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士大夫阶层(第3/6页)
同样的道理,韩琦等名臣是君子,那是相对于旧时代,和吕夷简等“奸邪”来说。到了神宗朝,新法变动时,他们不和时宜了,不是奸邪、绊脚石是什么?
很简单的问题,可是宋朝当时的言官们看不清,或者利益相关,懂了也不说。后来的史学家们看不清,尤其是近现代的人还这样说,悄悄地讲,那也没什么奇怪,世界上永远有阶级存在,永远圾士大夫的同族人生存,历史作为一门学问,总是会成为工具,被一代代的人所利用……
简短节说,在半年的时间里,孙觉、李常、张戬、王子韶、吕公著、程颢等台谏官被贬出京城,赵抃这位追求风度的副宰相辞职到杭州当官,司马光也被罢免官职,出任永兴军。首相曾公亮也以年老辞职了。
至此,变法派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可是后来的败因也在这里深深地种下了。提问,在双方对立的局面下,把敌人都赶到下面去,是个理智的做法吗?
要知道,不管你的法令有多高明,总要中下层的官员去实行。以后发生的事证明,新法,几乎每一个新法,都在执行时走了样。这是单独存在的问题吗?和这些贬到地方上的反对派官员们有没有关系?
上面列出的人名很少,宋朝的地域是广大的,有人会说,他们完全达不到在下面捣鬼,阻挠新法的作用。可是官官相护懂吗?尤其是学同样的文章,考同样的题目,作同性质官员的人们,他们的思维是有一同方向的。
何况韩琦、司马光、欧阳修、程颢等人的号召力有多大,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千百年后思量,这些王安石不见得不懂,但迫于宋朝的国情,除了贬职之外,根本别无办法。
杀了他们?疯了吧。
留在京城里闲养着?小心这些人每天说话,舆论从京城辐射全国,效果比不贬强不到哪儿。那么说来说去,只有贬出去一途。怎样,还有人羡慕宋朝这个文人的天堂吗?人类最困难的事就是勾通思想,与这些没法动一根手指,又思想超级强大的文人们勾通,想想都是个让人疯狂的事情!
为此,新法的推行才有了些微调。一些历来不被史学家们注意的次重要型的新法,才在这时浮出水面。还是那句话,只要静心思考,就会发现熙宁变法的每一个步骤,都有它特定的意义。
为什么它的顺序排列是这样的,而不是另样的。
比如说在熙宁三年年底,先把王安石提到首相的位置,确立他百官之首的权威。他上任之后第一件事,就是把经济、政务、军事等头等大事都扔在一边,最先做的是全面改革科考制度,以及后来考生们的学习课本。
具体做法是从此之后,不再考诗赋了,当官彻底与吟诗作对无关。四书五经也不必倒背如流,抽段默写了,考的是经义、论、策等讨论文、议论文,要说出治国立法的具体办法。
这样做的目的,被历代史学家们忽视了,那绝不是王安石书呆子冒傻气,在百般忙乱的政务之余还要再写些莫明其妙的文字。它们连同王安石所写的《进洪范表》、《老子》等文章都有一个最显著的目的。
——改变宋朝官场上的意识形态。
一直都有人说,王安石变法太急了,他没有做最重要的一个先期工作,那就是“吏治”。不把官员们的素质普遍提高,那么哪怕新法尽善尽美,也别想执行时上下如一。
可是有两点因素制约着王安石的速度,让他不得不快。第一,周边的邻居们让宋朝危机四伏,大祸眼看就要临头,可司马光、范镇等君子们却格守着孔夫子兵家乃凶器,圣人不喜欢的总原则不放,这点不需争论,就算在神宗去世之后,宋朝和周边所有国家,除了辽国之外,掐得你死我活,不共戴天了,他都能王安石、宋神宗累吐血才抢回来的土地白送出去。
只为了“睦邻友好”!
可怜王安石在做事之前,必须得把那个大宗旨大秘密藏住了,不然弹劾他的力度会比现在强烈一万倍,他会成为万恶不赦,灭绝人性的战争贩子。第二,以宋朝宽松仁厚的官场风格,也不允许他什么事都没做之前,就来个空前巨大的整风运动。理智的作法是先做出来功绩,有了威望,才好下命令。
所以必须急着让新法显出效果。
这时不同了,借着变法派阶段大胜的局面,为了以后一劳永逸,才下达的科考改革、课本改革。这两样实施之后,王安石彻底和现在的官场人员绝裂了。
他是用新课本教育出新型人才,新考试考出来新一代官员,来取代现有官场上和司马光、苏轼、韩琦、文彦博、欧阳修们拥有同样思想,同样欲望,和他怎么想怎么别劲的官员们。
这是什么样的精神,诚然如司马光在《与王介甫第一书》里所说:“……力战天下之人,与之一决胜负。”这在自古至今所有的官场人物里,都是不敢想像,从来没任何人敢做的事!
为的,是一个统一思想,全民族为一个目标而奋斗的环境。关于这一点的必要性,我们身为现代人,都深深地知道,这是改革的首要条件。必须得完成的。
由此看来,这项一直被认为是次一等,不那么重要,甚至多此一举的科举改革、课本改革,还是那么的可有可无吗?
那么也就应该意识到,苏轼等人反对这项新法的内部意义是什么,两者间的矛盾有多深,那绝对不是坐在松树或者兰花丛中,捧着早春的新茶,讨论文章,遣词造句那么优雅!
接下来仍然不能进入增涨国库收入、改善国家经济环境的第二项支柱型新法的推行里,还有另一件事要注意。那就是社会治安状况。改革不仅触犯了某些人的特殊权益,更让整个民间都不适应,这时,总会出现各种各样的反对者。
有用舆论造势的,更有铤而走险的。想想宋朝之前一小股或兵或匪的造反者,都得动用京城禁军出去平叛的往事,如果真的出现各地烽火,乘火打劫的事,得怎么办呢?
别急,王安石及时推出了保甲法。
简单地说,保甲法就是全国居民,每10家结为一保,50家为一大保,500家为一都保,各自选出负责人(保、大、都保长)。以大保为单位,巡行乡里,捕捉盗贼,用民间的力量,来维持当地的治安。
这是当时最初次颁布的内容,讨论这个法令的优劣点,其实一瞬间就能看清楚。第一,中国人习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比如说用开封城里的禁军去地方上平叛,都有出工不出力,或者搂草打兔子,既当官兵也当强盗的事发生。
那么用当地人管家门口的事,是不是比较有效果呢?考虑到身边就是自己的老婆孩子,相信每一个巡逻的保丁们,都会尽心尽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