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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如敢违此誓,天诛地灭之!(第2/2页)

“陆某也不会将他做俘虏,押去梁山水寨。只因为人手不足,暂时做劳力。”

“来人,告诉所有人,事后唐门乡勇、奴仆,当尽数放了去,每人还再给一贯钱,做他们辛劳之费用。有那伤者,再多给一贯。同时告诉唐庙百姓,今夜有亲人做乡勇死难者,可到南门码头,某怜惜他们生济艰难,于每家人五贯烧埋钱,再于五担粮米。”

“而今夜里,但凡随我陆谦来取唐庙的梁山汉子,每人二十贯赏钱,受伤者再加十贯钱。那位遇难的兄弟,出五十贯烧埋钱。如果兄弟在山寨的,陆某人就将这五十贯钱于他兄弟亲眷;如无亲眷在山上的,我陆谦对天发誓,必将这笔钱送到这位兄弟的家中。”

“今后某麾下但凡有厮杀战损之人,亦依如此例。”

“陆谦如敢违此誓言,天诛地灭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