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嫌犯(第2/2页)
十五块啊,可以吃三天的炒米线,她居然就吃了一顿麻辣烫。
肯定是因为王露的死让她心情不好,不然她是不可能做出这样不理智的事情的。
破罐子破摔,杨绵绵再掏出一块钱:“再要一瓶可乐。”
她叼着吸管坐在塑料凳上等吃麻辣烫,角落里挂着一台电视机,里面在播时下最火热的脑残古装偶像剧,男主颜值不错,和荆楚不相上下,就是虽然设定是皇帝实际上行为弱智堪比初中生。
她们班里的男生都成熟一点,不知道为什么这样的电视剧竟然经久不衰,她看了五分钟就发现了一个镜头里出现了电线杆,还有一个空调没装好。
有些人会怀疑她是不是能在一秒钟之内把画面分析完毕,但实际上这对于一个每分钟能看上万字的人来说并不是难事。
当然杨绵绵能做到,但也没事儿不会每分钟看上几万字的,那需要极端的专注力,费脑子得很,她又不喜欢自虐,平时最喜欢的事儿还是去书店租书看,一毛钱一天——现在涨价成五毛了。
真的,别以为高智商少女是应该坐在学校里读几个不同专业的博士学位捧一杯星巴克优雅地在图书管理看书的移动百科全书。
实际上应该是会为了花十几块钱吃麻辣烫而心痛爱好是租小说慢慢看的穷逼少女。
没办法,看太快了没钱伤不起。
为什么不去图书馆借书?市立图书馆的借书证要两百块钱押金〒▽〒
现实和虚构总是有着天壤之别的。
老板把一碗香气四溢的麻辣烫端到了杨绵绵面前,麻辣烫那股特殊的香气刺激得她唾液迅速分泌,顾不上看什么破电视,她扳开一次性的筷子夹起一片肉片就塞进嘴里。
唔,味道是说不出的鲜、麻、辣!这是和餐厅里饭菜截然不同的美味。
怪不得要十五块钱,真心好好吃〒▽〒
杨绵绵埋头吃麻辣烫的时候,又有一位客人走了进来,三十几岁,穿了一套蓝色运动装,普通到她看了几眼都觉得好像对那张脸没有印象。
他坐在杨绵绵左前方,腰上扣着一个钥匙圈,从裤子后袋里滑了出来。
上面洒落着几点红色。
但真正让杨绵绵汗毛倒竖的却是那个钥匙圈的抽泣声:“不要再杀人了,求你了……”
那个男人当然听不见了,他狼吞虎咽吃完了一碗麻辣烫,扯了张纸巾擦了擦嘴。
杨绵绵痛苦地挣扎了几秒钟,最后在他离开两分钟后喝干净了碗里所有的汤,快步走了出去。
夏天的傍晚是街上人最多的时候,杨绵绵也不怕自己暴露,把手揣在口袋里慢悠悠踱着步子。
她脸上看不出什么表情,脑子却在飞快地转,最后得出结论——她得去警察局把那个水晶发夹偷出来。
首先,她不能确定那个男人是不是雨夜屠夫,虽然外表和发夹描述得很像,但……这个世界上的普通男人占了百分之九十九吧?
所以,她必须让水晶发夹亲自来看一眼,确定了之后再说。
当然,知道对方是雨夜屠夫以后要怎么办,那就到时候再说吧。
反正她就是相信自己肯定能想出办法来,智商高,任性!
作者有话要说: 写到这里想吃麻辣烫=口=
是的,女主就那么撞见了犯人,省去了所有推理过程,这外挂开得我都觉得苏,omg,但这偏偏是个麻辣烫都吃不起的穷逼,这样真的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