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3章 93(第3/3页)

在A戏门口的这段“认亲喜相逢”内容流传到网上之后,郝芝在办公室足足骂了半个小时的街。

“他们这是侵犯艺人的肖像权!!”郝芝咆哮道,“老娘要把这帮王八蛋告到倾家荡产!!!”

“真以为自己突然拿了一笔国外财团的投资就了不起了?!!”

没有征得艺人和经纪人的同意就直接怼脸上去拍摄,这种先河要是开了还了得?!

相比起来,姜觅雪的状态要显得冷静不少。

郝芝骂了半天,看见姜觅雪坐在旁边喝水,才终于想起来整件事情的最大受害人就一直在这儿一言不发呢:“……你不生气?”

姜觅雪淡声道:“气啊,但光生气的话是没有用的。”

郝芝一滞,倒是知道姜觅雪说得也有道理:

这件事情《走近星光》做得比较鸡贼,首先他们并没有直接把这个做成节目内容放出去,其次在他们官微中放出去的片段,出镜更多的也是姜觅雪的大姨,周长丽这一家三口。

这两点就造就了,如果他们想要告《走近星光》侵权的话,取胜难度较大,且即使打赢了,让对方赔到倾家荡产也是不可能的。

——当然,就算是这样,让郝芝这个暴脾气对《走近星光》轻拿轻放也是不可能的。

从收到消息到现在这一会儿的功夫,她脑子里已经想过了数个应对方案,同时相应的公关任务郝芝也发下去了:

拜周长丽一家在摄像头前痛哭“已经很久没有联系到觅雪”“每次给她打电话,不知道为什么都是正在通话中”“想请她回老家过年也不回来”的福,现在网上已经开始多了“姜觅雪白眼狼”“忘本”之类的调调。

除了联系人发相应的公关稿外,郝芝本人更是亲自出马,在第一时间和几家大媒体的主编通了电话——然后她放下电话就开始辱骂《走近星光》。

当然,这些都是她这个经纪人的职责范围,郝芝也不欲和姜觅雪多谈自己在其中出了怎样怎样的力,中间又可能会有怎样怎样的麻烦。

她顿了一顿,然后才担忧地问姜觅雪道:“你那个大姨一家,你准备怎么办?”

大家认识这么长时间,彼此早就了解得很,对于周长丽一家子在镜头前哭诉的内容,郝芝是一个字也不信。

姜觅雪那可是会为了支持国家缉毒事业,一声不吭把自己片酬都给低调捐出去的人,怎么可能无缘无故地就把自己的亲人拉黑?

更何况会跟《走近星光》走到一路的人,能是什么好东西?

但不管他们是不是好东西,现在最要紧的,还是要妥善地把这三个人给处理了:毕竟他们和姜觅雪的血缘关系是板上钉钉的,要是放他们出去乱说,对姜觅雪事业的影响是毋庸置疑的。

“他们,又是怎么一回事?”

怕触碰到伤害到姜觅雪的回忆,郝芝又连忙补充了一句:“如果你不愿意说的话也没关系。”

姜觅雪倒没什么不好说的:“简单来讲的话,就是他们想吸我的血,结果我突然不干了吧。”

这基本在郝芝的预料中。

然而姜觅雪的下一句是:“而且我怀疑,他们和我父母的死亡有关系。”

——上一次和周长丽这一家人接触,已经是一年多前。当时姜觅雪干脆利落地把这三口从原身父母的房子里赶了出去,又塞钱找了人,帮忙盯着些这三口的动向。

她都没主动去找他们的麻烦,只是以他们一家的好吃懒做,压根就不用谁去找茬,自己就能把生活过成一团乱麻——而且因为姜觅雪行事一直比较低调,他们也找不到姜觅雪在A市的住址,来过一两次无功而返、还把手里存款花得不剩多少之后,也就暂时性放弃了。

除此之外,姜觅雪还托松韬帮忙找到了当年原身父母车祸的肇事司机,又问到了一些当年事故的相关信息。

现在她有超过九成的把握,当年的事故中,有周长丽两口子的手笔。

郝芝:“?!”

她眼睛都瞪圆了:“什么?!”

姜觅雪道:“只是怀疑而已。”

虽然她对自己的判断有绝对信心,但在客观世界中,这些推测到目前为止,还全部都只是“推测”而已。

时间已经过去了四年多,没有切实证据的话,她是不可能再对周长丽夫妻提起追诉的。

这一家三口现在还住在《走近星光》帮忙订的酒店里,昨天明面上说的是什么“没事我们自己可以”,但在摄像机关闭之后,他们眼角眉梢里露出来的得意,还有“觅雪,我们也不愿意这样的,但谁让你对我们一直这样不闻不问呢”的话语,都在彰显着他们贪婪的心思。

她问郝芝道:“郝芝姐,我之前租的房子,现在还空着吗?”

“我想再续半年的租约,请我亲爱的大姨一家住进去一阵子。”

念到“亲爱的大姨”几个字时,姜觅雪的语速放慢了一些,仿若一字一顿。

“另外,《走近星光》不是还是很想邀请我上他们的节目,做一期专访么?”

她语气淡淡:“他们这么喜欢采访艺人的家人,我就让他们采访个够。”

“我正愁没有找到一个好的‘跳板’,收拾周长丽那一家子人呢。”

【作者有话说】

抱歉,五一节有一个关系很好的表哥结婚邀请我当伴娘,一大早就赶高铁过来,然后被亲戚带着到处走……晚上十点才到酒店紧急开始写,明天早上六点我又要起床陪新人走流程,又要弄到很晚,可能明天的更新也得请假了……真的真的很对不起!!

(但还是祝大家五一节快乐!!这章本来说昨晚修好结果跳票了,我欠大家一更!!)

(前面90章稍微修了一下,不影响后续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