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难说再见(第2/4页)
人类政治制度的建立是历史发展的趋势,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大势。各种各样的政治制度是世界多极化的表现之一。
人类政治制度不是某一个人独创的,它是一定社会政治、文化、经济等综合力量形成的产物。秦始皇利用中央集权制维护了国家的统一,并且集中力量办了一系列大事:如修筑万里长城、驰道、直道,北驱匈奴、南征南越。
秦始皇的这些大工程常常被后人斥为暴政。前面讲过,秦始皇兴建的这些工程,实际上可以分成两类:一类是有利于国计民生的工程,另一类是只为个人享乐的工程。前者如长城、驰道、直道,这些工程尽管耗费了国力、民力,给当时天下百姓造成了极大的痛苦,但是,对于一个统一帝国的稳定和中原农耕民族的和平来说,却是必要的。
如果说秦始皇的这些工程危及了大秦帝国存亡的话,问题在于实施得太急,而不在于这些工程本身。
秦始皇从兼并六国直至他沙丘离世,其问仅仅十二年。在这十二年里一下铺开这么多的重大工程,必然会动用大量民力,大大加重百姓的负担,造成了严重的后果。虽然这些工程对于统一帝国来说是必需的,但是,不能完全不顾及百姓的承受能力,在短时间全部开工建设。秦始皇不顾百姓死活,一下子将摊子铺得如此之大,不是他不知劳民疲民,而是他不顾民生,不知道过度使用民力可能导致严重的后果。从这个角度讲,这些工程既有利于帝国的统一,又造成了难以收拾的局面,其错不在工程本身而在工程过于集中。
至于另一类工程,如大建皇陵、宫殿,则完全是为了满足秦始皇个人的享乐,显然不能与修长城、驰道相比。这类工程虽然满足了秦始皇个人的欲望,但是,大秦帝国却付出了二世亡国的惨痛代价。
后人往往将大秦帝国的短命归咎于秦始皇的政治制度,其实,其过在“政”不在“制”,秦始皇因其治国之急政,导致二世亡国,但是,他创立的中央集权制度却延续了两千多年。
为什么一个短命王朝创立的政治制度却能留存两千多年呢?
每一次的政治进步都是以政治失败为代价的。秦始皇创建的帝国仅存十五年便亡国,但后世历朝历代的皇帝都认可皇帝制度,只是鉴于秦朝二世而亡的事实对它进行了不同程度的修正。正是这些修正缓和了统治阶级与广大百姓的矛盾,延续了后世一个个帝国的生存。
汉代以后的王朝之所以选择皇帝制度,是由两方面的原因决定的。一方面是皇帝制度最大限度地满足了皇帝的个人欲望,另一方面是没有出现第二种更好的政治制度可以取代皇帝制度。
但是,随着时代的变迁、历史的发展,皇帝制度的反动腐朽性暴露得越来越充分。皇帝的专制独裁,往往成为封建王朝没落的主要原因。因此,皇帝制度最终被历史无情地淘汰了,因为它已经成为阻碍中国发展为现代国家的巨大障碍。
从上述可见,秦始皇的确是当之无愧的“千古一帝”!
秦始皇在两千多年问还被人们屡屡提及的另一表现是对秦始皇的骂声不绝于耳!骂声来源于争议。在中国两千多年的帝制时代里,秦始皇是获得骂声最多的皇帝。从这个角度看,秦始皇在传播学上绝对是一位大赢家!他让后人永远无法忘记他!我们从秦始皇的身上再一次看到“小骂小火、大骂大火、爆骂爆火”的传播学规律。
简略回顾一下中国历史上的秦始皇评价史,可以看出,历代文人、政治家因出于不同的目的,具备不同的眼光,处于不同的时代,对秦始皇的评价绝无雷同。不仅古人如此,今人对秦始皇的评价同样是见仁见智,莫衷一是,难以定论。由于评价难以统一,所以,对秦始皇的解读永远都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可能有所谓的定论。因此,我们在总结秦始皇一生之时并没有对秦始皇作出自己的评价,因为,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的秦始皇,我并不想以个人的眼光去评价这位盖棺而难以定论的中国第一位皇帝。因为,对秦始皇评价的这个动态的过程远远没有结束。
如果一定要作出所谓的评价,我们只能说秦始皇是一位对中国社会发展有巨大贡献的皇帝,同时也是一位备受争议的皇帝。
秦始皇为后人诟病最多的暴政是焚书坑儒、严刑苛法、滥用民力,正因如此,秦始皇成了中国历史上有名的暴君。对此,我们该如何认识呢?
“焚书”事件为中国文化专制的肇始,影响极坏,须彻底清算。“坑儒”之说并不准确,“坑儒”其实是坑术士,它是秦始皇一怒之下的失当举措,这并不意味着秦始皇杀人成性。仅仅从人数上说,秦始皇所坑杀的四百六十名术士也不是两千多年间封建皇帝中杀人最多的。明成祖朱棣夺取政权之后,一次就杀了方孝孺十族共八百三十七人,而原因仅仅是方孝孺不愿归降朱棣,不承认朱棣凭借武力夺取政权的合法性。如果以杀人的多寡来定性暴君的话,那么,中国历史上的绝大多数皇帝都是暴君,包括我们认为是“明君”的皇帝。
如果以大修皇陵、大造宫殿来定性暴君,历史上没有几个皇帝不为自己大修皇陵的,难道他们都是暴君鸣7.乾隆皇帝也以奢侈闻名,历朝历代没有几个皇帝修那么多的园林,就是桀纣也不能与之相比。他在北京及京畿维修、兴建的皇家宫殿园林,如皇宫的宁寿宫及其花园、天坛祈年殿(换成蓝色琉璃瓦)、清漪园(颐和园)、圆明园三园、静宜园(香山)、静明园(玉泉山)、避暑山庄暨外八庙和木兰围场等,然而,没有人因此痛斥他是暴君。
如果以严刑苛法来定性暴君,秦律的确严酷,但是,汉代建国之后承袭的就是秦律。直到汉惠帝时才废除挟书令,至吕后时才明令废止夷三族罪,然而,三族罪在此后非但没有被废,而且还逐渐发展成为五族罪、七族罪、九族罪、十族罪。可见,后世律令不比秦律宽松多少。
秦始皇的性格中确有残暴的一面。
灭赵之后,秦始皇破例来到赵都邯郸,这里是他度过了九年童年时光的地方。故地重游,秦始皇进行了残酷的报复,凡是当年和他母亲有仇的赵人,全部活埋(秦王之邯郸,诸尝与王生赵时母家有仇怨,皆坑之)。我们无法得知秦始皇是如何知道谁和他母后有仇的,尽管他对自己母后的印象并不好,但他还是对当年母后的仇家实施了最残酷的报复。然而,这只是一个个案。大多数情况下他处理问题还是比较理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