谁又不想将这世上最好的东西,留给自己的孩子呢?

如果她嫁给柳承锋,那就真的是两全其美了,她仍旧可以在定胜军中,做她想做的事,而且,名正言顺。

阿萤听出了他话中之意,却十分坚定地摇了摇头,说道:“天下这么大,天地这么辽阔,我还没有四处看看呢,太多东西我都没有见识过,嫁人生子如果也算一种见识,那没有又何妨呢,它不过是成千上万中的一种罢了。”

他不禁喟叹:“阿爹总有一天会老,会离开你,到时候你孤零零的一个人,我有什么颜面,去地底下见你阿娘。”

她却盈盈一笑,安慰他说:“阿爹,我这辈子过得十分快活。等百年之后你见了我阿娘,就这么说,难道阿娘还会有什么不满意吗?我过得快活,我阿娘一定觉得,那就是生养了我一场,最圆满的事。”

确实如此啊,她过得快活,那是父母最为欣慰之事,也是他和阿敏,真正的心愿圆满,他不禁又是欣慰,又是怅然地点了点头。

但那个时候,自己怎么会知道,天下竟然还有一个少年郎,能令阿萤青眼有加。唉,那个李嶷啊,他还真是个难得的帅才,更难得的是,他也对阿萤是一片痴心,不然他身为天子的儿子,位在诸王之上的秦王殿下之尊,为什么要跪在自己面前,生生挨那三十鞭子呢?

不就是因为,他与李嶷都心知肚明,这三十鞭子打完,自己就不能再以他那个秦王的身份,找种种借口,阻止他和阿萤在一起了,起码,从此之后,他都要睁只眼闭只眼,任由一对小儿女你侬我侬。

他得认!

说到底,他也是真心对李嶷有几分欣赏的,意气风发的少年郎,又极擅用兵,他怎么不打从心眼里喜欢呢,若是他是个寻常农家子就好了,甚至,退一万步讲,哪怕他仍是天子的儿子,若他不是秦王李嶷,是个平庸的儿子,也就好了,可他偏偏惊才绝艳,乃是往前数百来年,甚至,往后再数百来年,难得一见的惊世之才。这个人啊,太适合作统兵的元帅了,天下兵马大元帅,那是太宗为王时的军衔,收复两京,扶社稷于大厦将倾,这也是与太宗才堪可比拟的绝世功勋。

国朝百余年,再也没出过如此能统兵的帅才了,也再也没出过如此功勋的皇子了,他实在是太耀眼了,太能干了,就像太阳悬在半空中,谁也不能直视,谁也不敢忽视,谁都被这灼热的阳光笼罩着,所谓如日中天。

以后阿萤与他,可是要走一条艰难的路,他的身份,他的位置,只怕那条路遍布荆棘,还会倒下无数人,会有无数的箭羽朝他射来,那些箭,有些是当胸射来,有些,甚至是背后射来。

想一想,崔倚就觉得心里直发毛,他不是没有自己的私心考量,他也知道以自己如今的实力,其实颇有一争天下之力,甚至,哪怕此刻拔营回到幽州,这天下,也会有一半是定胜军的,是崔家的。

唾手可得,弃之可惜。

可是当那个年轻人痛快地解开衣裳,端端正正捧着鞭子跪在自己面前的时候,当他那双热情又饱满蓬勃的眼睛看着自己的时候,他只觉得那根鞭子有千钧重。

他拿起那条鞭子的时候,想的是什么呢,是自己的妻子,武烈夫人贺敏,他的阿敏,也有一双热情的眸子,永远含情脉脉地看着自己,永远在对他说:“阿倚,你往哪里去,我就往哪里去。”

他的阿敏已经死了,有一度,他心灰得也想要去死,生不同衾死同穴,阿敏死了,他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呢,再大的功业,再大的官衔,再多的地盘,他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呢。

若不是有女儿,若不是有阿萤,自己也早就活不下去了吧,或许在哪场仗中,他就毫不顾惜地将自己葬送了。将军难免阵上亡,甚至,都不会有任何人,会对他的死有丝毫的疑心。

但是还有阿萤啊,他和阿敏唯一的孩子,阿敏视作心尖一般的女儿,他的阿萤,软软的,小小的胳膊搂着他,叫他阿爹,跟他说:“娘叫我活下去,活下去才知道阿娘为什么会死,活下去好救更多的人。”

他和女儿相依为命,是的,女儿是他唯一的指望,他又何尝不知,自己也是女儿最为心疼最为尊重最为敬爱的那个人,他的话在阿萤面前,当然是有分量的,如果自己不肯点头,阿萤她八成也没有法子,真的执意要跟面前这臭小子在一起,但是阿萤她就是……喜欢眼前这臭小子,那又有什么法子呢?

崔倚拿起鞭子,狠狠地抽出一鞭,打得面前跪着的那个人,皮开肉绽,这个人是皇帝的儿子,背上却也有好几道旧伤,伤痕虽早就愈合,但崔倚是久经沙场之人,如何看不出,那人背上那些旧伤都是战场上被兵器所伤,这人也如同自己一样,曾经是一个毫不顾惜自己性命的拼杀之人啊。

他又狠狠抽出一鞭,心里很盼跪在自己面前的那个人,叫痛出声,这样自己就可以不打了,可以将鞭子一扔,扶起这位尊贵的秦王殿下,口称恕罪,然后恭恭敬敬地亲自护送他回江对岸的镇西军大营,从此之后,他就莫要再肖想自己的女儿,自己心尖上的明珠。但明知道不会的,那人挨着鞭子,眼皮都没抬一下,跪得仍旧丝毫未动,就好像不是鞭子打在他身上,而是清风吹在他身上一样。

他可真倔强啊,真像年轻时候的自己。他手上用力,一鞭一鞭地抽打着,血四溅开来,那人脊背上的皮肉渐渐被打烂了,血痕纵横交错,那人并没有颤抖,崔倚却觉得自己仿佛在发抖,他心里却是欣慰的,阿敏啊,你看到了没有,女儿还是有眼光的,她选了这世上最好的一个人,这世上最骄傲的一个人,这世上最爱她的一个人。

三十鞭子打完,崔倚彻底地脱了力,长鞭无力地从他手中垂下,鞭梢滴着殷红的血,那人背上血肉模糊,早就不能看了,却十分利索地起身,弯腰拾起那根长鞭,扶着崔倚在椅中坐下,然后仍旧十分从容,也十分恭敬地问:“崔伯伯,这条鞭子就送我了吧,我想留着,将来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