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记忆交点(第2/3页)

起初他只想随便找个地方躲清净。一无所有的人最适合去无人知晓的地方,在那里,没人会用遗憾的眼神看他,也没人会怜悯,大家只知道他是个从大城市来的大学生,算数好,会说英语。

丧了一个星期,某天半夜睡不着,他突然想去爬山看日出,爬了一半突然听到窸窸窣窣的脚步声。本就怕鬼的他吓了一跳,大喊出声,谁知那竟然是两个手拉着手的小孩儿,大的十岁,小的五岁。

他们的鞋子被山路磨破了,缝缝补补,还是露出半个脚趾,背着包,手里拎着一个没电了的手电筒。

后来秦一隅才知道,他们是去上学,为了不迟到,必须凌晨三点起床,四点前要出发。

那天他跟在俩小孩儿后头,一步步,翻山越岭,从天黑到天亮,从山路到马路,最后到了那个远得该死的破学校。

站在大门口,他忽然发觉,自己人生中的许多困难,好像都是小布尔乔亚式的无病呻吟。

他没看到那场日出,却看到了比日出更珍贵的东西。

于是秦一隅留了下来,找了间小破屋子,原主人早去外地打工,房子荒废已久,他简单打扫了一遍,找村里的木匠买了点桌椅,又骑车去镇上弄回来一块旧黑板,开了间很不成气候的小课堂。

他上的第一堂课是《逍遥游》,只有一个小孩儿来了,他没上过学,不识字,秦一隅只能先教他写鲲字。一笔一划,他学了很久。

放学回去,孩子告诉孩子,告诉大人,有个卷头发的大哥哥老师教他写字,很难的字,是大鱼的意思。

一传十十传百,莫名其妙地,秦一隅就变成了那只大鱼,又因为长辈们的亲切称呼,从大鱼降级到小鱼。学生也越来越多,小课堂愈发热闹起来。

2月14号,大年初六的晚上,他应该正在某一户人家蹭饭,没准儿吃的是他最爱的稀豆粉饵丝。很长一段时间他都没有再喝酒,那边的人爱喝茶,总会把最好的茶叶留给他,怎么都喝不完。

他每隔几天就会收到一些礼物,有时候是花,有时候是土陶杯子,还有各种各样的好吃的,都是当地特色,酸、辣、甜,滋味丰富。

只是有一次,一个叫帕岩的学生送给他两袋子礼物,其中一袋是他爸爸从城里带回来的各种云南小吃,另一袋则很不一样。

秦一隅甚至能回忆起他当初打开那个袋子的情景。

一个巨大的黑塑料袋,里面装着两盒油纸包好、麻线捆起来的点心,还有一个鼓鼓囊囊的大布袋。

点心包装得规整极了,浅棕色的油纸干净漂亮,一点儿小褶皱都没有。他刚一拆开,就嗅到一股熟悉的酸甜味道。

是山楂。

里面整整齐齐码着一块又一块山楂酥。

他只吃了一口,就感觉回到了上学时天天啃糖葫芦的时光。头一次发现自己原来也是想家的,原来山楂这玩意儿也能做得这么好吃。

而那个布袋子里装着的更是出乎他的意料,是一只枕头。

当时路过一个村民,瞧见他手里的枕头,凑过来掂了掂,又沿着侧缝拉链拉开,倒出些许填充物在掌心。

“嗬,是甜荞麦壳和晒干的薰衣草。”春日的太阳下,村民大哥仔细瞧了瞧,“挑的都是最好的,你看,每一颗都漂漂亮亮的,一粒赖的都没有。”

“这个睡着蛮好。”他装回去,塞秦一隅手里,“对你的脖子好,睡得香嘞。”

秦一隅直觉这不是这边的东西,抓住帕岩问了又问,可那小孩只说,是他爸爸的工友回来,从外地捎来的,他们家觉得这些都是好东西,就拿来送老师了。

当时的秦一隅信了。

凌晨三点,秦一隅收到了林逸青的消息,大忙人惜字如金,看到他十几条消息,只回了一句。

[洁癖工作狂:滑雪认识的,他接近我是为了找周淮。]

短短十五个字,秦一隅看了整整一分钟,怀疑自己眼花,瞌睡都醒了。

找谁??周淮???

就在他疯狂输入打算回复林逸青时,对方又一个连击。

[洁癖工作狂:我还以为是那小子惹的情债,都追到欧洲了,原来不是吗?]

谁?谁的情债???

那二傻子配吗?

秦一隅气得把已经打好的一大串全删了,重头开始输出,没想到三连击来得更快。

[洁癖工作狂:我还调查了他的底细,和周淮一个中学的,难不成是上学时候就暗恋他?]

[周淮的神经病发小:他是为了找我!是我的情债!!那小子暗恋的是我!!!!!]

疯了吧,南乙那是和周淮一个中学吗?那是和我一个学校,是我亲学弟,是我大雪天教训了那帮欺负他的狗东西,是我跟他在一间教室里自习,一个天台上睡午觉。

他怎么可能放着我这么一个幽默风趣人见人爱还特别会弹吉他的大帅哥不暗恋,跑去暗恋周淮啊?

工作狂上班上得脑子秀逗了吧。

原以为到此结束,没想到一向高冷的林逸青竟然还回了。

[洁癖工作狂:哦,是吗?他没提过你。]

秦一隅彻底地破防了。

这地下恋他坚持不了一点儿了,他现在就恨不得昭告全世界,南乙喜欢他,爱他,在和他谈恋爱!

不愿再想这些,秦一隅只好被子蒙头,逼自己睡觉,只是没睡多久就醒了。

他做了个梦,梦见南乙回来了,说自己眼睛疼,给他难受得立马起来,打电话给林逸青,让他帮忙找最好的眼科医生。

结果林逸青竟然当着他面说,这不是费尽心思找周淮的那小孩儿吗?

给秦一隅气醒了。

实在气不过,也不可能再睡着,他又打开那张照片,放大了又放大。以前听人说恋爱中的人是福尔摩斯,他还不信,只觉得是闲的,现在一看,这简直就是醒世箴言。

刚刚他就差把南乙穿的速干衣品牌搜出来了,本以为这次不可能有什么新发现了,谁知这一回他的关注点转移,盯上了一个之前完全忽略的小细节。

他眯起眼,盯住南乙胸前那一小块红色的倒三角,最开始他以为这是速干衣上的图案或logo,根本没仔细看,直到现在发现南乙脖子上一圈金属的细微反光。

这是个项链。

将照片放大到极限,秦一隅皱起的眉头忽然松开。

这……不是他之前的吉他拨片吗?

红色,刻着他名字拼音和生日。

从破防到爽翻,只需要短短几分钟。他精神抖擞,洗漱完穿戴好,六点多就跑去了排练室。

没想到的是,一推开门,他就看到了趴在桌上睡着的南乙。

怎么不回去睡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