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第2/3页)

可他们的出发点并不一致,警方接下来要抓紧时间找出线索,而罗父罗母则是要争分夺秒毁灭线索。

“哎,真放他们走了?”蒋飞收起笔录本,口气有点不满意,他们才踏入校园,刚坐下没十分钟吧?他笔刚掏出来,才写几个字,沙发还没坐热乎呢,人就走了。

“他们拒绝配合,再怎么问,拖下去也不会有结果。等周末吧。”秦居烈也收了本子,未成年人的案子,永远不是好审的。

接下来还有一场硬仗要打。

——

另一边,罗明一家三口回了家。他们仔细询问了罗明昨天的事。心里清楚怎么样也瞒不过,罗明大哭着老实交代。

交代自己昨天确实去了公园,书店是事后补去的。

父母二人心头倏地一紧。他们早有猜测,可是当罗明真正说出口的那一刻,他们心口高悬的那块巨石才彻底落下。

两人无力地靠在沙发上,紧攥着双手,心里思索该怎么办。

孩子肯定要包庇的。

这可是他们的亲生骨肉,且不说罗明只是一时鬼迷心窍犯了错,就算不是鬼迷心窍,他们也要帮忙隐瞒。

“怎么会那么巧……我打探到的消息是没有监控、暂时没有目击者。”怎么看都是意外的案子,却冒出了一个奇怪的报案人,对方指名道姓说了是明明。

这个人到底是谁,真碍事啊!

也不知道向警方透露了什么,警方今天就找上门来。罗母不顾自己今天受到冲击的心情,先心疼地摸着孩子毫无血色的脸,今天一定吓坏了吧。

“爸妈,我还是去自首吧。”

少年疲惫道,他抹了把脸,嗓子干涩得厉害。今天发生的事情太多了,对他一个没经历什么事的高中生来说,肩膀压了太多负担,无异于毁天灭地。他精神高度紧绷,满脑子想着那句话“你还年轻,自首坦白的话法律有宽恕的机会。”

“怎么可以!你才十七岁!”罗母一听炸了,坚决反对去自首,“警方说不定什么证据都没有,你去自首不是自投罗网吗?”

孩子大好的人生就这样没了呢!

她还指望明明十八岁上大学,二十五六结婚生子,她则在六十多岁含饴弄孙,这些美好的生活,一旦孩子入狱了,就彻底毁灭了!

罗父一听这话,眉头紧皱几乎拧成了死结,也坚决不同意。夫妻二人隔着儿子对视了一眼,似乎下定了什么决心,双目染上一层坚毅。

“爸妈,你们不要这样。”

熬了一晚上,罗明双目爬上红血丝,他快急哭了。他大声喊道:“警方说不定手里有证据呢!”

他这个人已经染黑了,为什么还要拖两个无辜的家长下水。

他很懊悔昨天的所作所为。

那个报案人是什么样子,他不知道。

可对方既然出现了,说明这一切都是天意,让他坦白,让一切急刹车的天意。

罗母将他枯瘦的手轻轻捧在手心里,徐徐安慰道:“小傻瓜,你在说什么呢,没有证据,法律也无法判处你有罪。”

罗母年轻时可是江大高材生,罗父也是硕士毕业,当他们想坚决维护自己孩子时,那股力量不可小觑。

“没有证据吗?”

罗明被安抚了,他手脚有些僵硬,麻痹许久的心脏微微跳动,升起一丝微妙的侥幸心。

“是的明明,法律讲究疑罪从无。这件事过后,你就当什么都不知道,什么事都没发生过,继续当你的好孩子。”一时失误而已,事情解决了。他们一家三口的生活会重新回到正轨。

罗母问丈夫:“亲爱的,你不是有晏大律师的名片吗?能不能给他打一个电话,委托他出手相助。”

罗父也想到了对方,随即摇了摇头,否决道:“他的价格哪里是我们请得动的。”

晏律师是江州市法律界一颗冉冉升起的明星,对方出道多年无一败绩,专为富豪阶层和娱乐明星辩护,无期被减刑,重罚被缓刑,更多的还是被判无罪。

所以常常会出现一个场面,媒体拍摄到辩护席上,被告人脸上露出欣喜的笑容。而晏律师一身价值不菲的西装,面无表情地收拾庭审资料。走出法院,面对记者采访,他的神色也淡淡,仿佛一场胜诉于他而言无足挂齿,是他履历中是十分微不足道的一环。

“他的出手费是这个数。”罗父悄悄比了一个数字,罗母倒吸了一口凉气,彻底打消了这个念头。

不愧是专为富人辩护的精致利己主义律师,普通人根本请不动。他们把房子卖了都凑不够这个数。

他们只能自己来了。

感受到妻子心绪波涛起伏,罗父拍了拍她的手背,口气十分温柔:“没到那个最糟糕的时候呢。”

罗母:“我知道。”为母则刚,她才不会随意气馁。

两个父母撇开孩子,自己着手打算,他们通过手段,自己列了一切可能的证据线索。

首先受害人的尸检报告,是高空坠落,颈骨骨折摔裂而死,这不能证明是意外还是谋杀。警方不会拿这点说事。

其次是手机通话地点,是公园,不是书店。说明那时间敏感的案发时,孩子身在现场,而不是他在早上第一次问话口供时说的书店。涉世未深的高中生,以为找了一家没有监控、没有收银台的书店,就能洗清自己的嫌疑。

他很聪明,可惜太稚嫩了,浑然忘记了刑侦手段,能精准定位到通话坐标。

罗母懊悔自己为什么要打那一通电话了,无形之中给孩子增加了嫌疑。

还好电话信号不是决定性证据。一个人出现在案发地,可能是凑巧,也可能是恰好路过,只能证明孩子撒了谎,却不能说明他一定是杀人凶手。

如果拿电话信号说事,只能说明警方确实没证据,黔驴技穷了。这一刻警方和家属的思路诡异地重合了。

剩下的就是他们托人打探到的内幕了,“脚印和指纹也不能作为参考,因为无法证明沾上的时间。”

没有凶器,指纹和脚印也无法证明——这说明什么,确实没有直接证据,怎么能证明孩子有罪。

罗父罗母自己反复推演了一遍后,如释重负地松了口气,随即又想起一件事,“目击证人呢?”

一提起这个,一直安静倾听的少年,像木头一般颤抖起来,他说:“我昨天从公园走出来时,撞上两个英华学生……”

如果是在书店撞上就好了,可惜是在公园里。他们算不算目击证人?

夫妻俩心里打了个突:“他们看到你正脸了吗?记得你吗?”

如果警方找到那两个人,这对孩子很不利,还是那句话,罗明出现在案发现场,不代表他就是凶手。可间接证据太多了,也会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