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部 疾风劲草 第一章(第3/4页)
这时尚再思已经进入敌方阵营,被敌军前前后后严密搜查一番后,被押送到高居马上的庄濮面前。
凤鸣把注意力重新转回当前的形势上。
从墙头远看过去,和尚再思交谈的除了庄濮,还有武谦,三人位于敌营正中,四周围绕着庄濮的亲兵。
庄濮神情激愤,不知道是否正在表示对凤鸣没有亲自过来的不满。
武谦则是一副和事佬的样子,偶尔做出请庄濮冷静的安抚手势。
三人嘴巴不时开合,可惜凤鸣等没有顺风耳,一个字也听不到,只能猜度他们交谈的内容。
就如一出紧张的哑剧。
过了一会,尚再思开口,不知说了一句什么。这话显然惹怒庄濮,庄濮猛然拔剑。
刚破晓的晨曦反射出宝剑光芒,刺得观望的众人眼睛一疼。
凤鸣心脏一跳,情不自禁地“啊”了一声,露出无比紧张的表情。
众人也是心里一沉。
幸好武谦也在尽力,及时拦住庄濮要挥向尚再思的剑,对着尚再思说了几句话。
不到片刻,尚再思便被同国军凶狠地推攘回同安院的方向。
绝对不愉快的双方会面结束了。
同安院的人们立即下阶梯,迎接被赶回来的尚再思。
“情况怎样?误会解释清楚没有?”
“庄濮究竟为何会怀疑鸣王与庆彰之死有关?”
“问到庆彰被刺的过程了吗?”
众人围住尚再思,极盼尽快了解他带回的讯息。
凤鸣却对尚再思露出笑容,拍拍他的肩膀道:“刚才看见庄濮拔剑,我还以为他要杀你呢,幸好你平安回来了。”脸上浮现真心的欢喜。
尚再思没想到这关键时候,凤鸣首先对自己说的竟是这句,微愕之下,眼眸流露出感动。
“对了,”凤鸣好奇地问,“刚才你说了什么,惹得庄濮恼羞成怒,连剑都拔了?”
提及正事,周围众人安静下来,等尚再思说话。
尚再思思索片刻,才用极为冷静的语气道:“庄濮之所以发怒拔剑,是因为属下刚才在他面前,亲口承认庆彰被杀这件事,是由鸣王和庆离一起策划。”
这石破天惊的话一出口,人人都惊呆了。
周围死寂一片,只余逐渐变粗的,此起彼伏的喘气声。
凤鸣脑子嗡嗡乱响,好像要把脑子里面漫天飞舞的蜜蜂全部甩掉似的,狠狠甩了几下头,才把目光定在尚再思脸上。
他出乎意料的没有大叫发怒,只是低声问,“为什么?”
容虎和几名侍卫则眼泛厉光,暗中握剑,一旦尚再思答不出一个令人满意的答案,就立即将尚再思斩于乱剑之下。
临敌受遣,代替鸣王和庄濮会面,却贸然承认鸣王并未犯下的罪行,势必给予敌人充分的进攻借口。
这和亲自葬送鸣王有什么分别?
尚再思缓缓迎上凤鸣的目光,答道:“庄濮告诉属下,他和他的亲兵昨晚亲眼看见洛云杀死庆彰……”
“洛云?”凤鸣惊叫一声,转头去看容虎。
容虎沉默着,朝凤鸣摇了摇头,显然他对洛云的举止也并不知情。
“而且,”尚再思继续说出他从庄濮亲口说出的消息,“就在洛云即将被他们擒住时,萧圣师忽然出现,杀入重围救走了洛云。”
“我……我爹?”凤鸣又是一声惊叫。
乖乖我的娘!
他几乎已被调教出经验了───凡和他宝贝爹娘扯上关系的事,没有一件是容易摆平的。
拽耳朵打耳光只是小事,被下毒,挨利剑都能列入正常行径了,可是这次,居然连个招呼也不打就惹来了同国大军?
他们的儿女,真不是人当的……尚再思等众人从震惊中平复少许,才继续道:“参与刺杀的两个人,都和鸣王有异常亲密的关系,而见证人则是庄濮本人,这是真正的证据确凿了。请问鸣王,在这种无可分辩的情况下,如果属下还一口咬定鸣王是被冤枉的,与庆彰被刺毫无关系,庄濮将会有何反应呢?”
凤鸣怔了片刻,把憋在肺腑的一口长气缓缓吐出来,点头叹道:“我明白了,你做得对。这种时候如果还勉强为我分辩,只会令庄濮更加鄙视我,认为我有胆做没胆承认,盛怒之下,说不定立即挥军进攻。嗯?不过我背了这个刺杀的罪名,也不会让庄濮高兴到哪去,还不是一样?”
“怎么会一样?”尚再思年轻的脸庞逸出一丝腼腆笑意,压低声音道:“属下在庄濮面前坦白认罪时,不是顺便多嘴了一句,把庄濮的储君庆离也拉下水了吗?”
猛然“啪”的一声,众人都吓了一跳。
转头去看,原来是曲迈兴奋地击了一记响掌,恍然大悟道:“真不简单,这一招和我们萧家刺客常用的拖敌挡兵道理一样,专用来对付被刺身亡者亲人朋友的报复。经你这么一挑拨,庆离王子和我们是一路的了,庄濮要为庆彰报仇,就要把庆离也干掉。不过这么一来,他就要背负杀害储君的罪名,够他头疼的!”
尚再思不好意思地道:“我只是迫于无奈下做出了这个选择而已。剩下的事情,还要靠鸣王主持。”
凤鸣想了想,抬起头来,环视正等待着他说话的众人,耸肩道:“既然已经把庆离拉下水了,那就不妨再多拉一个人下水吧。”
位于同国和西雷的交界处,离小城丘陵十几里的葱翠山林,正被破晓的日光温柔照耀。
鸟儿在百年大树繁驳茂盛的枝叶上跳来跳去,清脆嘤嘤,流水潺潺。
一切充满生机。
在这幽静安逸的环境中,却忽然响起一声不甘的低吼。
“岂有此理!”
苏锦超瘫坐在树下,恶狠狠瞪视正背靠在另一棵树下闭目养神,对他不闻不问的绵涯。
也难怪他怒火攻心。
出身西雷贵族的他,从小被家人视为珍宝,生活可用锦衣玉食来形容,从吃饭到穿衣,哪一样不是被美貌侍女侍候得周周到到。
高人一等的家世,使他和多数权贵子弟一样,贵族高尚平民劣等的观念在脑中根深蒂固。以苏锦超的骄傲嚣张,现在竟然莫名其妙成为绵涯的阶下囚,叫他怎能不咬牙切齿,大声骂娘?
何况,眼前这个出身低贱的侍卫,居然胆敢对他高贵的身分毫不理会,把他当成普通囚犯一样,强押着他,迫他走了大半天山路。
直到现在脚底的水泡都磨出血了,才允许他在这山泉边停下休息一会。
不知尊卑的混蛋!
“喂!你到底要把我带到哪去?”苏锦超低下头察看自己的双脚。
脚底起了一串血泡,有几个磨开了,血水淌出,看起来十分恐怖。
他可不是卑微的贱民,生有一双可以跋山涉水的双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