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的一个界说(第2/3页)

(二)文学是记载人们的精神,思想,情绪,热望;是历史,是人的灵魂之唯一的历史。

文学里若描写山川的秀美,星月的光辉,那必是因它们曾给人的灵魂以力量;文学里若描写华灯照夜的咖啡店,“为秋风所破的茅屋”,那必是因为人的灵魂曾为它们所骚扰;文学里若描写人的“健饭”“囚首垢面”“小便”,那必是因为这些事有关于他的灵魂的历史:总之,文学所要写的,只是人的灵魂的戏剧,其余都是背景而已。灵魂的历史才是真正的历史。正史上只记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的大事;民间的琐屑是不在被采之列的。但大事只是轮廓,具体的琐屑的事才真是血和肉;要看一时代的真正的生活,总须看了那些琐屑的节目,才能彻底了解;正如有人主张参观学校,必须将厕所、厨房看看,才能看出真正好坏一样。况且正史所记,多是表面的行为,少说及内心的生活;它是从行为的结果看的,所以如此。文学却是记内心的生活的,显示各个人物的个性,告诉我们他们怎样思想,怎样动感情;便是写实派以写实为主的,也隐喻着各种详密的个性。懂得个性,才懂得真正的生活。所以说,“文学是人的灵魂之唯一的历史”。

(三)文学的特色在它的“艺术的”“暗示的”“永久的”等性质。

孔子说,“辞达而已矣,”又说“修辞立其诚”。如何才能“达”,如何才能“立诚”,便是“艺术”问题了。此地所说“艺术”,即等于“技巧”。文学重在引人同情,托尔斯泰所谓“传染情感于人”;而“自己”表现得愈充分,传染的感情便愈丰厚。“充分”者,要使读者看一件事物,和自己“一样”明晰,“一样”饱满,“一样”有力,“一样”美丽。自己要说什么,便说什么,要怎么说,便怎么说,这也叫做“充分”。要使得作品成为“艺术的”,最要紧的条件便是选择;题材的精粗,方法的曲直,都各有所宜,去取之间,全功系焉。

“暗示”便是旧来所谓“含蓄”,所谓“曲”。袁子才说,“天上只有文曲星而无文直星”,便是说明文贵曲不贵直。从刘半农先生的一篇文里,晓得“Half told story”一个名字,译言“说了一半的故事”。你要问问:还有一半呢?我将代答:在尊脑里!“暗示”是人心自然的要求,无间中外古今。这大概因为人都有“自表”(Self-manifestation)的冲动,若将话说尽了,便使他“英雄无用武之地”,不免索然寡味。“法国Mallarme[2]曾说,作诗只可说到七分,其余的三分应该由读者自己去不补足,分享创作之乐,才能了解诗的真味。”“分享创作之乐”,也就是满足“自表”的冲动。小泉八云把日本诗歌比作寺钟的一击,“他的好处是在缕缕的幽玄的余韵在听者心中永续的波动”。这是一个极好的比方。中国以“比”“兴”说诗也正是这种意思。这些虽只说的诗,但决不只是诗要如此;凡是文学都要如此的。现在且举两个例来说明。潘岳《悼亡诗》第二首道:

皎皎窗中月,照我室南端。

清商应秋至,溽暑随节阑。……

“触景生情,是‘兴’的性质。”下面紧接:

凛凛凉风生,始觉夏衾单!

岂曰无重纩?谁与同岁寒!

岁寒无与同,朗月何胧胧!

辗转眄枕席,长簟竟床空!

床空委清尘,室虚来悲风!……

“他不直说他妻子死了。他只从秋至说到凉风生,从凉风生说到夏衾单,从夏衾单说到不是无重纩,是无同岁寒的人。你看他曲不曲。他又说他反复看了一看枕和席,那样长的簟子,把床遮完了,都瞧不见那一个人。只见那空床里堆了尘埃,虚室中来了悲风,他那悲伤之情,就不言而喻了。你看他曲不曲。”又如堀口大学的《重荷》:

生物的苦辛!

人间的苦辛!

日本人的苦辛!

所以我瘦了。(周作人先生译)

只区区四行,而意味无尽!前三行范围依次缩小,力量却依次增加;“人间的苦辛”已是两重的压迫,“日本人的苦辛”,竟是三层的了。“苦辛”原只是概括的名字,却使人觉着东也是苦辛,西也是苦辛,触目是苦辛,触手也是苦辛;觉着苦辛的担子真是重得不堪!所以自然就会“瘦”了。这一个“瘦”字告诉我们他是怎样受着三重的压迫,怎样竭力肩承,怎样失败,到了心身交困的境界;这其间是包含着许多的经历的。这都是暗示的效力!“说尽”是文学所最忌的,无论长文和短诗。

能够在作品中充分表现自己的,便是永久的。“永久的”是“使人不舍,使人不厌,使人不忘”之意。初读时使人没入其中,不肯放下,乃至迟睡缓餐,这叫“不舍”。初读既竟,使人还要再读,屡读屡有新意,决不至倦怠;所谓“不厌百回读”也。久置不读,相隔多年,偶一念及,书中人事,仍跃跃如生,这便是“不忘”了。备此三德,自然能传世行远了。大抵人类原始情感,并无多种;文明既展,此等情感,程度以渐而深而复,但质地殆无变化——喜怒哀乐,古今同之,中外无异,故若有深切之情感,作品即自然能感染读者,虽百世可知。而深切之情感,大都由身体力行得来,如人饮水,冷暖自知;故真有深切之情感者必能显其所得,与大众异,必能充分表现自己,以其个性示人。“永久的”性质,即系从此而来的。还有,从文体说,简劲朴实的文体容易有“永久的”性质,因能为百世所共喻;尚装饰的文体,华辞丽藻,往往随时代而俱腐朽,变为旧式,便不如前者有长远的效力——但仍须看“瓶里所装的酒”如何。

(四)文学的要素有二:普遍的兴味与个人的风格。

“老妪都解”,便是这里所谓“普遍的兴味”。理论地说,文学既表现人生,则共此人生的人,自应一一领会其旨。但从另一面看,表现人生实即表现自己。此义前已说了。而天赋才能,人各有异;有聪明的自己,有庸碌的自己,有愚蠢的自己。这各各的自己之间,未必便能相喻;聪明的要使愚蠢的相喻。真是难乎其难!而屈己徇人,亦非所取。这样,普遍的兴味便只剩了一句绮语!我意此是自然安排,或说缺陷亦可,我辈只好听之而已。

风格是表现的态度,是作品里所表现的作者的个性。个性的重要,前面论“永久性”时,已略提过了;文学之有价值与否,全看它有无个性——个人的或地方的种族的——而定。文学之所以感人,便在它所显示的种种不同的个性。马浩澜《花影集》序云: