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我喜欢他(第3/3页)

沉重的玻璃缸砸在肩头,皮肉的疼痛火急火燎地荡开,霍峋才清楚明白他大哥在气愤什么。

说来好笑,霍峥千里迢迢从京市赶来,不是为了关心霍峋的身体,也不是为了给霍峋这件事撑腰讨个说法,而是为了在霍峋身上找问题,抓错误,摁准他是个道德败坏乱搞的,犯了流氓罪。

霍峥在意的事情,就是这种东西。

这一刻,跟郑爷约法三章的事情都忘在了脑后,霍峋本来也不打算瞒,他甩开两个保镖的手,坦坦荡荡点头,“是,我和他上床了,但是这又怎么了,这是我们的私事。”

“你就真那么糊涂!?那么控制不了自己?做出这种事情!你和路边的公狗有什么区别!?我养你这么多年,就是为了让你成为这种下流货色吗!?”手边没了趁手的利器,霍峥只能将桌子拍的震天响。

霍峋昨晚能控制住自己吗?

他清楚他不是意识全无的,做出的一切似乎都是他内心下意识应允的。

如果非要为这一切找出一个说法和原因,那似乎就是,“我喜欢他。”

他喜欢郑秋白,所以他不想控制自己的欲望。

喜欢郑秋白这件事,霍峋自己都不敢相信。

放在以前,郑秋白是他最避之不及的那种人,浪荡,谄媚,野心勃勃,玩弄人心。

但就像他从一开始就对郑秋白这三个字有所感应一般,他似乎天生受这个人吸引,他的注意力总是不受控制落到郑秋白的身上,去关注他的一举一动,去好奇他的过去经历,去为他身边的花边消息产生嫉妒和不满。

原本霍峋觉得,郑秋白上辈子一定对不起他,才叫他总在郑秋白面前表现地像个贪婪的傻子,堂而皇之想要索取更多,希望对方对他更好,对他特殊。

但其实不是,事实上,是倘若对方是郑秋白,霍峋可以将自己的一切都掏出来,奋不顾身,心甘情愿。

上辈子,应当是他对不起郑秋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