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却觉得,不管我们是否赞成一个人的生活方式,但是我们至少可以尊重他们的选择,人生是自己的,有好有坏,知道自己要什么,选择了自己负责,甲之蜜糖乙之□□,别人觉得好的未必是自己喜欢的,何必强求呢?
谢谢大家看完那么长的废话,谢谢。明天还会列举除了她天性喜欢之外别的答应对付黑蝶的理由。
噢,差点忘了,大家圣诞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