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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 言(第2/2页)

中国古代帝国官员的主要成分是士大夫阶层;这些官员,主要来源于文化知识群体。在这里,我们把士大夫理解为行政文官和知识分子两种社会角色的结合;而知识分子,则被理解为有关认知、道德和审美的文化知识与价值的阐释、整理与创造者,他们与服从权威、奉法、行令的行政文官,不属于同一角色类型。士大夫的这种双重角色,给予中国古代的政治、文化和社会以极为深刻的影响;而选官制度是联结知识群体和官僚政府的桥梁,那么那种影响,也就必然会波及选官制度上来。例如,科举制以诗赋取士,便是一个极明显的例子。相信能够创作清新优美的诗文的文人,是处理兵刑钱谷实际政务的政府文官的最佳人选,这种选官思想与选官制度,是相当奇特的。同样,察举制的产生与发展,也自始至终地与知识群体的政治、文化和社会动态,有着直接、密切而深刻的关系。因而对这种关系的考察,也就成了本书的第三个分析角度。

以上,就是本书的主要写作目的和分析方法,它既涉及了不同时期察举制的特点、作用和地位的变化,也涉及了影响这些变化的政治文化动因。为这种思路所决定,我们要经常地脱离察举制度本身,而转入对有关政治文化背景的叙述。

【注释】

(1)关于第一点,参见邓嗣禹:《中国科举制度起源考》,载燕京大学《史学年报》第二卷第一期。关于第三、四点,参见黄留珠:《秦汉仕进制度》,西安,西北大学出版社,1985,第十五章第一节“明显的原始性”,及第三节“先选后考,选举与考课不分”,其中已有类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