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第2/2页)
李志的理由是自己的工资还不足以支撑一家在城里生活,两位老人也解释自己一辈子生活在村里,暂时不想离开,当然等李志和第三人称结婚后,会过来帮忙照顾孩子。
第三人称听罢便决定平时多给两位老人买些东西,而李志父母网购地址信息上的联系方式便是李志前妻的。
之前不知道前妻身份时,第三人称觉得经常拜托对方拿快递很不好意思,因此给对方寄了不少礼物。现在想想,人家就是一家人,麻烦什么麻烦?
女人看到来自陌生又熟悉城市的手机号时,就知道对方是谁。
接通电话后,不等第三人称开口,女人便将自己和李志之间发生的事说了出来。
简而言之就是,李志父母催婚,李志也被催的不耐烦了,就和女人见了一面。见面后双方都对彼此很满意,就同意了这桩婚事。
女人觉得李志是村子里唯一一个考上名牌大学的人,未来不说前途无限,肯定比在村子里好,所以连彩礼都没要。婚后,女人也像村子里其他女人一样,生孩子、带孩子,在村子里照顾公公婆婆。
至于离婚,是女人提的,因为她在一次机会下偶然得知李志在城里还有一个女朋友,而且是毕业就准备结婚的那种。
当时女人懵了,那她算什么?免费保姆?
女人刚得知这件事的时候,也想过要讨回公道,毕竟他们是一个村子的,李志总归要管自己的父母了,但是讨回公道后呢,她还要继续和李志保持婚姻关系吗?
想明白后,女人干脆利落提了离婚,只不过要求孩子必须判给自己,而且李志每个月必须按时给抚养费。
虽然李志父母不愿意失去这个免费保姆,但李志这个时候已经毕业了,为了不耽误下段婚姻,两人很快就离婚了。
李志和李志父母都没想过要赖掉每个月3000的抚养费,毕竟再怎么说那两个孩子也是他的儿子。
第三人称有些意外:“我们不是情敌关系吗,你为什么愿意告诉我这些?”
“就当是这么多年你送礼物给我的报酬吧。”女人淡淡道。
这也是当初女人下定决心离婚的关键。
丈夫出门在外,连送给自己的礼物都是别的女生准备的。
而且李志竟然还敢恬不知耻说礼物都是自己精挑细选的,这样的人就算以后有出息了,也是个白眼狼。
两个人的见面并没有想象中的腥风血雨,但这不妨碍她们最终会做出同样的决定。
***
等第三人称气势汹汹找上门时,李志很慌,他没想到这件事已经过去了还会被发现,更没想到第三人称能通过一个转账知道这么多信息。
他和前妻离婚就是为了和第三人称结婚,要是最后两个老婆都没了,那他不是白费功夫了!
李志挽留道:“亲爱的,我这不是怕告诉你真相后就失去你吗,你就原谅我吧。”
“而且我们这么多年感情你是知道的,我心里只有你一个人啊!”
在李志的不断求饶下,第三人称决定再给他一次机会,“你实话告诉我,你当初为什么和那个女人结婚?是被逼的还是自愿的?”
李志当然不会傻到说自己是自愿的,“我是被逼的!”
说到‘被逼’二字,李志脸上的不情愿十分真情实意,要不是第三人称已经知道真相了,还真会被他给糊弄过去。
李志:“那年我过年回家,我父母说年纪到了要给我安排相亲,我当时已经有你肯定就拒绝他们了。但是他们不听,非说娶村里相知相熟的好。”
“当时过年到处走亲戚,我们那边吃席都要喝酒的,我酒量不好每次都被灌得晕乎乎的,结果有一天醒来的时候就发现旁边躺了个女人!”
第三人称已经能想象到接下来的发展了,但事实真相明明是李志自己开开心心参加了婚礼,这么多话估计只有最后一句是真的吧。
果不其然,李志继续道:“当时我就知道这肯定是我父母搞的鬼,但是房间门被锁了我也没处躲,而且我父母和女方父母很快就过来了,没办法只能暂时结婚了呗。”
李志说完,小心翼翼观察第三人称脸上的表情。
第三人称面无表情问道:“你说的都是真的?”
见女孩态度有所松动,李志跟着松了口气,锲而不舍道:“肯定是真的我还能骗你吗,她是我父母强迫我娶的,是包办婚姻!我娶她就是为了完成父母给的结婚生子任务!”
“宝宝你和她不一样,我们是自由恋爱,我心里是有你的,而且她就在村里不会打扰到我们生活,以后她和她生的孩子在老家照顾我爸妈,我们在城里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多好,你还不用照顾公婆……”
这次第三人称是真的死心了,甩了李志一巴掌,“去死吧,渣男!”
“到了这个时候还想骗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